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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國風·齊風·還

詩經·國風·齊風·還

原文

詩經·國風·齊風·還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註釋

1、還(旋xuán):旋。便捷。

2、遭:相遇。峱(撓náo):山名,在今山東臨緇縣南。

3、從、肩:《毛傳》:“從,逐也。獸三歲曰肩。”

4、揖:作揖。儇(旋xuán):靈巧。《毛傳》:“儇,利也。”《傳疏》:“利猶閒也,閒於馳逐也。”

5、茂:美好。《毛傳》:“茂,美也。”

6、牡:雄獸。

7、昌:《鄭箋》:“昌,佼好貌。”

8、陽:《集傳》:“山南曰陽。”

9、《後箋》:“《陸疏》雲,狼猛捷,自是難獲之獸。此所以互相誇耀,以為戲樂。”

10、臧(髒zāng):善,好。

譯文:

你是那樣矯健啊,與我相遇在峱山間啊。一同追着兩隻大獸攆啊,你作揖誇我身手便啊。

你是那樣高超啊,與我相遇在峱山道啊。一同追着兩隻公獸跑啊,你作揖誇我本領好啊。

你是那樣勇敢啊,與我相遇在峱山南啊。一同追着兩隻大狼趕啊。你作揖誇我技藝善啊。

詩經故事

人世間有一種情誼,叫惺惺相惜;雖説是平生從未謀面,可一旦相遇,彼此間便被對方的氣質風采所吸,恰似前生相識一般,又勝過多少的昔年故交。

子封去峱山圍獵時,帶有七、八個莊丁,騎着他那匹玉照寶獅馬,通體潔白晶瑩,無一根雜毛;子封着一襲白綢袍,在險峻蒼茫的峱山間飛馳時,人和馬恰似一朵飄浮白雲一般,煞是逍遙好看,跑得興起後,那些莊丁就被他扔得不見了影蹤。

子封是年輕的老獵手了,知道在什麼地方藏着他想要的東西,跑了一陣後,仰頭看看三竿高的日頭,一打馬去了坡緩草茂的陽坡上,行得幾十丈遠,就見陽光下幾個花黑野豬亮着肚皮在草叢中酣睡呢,馬蹄聲驚醒了它們,一翻身跳起來正跑時,子封的箭到了,正中其中一隻的左肋,那獸獸負痛後,在山間狂奔起來,子封一面撥出另一隻箭來,一面打馬急急的趕了上去。他知道自已這一箭的厲害,追得百十丈遠後,那藥性就能發作,饒他再厲害的野物,也難逃得命去,撥出一箭來,只是為了防備那獸獸回頭弄險呢。

剛追出十幾步遠,草叢中又竄出一獸來,腦門上插着一支花翎苦竹箭,跑起來一晃一晃的,見子封的馬快,扭轉身就隨了子封射中的那野豬的後面去了;

接着而來的是一匹黑炭馬,通體黑的發亮,上坐着一位虯髯大漢,系一塊黃紋黑章的'虎皮裙,着一件黑青色的粗麻衫,打馬如飛,眼眨功夫,就衝到了子封的前面去了,子封一見,暗中喝了個採,放馬趕上,也只是趕了個馬頭貼馬尾。

兩人在山谷間急急的趕着,眼見前面閃出一片林子,若兩豬進了林中,倒也不好趕了。只見好子封,一邊驅馬一邊彎弓,嗖的一箭發出,把在前面跑的那隻穿了個對過,釘在了地上,四腿登了幾下,眼見是沒氣了;那大漢叫了一聲“好”,一掌拍在馬腚上,提馬躍起,那馬躍起三丈,落下時正好踏在後面一隻的豬背上, ‘喳’的一聲,想是脊骨斷了,滾在一邊,也沒氣了。那黑馬卻並不收勢,更加快速的飛馳開來。馬上那人,回頭對子封叫道:“好兄弟,敢賽一場嗎?”子封笑道:“有何不敢?”策馬趕了上去。

一黑一白,在山間飛馳而過,驚傻了枝上的斑鳩,看呆了草叢中的狐狸,攆得兩隻青麂從草叢中跳了出來,嚇得兩條白狼,在山道上狂奔逃命。

馬兒掠過青麂時,虯髯漢俯身抓起了一隻的後腿,朝白馬看時,那子封也提起了另一隻的脖子。兩人把擊昏了的青麂橫在馬上,半刻不停又向兩狼追去。

當子封的箭又把一狼射倒後,只見虯髯漢撥出腰上的銅刀,手揚刀出,正中另一隻脖項。

兩人此時才把馬停在了兩狼倒地的地方,跳下馬來,相互作揖後,便執手大笑起來。

一白一黑兩個人,一黑一白兩匹馬,在這青山綠水間,在這藍天白雲下,爽笑嘶鳴,驚得險峻的峱山谷應,那山似乎是也起了笑聲。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聞兮。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鑑賞:

這是一首獵人相遇互相讚譽獵技高超的詩。舊説中《毛詩序》以為詩旨是刺齊哀公(周夷王時代人)迷戀打獵,致使齊國好獵成風,荒廢政治,朱熹《詩集傳》雖謂此詩“以便捷輕利相稱譽”,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從此詩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舊説顯系比附,茲不取。

此詩不用比興,三章詩全用“賦”,以獵人自敍的口吻,真切地抒發了他獵後暗自得意的情懷。三章疊唱,意思並列,每章只換四個字,但卻很重要,起到了文義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稱譽敏捷,次章互相頌揚善獵,末章互相誇讚健壯。首句開口便讚譽,起得突兀,真實地表達了詩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與獵人偶然碰面,眼見對方逐獵是那樣敏捷、嫻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還(茂、昌)兮”,這是發自心底的讚歎,“子”是對那位同行的敬稱。次句點明他們相遇的地點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們並非事先約定,只是邂逅相遇罷了。正因為如此,詩人才會那樣驚喜不已,十分激動。第三句説他們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奮力追殺兩隻大公狼。這裏詩人雖然沒有告訴讀者逐獵的結果如何,但是從他那異常興奮的敍述中,可以猜想到那兩隻公狼已成為他們的捕獲物,讀者從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詩人的喜悦。最後一句是獵後合作者對詩人的稱譽:“揖我謂我儇(好、臧)兮”,這裏詩人特點明“揖我”這一示敬的動作,聯繫首句,因為詩人對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為自己能得到對方的讚譽而引以自豪。吳闓生稱此為“渲染法”(《詩義會通》)。

詩句句用韻,每章一韻,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還、間、肩、儇為韻;次章茂、道、牡、好為韻;末章昌、陽、狼、臧為韻,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組成“富韻”,加上四、六、七言並用的參差句法,造成了舒緩的音節,讀起來有一唱三歎的韻味,在《詩經》中堪稱佳作。方玉潤《詩經原始》引章潢的話評論説:“‘子之還兮’,己譽人也;‘謂我儇兮’,人譽己也;‘並驅’,則人已皆與有能也。寥寥數語,自具分合變化之妙。獵固便捷,詩亦輕利,神乎技矣。”

標籤: 齊風 詩經 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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