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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冀字伯卓的原文及譯文解析

樑冀字伯卓的原文及譯文解析

樑冀字伯卓。為人鳶肩豺目,口吟舌言,裁能書計。少為貴戚,逸游自恣。永和元年,拜河南尹。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於道刺殺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於放之怨仇,請以放弟禹為洛陽令,使捕之,盡滅其宗親、賓客百餘人。

商薨未及葬,順帝乃拜冀為大將軍,弟侍中不疑為河南尹。及帝崩,衝帝始在襁褓,太后臨朝,詔冀與太傅趙峻、太尉李固參錄尚書事。衝帝又崩,冀立質帝。帝少而聰慧,知冀驕橫,嘗朝羣臣,目冀曰:"此跋扈將軍也。"冀聞,深惡之,遂令左右進鴆加煮餅,帝即日崩。復立桓帝,而枉害李固及前太尉杜喬,海內嗟懼,語在《李固傳》。

冀用壽①言,多斥奪諸樑在位者,外以謙讓,而實崇孫氏宗親。冒名而為侍中、卿、校尉、郡守、長吏者十餘人,皆貪叨兇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它罪,閉獄掠拷,使出錢自贖,資物少者至於死徙。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冀因以馬乘遺之,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三千萬與之,冀大怒,乃告郡縣,認奮母為其守臧婢,雲盜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奮兄弟,死於獄中,悉沒資財億七千餘萬。

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乃大會公卿,共議其禮。於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謁贊不名,禮儀比蕭何……冀猶以所奏禮薄,意不悦。專擅威柄,兇恣日積,機事大小,莫不諮決之。

不疑好經書,善待士。冀陰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轉為光祿勛。又諷眾人共薦其子胤為河南尹。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過謁不疑,冀諷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殊,明遂死於路。

延熹元年,太史令陳授因小黃門徐璜,陳災異日食之變,咎在大將軍,冀聞之,諷洛陽令收考授,死於獄。帝由此發怒。收冀財貨,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税祖之半。散其苑囿,以業窮民。錄誅冀功者,封尚書令尹勛以下數十人。

【注】①壽:人名。全名為孫壽,是樑冀的妻子。

4. 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於道/刺殺放/

B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於道刺殺放/

C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於道刺殺放/

D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於道刺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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