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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五十四》原文及譯文解析

《清史稿·列傳五十四》原文及譯文解析

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先世在明初以軍功得世襲廬州衞指揮僉事,家合肥。有族

子佔永城衞①籍,天馥以其籍舉鄉試。順治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博聞約取,究心經世之學,名藉甚。累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每侍直,有所見,悉陳無隱,聖祖器之。康熙十九年夏,旱,命偕大學士明珠會三法司慮囚,有矜疑者,悉從末減。尋擢户部侍郎,調吏部。

杜絕苞苴,嚴峻一無所私,銓政稱平。二十七年,遷工部尚書。河道總督靳輔議築高家堰重堤,束水出清口,停濬②海口;于成龍主疏濬下河。上召二人詣京師入對,仍各持一説,下廷臣詳議,天馥謂下河海口當濬,高家堰重堤宜停築,上然之。歷刑、兵、吏諸部。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學士。上曰:“機務重任,不可用喜事人。天馥老成清慎,學行俱優,朕知其必不生事。”三十二年,以母憂回籍,上賜貞鬆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

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三十四年,服將闋,起故官,入閣視事。上親征厄魯特,平

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務以清靜和平,與民休息。嘗謂:“變法不如守法。奉行成憲,不失尺寸,乃所以報也。”三十八年,卒,諡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嘗應詔舉彭鵬、陸隴其、邵嗣堯,卒為名臣。為學士時,冬月慮囚,有知縣李方廣坐當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緩決,尋以赦免。刑部囚多瘐斃,為庀屋材,多為之所,別罪之輕重以居,活者尤眾。事親孝,居喪廬墓,有雙白燕飛至,不去,人名其居為白燕廬。子孚青,進士,官編修。父喪歸,不復出。

(節選自《清史稿?列傳五十四》)

【注】①[衞]古代九畿之一。為各級諸侯的領地及外族所居之地。

②[濬]同“浚”,深挖河道使水疏通。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上賜貞鬆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

B.上賜貞鬆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

C.上賜貞鬆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

D.上賜貞鬆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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