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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誰的權力最大

在法國誰的權力最大

導語:判決雖然不是由西梅奧尼下達的,但對這一“共和國大案”的審理裁判中,誰能否認法國獨立調查法官的功勞呢?由此,我們不得不碰到兩個嶄新的詞兒:獨立調查或獨立調查法官。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相關的名人故事,歡迎查閲與借鑑,謝謝!

在法國誰的權力最大?

2007年12月,我第一次前往歐洲,從羅馬到威尼斯,再到日內瓦,最後到了巴黎。巴黎是那次旅遊的重點城市,因此住的時間也長一些,一共住了3個晚上。

在巴黎大街上,我看到了法蘭西共和國總統戴高樂的雕像,也在榮軍院裏瞻仰了拿破崙的陵墓。而此時,新擔任法國總統的是薩科齊,上一屆總統雅克·希拉剋剛剛卸任。

此時,希拉剋已到75歲的高齡。他當了18年巴黎市長,又當了兩屆總統,成績顯赫,功勞卓着。勞苦功高的老者本該退下來後享享清福,但不曾想他很忙就被一名法官盯上了。

這名法官叫西梅奧尼,女性,57歲。她早就盯上了希拉剋,但由於希拉剋身為總統,擁有司法豁免權,法律也奈何他不得。所以在他退下來之後,西梅奧尼就想找他算賬,但檢察官卻不允許……就這樣扯來扯去,兩年後,法官贏了。

2009年10月30日,可能是西梅奧尼職業生涯中最重要的一天。這一天,她親筆簽署法令,以“挪用公款”和“濫用信任”兩項罪名正式開展調查德高望重的前總統希拉剋。這一天,距離她退休的日子不到一個月。

西梅奧尼只是巴黎上訴法院的一名法官,她為何有權力把前任總統送上審判台呢?這是因為,西梅奧尼是一名預審調查法官,而法國的`司法制度中,有一項預審調查法官制度。法國現行的預審調查法官制度正式建立於19世紀初,繼承了拿破崙時代的“刑事長官”體制。這種司法制度的最大特點,是賦予法官身份的雙重性和獨立性。

在預審調查法官制度下,預審法官經檢察官授權,或接受受害者正式起訴後,可啟動預審程序,直接領導並參與案件偵查,並最終決定是否將疑犯提交法庭審判,但預審法官無權就案件直接作出判決。

預審調查法官的身份具有雙重性:既是調查者,又是裁判者。預審調查法官像警察一樣追查證據,同時又擁有處理預審中各種法律爭議的裁判權。為尋求相關證據,預審調查法官有權動用各種偵查手段,如調查、竊聽,傳喚和詢問證人等。更為重要的是,預審調查法官具有獨立性和不可罷免性,誰也無法對其行為進行干預。

所以,從拿破崙時代起,預審調查法官就被稱為“共和國權力最大的人”。他們在偵查中無所畏懼,不受來自政府或其他方面的任何壓力。廣泛和獨立的調查權,使得預審調查法官能夠相對容易地揭露腐敗醜聞和經濟犯罪行為,在法國,一些著名的政客和經濟界人物經常被他們送上法庭。

關於希拉剋的案件,兩年後我聽到了最終結果。2011年12月15日,巴黎一家刑事法院裁定前總統希拉剋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罪名成立,判處他兩年監禁,緩期執行。  法官認定,希拉剋1990年至1995年擔任巴黎市長期間,設立多個虛假公職,挪用政府資金為所屬政黨工作人員發放薪水,巴黎納税人為此埋單大約140萬歐元(約合180萬美元)。希拉剋成為法國首名獲刑的前國家元首。

判決雖然不是由西梅奧尼下達的,但對這一“共和國大案”的審理裁判中,誰能否認法國獨立調查法官的功勞呢?由此,我們不得不碰到兩個嶄新的詞兒:獨立調查或獨立調查法官。

為什麼需要獨立調查呢?政府手裏擁有的人才資源還少嗎?政府組織調查不就行了嗎?對此我想,即使《天龍八部》裏的風波惡同志聽到這種論調,一定也會連聲説“非也、非也!”其實道理相當簡單:人都是有私心的,一些機構也有私心,政府當然也有私心。如果所調查的事件跟自己有某種牽連,或者説事件中的某些細節的曝光會使自己顏面無光,誰還願意把調查結果一五一十地告訴公眾呢?換句話説,如何保障調查程序的公正、調查行煌無私和結果的全面公開,必須作出一個很好的制度安排。

標籤: 權力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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