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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列傳第九十一》的原文及譯文解析

《新唐書·列傳第九十一》的原文及譯文解析

賈耽,字敦詩,滄州南皮人。天寶中,舉明經,補臨清尉。河東節度使王思禮署為度支判官。累進汾州刺史,治凡七年,政有異績。召授鴻臚卿,兼左右威遠營使。俄為山南西道節度使。樑崇義反東道,耽進屯谷城,

取均州。建中三年,徙東道。德宗在樑,耽使司馬樊澤奏事。澤還,耽大置酒會諸將。俄有急詔至以澤代耽召為工部尚書耽納詔於懷飲如故既罷召澤日詔以公見代吾且治行敕將吏謁澤大將張獻甫日:“天子播越,而行軍以公命問行在,乃規旄鉞,利公土地,可謂事人不忠矣。軍中不平,請為公殺之。”耽日:“是何謂邪?朝廷有命,即為帥矣。吾今趨覲,得以君俱。”乃行,軍中遂安。

俄為東都留守。故事,居守不出城,以耽善射,優詔許獵近郊。遷義成節度使。淄青李納雖削偽號,而陰蓄奸謀,冀有以逞。其兵數千自行營還,道出滑,或謂館於外,耽日:“與我鄰道,奈何疑之,使暴於野?”命館城中,宴廡下,納士皆心服。耽每畋,從數百騎,往往入納境,納大喜,然畏其德,不敢謀。

貞元九年,以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俄封魏國公。常以方鎮帥缺,當自天子命之,若謀之軍中,則下有背向,人固不安。帝然之,不用也。順宗立,進檢校司空、左僕射。時王叔文等干政,耽病之,屢移疾乞骸骨,不許。卒,年七十六,贈太傅,諡日元靖。

耽嗜觀書,老益勤,尤悉地理。四方之人與使夷狄者見之,必從詢索風俗,故天下地土區產、山川夷山且,必究知之。

其器恢然,蓋長者也,不喜臧否人物。為相十三年,雖安危大事亡所發明,而檢身厲行,自其所長。每歸第,對賓客無少倦,家人近習,不見其喜愠。世謂淳德有常者。

(選自《新唐書·列傳第九十一》)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俄有急詔至/以澤代/耽召為工部尚書/耽納詔/於懷飲如故/既罷召澤/日/詔以公見代吾/且治行/敕將吏謁澤/

B.俄有急詔/至以澤代耽/召為工部尚書/耽納詔/於懷飲如故/既罷召澤/日/詔以公見代/吾且治行/敕將吏謁澤/

C.俄有急詔/至以澤代/耽召為工部尚書/耽納詔於懷/飲如故/既罷/召澤日/詔以公見代吾/且治行/敕將吏謁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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