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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的原文和翻譯

《漢書》的原文和翻譯

原文:

終軍,字子云,濟南人也。年十八,選為博士弟子。太守甚奇之,與交結,軍揖太守而去。至長安上書言事,武帝異其文,拜軍為謁者給事中。初,軍從濟南步入關,關吏予繻①。軍曰:“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②,還當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遊,終不復傳還。”棄繻而去。徐偃使行風俗,偃矯制③,使膠東、魯國鼓鑄鹽鐵。御史大夫張湯劾偃矯制大害,法至死。偃以為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萬民,專之可也。有詔下軍問狀,軍詰偃曰:“古者諸侯國異俗分,百里不通,時有聘會之事,安危之勢,呼吸成變,故有不受辭造命專己之宜;今天下為一,萬里同風。偃巡封城之中,稱以出疆,何也?且鹽鐵,郡有餘藏,國家不足以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萬民為辭,何也?偃直矯作威福,以從民望,幹名採譽,此明聖所必加誅也。”偃窮詘。當發使匈奴,軍自請曰:“軍無橫草④之功,得列宿衞,食祿五年。邊境時有風塵之警,臣宜被堅執鋭,當矢石,啟前行。駑下不習金革之事,今聞將遣匈奴使者,臣願盡精厲氣,奉佐明使,畫吉凶於單于之前。臣年少材下,孤於外官,不足以亢一方之任,竊不勝憤懣。”上奇軍對,擢為諫議大夫。南越與漢和親。乃遣軍使南越,説其王,欲令入朝,比內諸侯。軍自請曰:“願受長纓,必羈南越王而致之闕下。”軍遂往説越王,越王聽許,請舉國內屬。越相呂嘉不期內屬,發兵攻殺其王及漢使者,皆死。軍死時年二十餘,故世謂之“終童”。

譯文:

終軍,字子云,是濟南人。他十八歲時,就被選為博士弟子。太守認為他是奇才,就與他結交,終軍給太守行了拱手禮節後就離開了。到長安上書談論國家大事,漢武帝認為他的文章與眾不同,任命他為謁者給事中。當初,終軍從濟南步行進函谷關,守關官吏給他一塊布帛。終軍説:“拿這東西有什麼用?”那個官吏説:“這是返回的憑證,回來時應該拿它合符。”終軍説:“大丈夫到國都遊歷,決不返回。”丟下布帛就走了。徐偃被派出巡視風俗民情,他假託皇帝的命令,命令膠東、魯國一帶熬鹽鍊鐵。御史大夫張湯彈劾徐偃假託皇帝的命令危害極大,依法應判死罪。徐偃認為大夫出京都公幹,有關國家安定、萬民生存的事情,可以獨斷專行。皇帝下詔終軍審問,終軍責問徐偃:“古時候諸侯各國,國情民情不同,百里之間就不通消息,時常有訪問會見的事情,國家的安危,瞬息萬變,所以可以不受君命而獨斷行事;現在天下統一,到處都一樣。你在國家疆域之內巡視,(反而對人)説是出國(指到諸侯國),這是為什麼?況且,鹽鐵,那些郡都有積蓄,(熬鹽鍊鐵)國家也不能靠它得到好處,你卻拿使國家安定、萬民生存為藉口,這是為什麼?你竟然假託皇帝的命令作威作福,來迎合百姓的心意,求取個人的.名譽,這就是聖明的皇上一定要懲罰你的原因。”徐偃理屈詞窮。當委派使者前往匈奴時,終軍主動請示説:“我沒有馳騁疆場的功勞,卻能擔任宮中侍衞,白吃了五年俸祿。邊境時常有警報,我應該穿堅甲拿利器,冒流箭、飛石,衝鋒在前。我不熟悉軍事,今天聽説要派遣赴匈奴的使者,我願意振作精神全力以赴,輔佐使者,在單于面前講明是非利害。我年輕才能低下,不熟悉位臣之職,不足以勝任使者之職,自己心中有難以承受的鬱悶怨恨(對自己)。”皇帝覺得他的話很不一般,就升為諫議大夫。南越與漢朝和親,皇帝就派終軍出使南越,去説服南越王,想讓南越王來朝拜,作漢王朝的諸侯國。終軍主動請求説:“我希望得到一根長繩子,一定捆住南越王把他弄到朝廷來。”於是終軍前往遊説南越王。南越王聽信了終軍的話,並且答應舉國附屬漢朝。南越宰相呂嘉不願歸順漢朝,便發兵攻擊南越王以及出使南越的漢朝使者,南越王和漢朝使者都被殺了。終年死時年僅二十多歲,所以世人稱他為“終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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