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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傳第六十四原文及譯文解析

明史·列傳第六十四原文及譯文解析

嶽正,字季方,漷縣人。正統十三年會試第一,賜進士及第,授編修,進左贊善。

天順初,改修撰,教小內侍書。閣臣徐有貞、李賢下獄,帝既用呂原預政,頃之,薛瑄又致仕,帝謀代者。王翱以正薦,遂召見文華殿。正長身美鬚髯,帝遙見,色喜。既登陛,連稱善。問年幾何,家安在,何年進士,正具以對。復大喜曰:“爾年正強仕,吾北人,又吾所取士,今用爾內閣,其盡力輔朕。”正頓首受命。趨出,石亨、張軏遇之左順門,愕然曰:“何自至此?”比入,帝曰:“朕今日自擇一閣臣。”問為誰,帝曰:“嶽正。”兩人陽賀。帝曰:“但官小耳,當與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兩人曰:“陛下既得人,俟稱職,加秩未晚。”帝默然,遂命以原官入閣。

時亨、吉祥恣甚,帝頗厭之。正從容言:“二人權太重,臣請以計間之。”帝許焉。正出見吉祥曰:“忠國公常令杜清來此何為者?”吉祥曰:“辱石公愛,致誠款耳。”正曰:“不然,彼使伺公所為耳。”因勸吉祥辭兵柄。復詣亨,諭令自戢。亨、吉祥揣知正意,怒。吉祥見帝,免冠,泣請死。帝內愧,慰諭之,召正責漏言。

亨、吉祥構蜚語,謂正賣直謗訕。帝怒,謫欽州同知。道漷,以母老留旬日。陳汝言令巡校言狀,且言正嘗奪公主田。遂逮繫詔獄,杖百,戍肅州。

亨、吉祥既誅,帝謂李賢曰:“嶽正固嘗言之。”賢曰:“正有老母,得放歸田裏,幸甚。”乃釋為民。

憲宗立,御史呂洪等請復正與楊瑄官,詔正以原官直經筵,纂修《英宗實錄》。初,正得罪,都督僉事季鐸乞得其宅,至是敕還正。正還朝,自謂當大用,而賢欲用為南京祭酒,正不悦。忌者偽為正劾賢疏草,賢嗛之。

成化元年四月,出正為興化知府。正至官,築堤溉田數千頃,節縮浮費,經理預備倉,欲有所興革。鄉士大夫不利其所為,騰謗言。正亦厭吏職五年入覲遂致仕又五年卒年五十五無子大學士李東陽御史李經其婿也。(選自《明史·列傳第六十四》,有刪改)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正亦厭吏/職五年入覲/遂致仕/又五年卒/年五十五/無子/大學士李東陽/御史李經其婿也

B.正亦厭吏職/五年入覲/遂致仕/又五年卒/年五十五/無子/大學士李東陽/御史李經/其婿也

C.正亦厭吏職/五年/入覲遂致仕/又五年卒/年五十五/無子/大學士李東陽/御史李經/其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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