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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論語論文

孔子論語論文

《論語》是孔子弟子及後人記錄孔子思想言行的書籍,是研究孔子的重要資料。 影響力極為大,以下是小編搜索整理一份孔子論語論文,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孔子論語論文

摘 要:本文通過對《論語》的文本分析,探討了孔子的思想,對其產生的根源,各部分之間的關係,以及將“禮”作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不足都做了較為詳細地闡明。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道”是客觀根本,“禮”是客觀的“道”在社會生活中的主觀外化。

關鍵詞:《論語》;孔子;仁;道;禮

一、正確看待孔子和《論語》

《論語》是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傳弟子共同完成的一部著作,該書記錄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集中體現了孔子的思想主張。“儒學(當然首先是孔子和《論語》一書)在塑造、構造漢民族文化心理結構的歷史過程中,大概起了無可替代、首屈一指的嚴重作用。”[1]作為儒家的一部經典著作,作為對孔子思想最直接最可靠地研究資料,我們必須反覆琢磨,力求在《論語》簡短精煉的話語中領悟孔子思想的真諦。孔子一生孜孜以求,在他不斷追求、不斷靠近萬事萬物之真理――“仁”的過程中,無形的“仁”也通過他的言行舉止表現出來。從這個角度講,孔子是我們探求真理的一個媒介,而《論語》又是我們探求孔子思想的一個媒介。我認為要以立體的眼光來看待《論語》一書。翻開《論語》,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對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記錄,在這個基礎上我們還要看到書中對孔子這個真理追求者的塑造。前一部分是可見的,後一部分是隱形的。孔子這一真理追求者的形象是通過對其心得體會的描寫而表現出來的,就像隱藏在二維畫面裏的三維畫面。孔子是實在的,是勇敢的。正確的認識了孔子,我們才能正確的看待《論語》,它是孔子在追求真理――“仁”的過程中的所思所得的集成。

二、《論語》中孔子的思想

孔子的思想是圍繞着對“仁”的追求而建立起來的。他所謂的“仁”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客觀上表現為對萬物之本――“道”的不懈追求。主觀上表現為對社會規範――“禮”的提倡。在主觀上又具體分為兩個方面:一、對自我的認識;二、與他人的關係。孔子一以貫之的是“仁”,而“仁”的核心是“道”,“禮”是無形的“道”在社會生活中的外化。

“道”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孔子通過對自然界萬事萬物的觀察,不斷的學習、領悟而得以發現自然之“道”的真面目。自然之“道”是無形的,它通過自然界中的點點滴滴表現出來,所以必須善於觀察自然界中極細微的東西,從而悟得自然之真理。子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2]這些心得體會都是通過對大自然的`細心觀察而得來的。學“道”是孔子學習的核心,通過對“道”的認識,孔子確立了對自我的認識和與他人的關係。

孔子對自我的認識,首先是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3]所以孔子十分強調學習的重要性,只有通過學習才能不斷的完善自我,成為君子。學習的過程就是修身養性,不斷地使自己的行為舉止合乎天“道”的過程。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4]孔子強調修身養性,君子要“温、良、恭、簡、讓”,要“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這些品質都是天“道”在人身上的體現。

孔子認識到人的不足,賢良的統治者太少了,而普通的老百姓又都是愚人,為此他創立了一套約束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制度――“禮”。他提倡“禮”是為了讓所有的人都能和諧相處,幸福生活。“禮”是不得已的補充,是針對少數追求“道”而暫時未得和多數根本就不知道“道”的存在的人而提出的。孔子根據他對“道”的認識,將自然界無形的“道”化為人類社會有形的“禮”。他最終的目的是讓所有的人都得“道”,都能夠“從心所欲,不逾矩”。人的行為要符合“禮”,具體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就是對父母要“孝”,對兄弟要“悌”,對君主要“忠”,對朋友要“信”,對百姓要“德”。如此人們才能安分守己,社會才能秩序井然。

三、“禮”、“法”之辯

孔子提倡的“禮”體現為一種自覺性。他要求人要自覺守“禮”,通過不斷的學習,加強自我的修養而“克己復禮”。這樣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人不自覺怎麼辦?孔子強調要“知恥”,那對於恬不知恥的人,又怎麼辦?想古往今來,聖人君子是極少數,大多數人本心是不願意學習而更願意不勞而獲、投機取巧的。對此,孔子的解決辦法是教育,他寄希望於那極少數具有自覺性的賢人君子,希望通過他們以身作則,通過他們來教育大多數不自覺的人。“儒家秩序建構的思路是依靠聖人人格感化民眾,形成以仁道價值為核心的倫理政治秩序。按照儒家的思路,要實現從天下無道向天下有道的轉變,只有聖人成為君主或者君主成為聖人,才能施展其超凡的道德感化力量。”[5]可是自覺守“禮”的人不一定就是統治者,不是統治者那麼他的影響力就會大大降低。相反,多數統治者都不自覺守“禮”,統治者不自覺守“禮”,那麼老百姓自然不會自覺守“禮”。更有甚者,他們不自覺守“禮”,卻強制老百姓要守“禮”。如此這般,“禮”就變了味了,此“禮”已非孔子之“禮”。“至於孔子提倡正人正己,要求在位者先正其身,雖然包含了對在位者要有所約束,有所節制的意思,但在封建社會裏,這一點實際上不可能真正實現。”[6]在孔子所生活的年代,他周遊列國,轉了一圈也沒有發現一個理想的君主。再縱觀我們幾千年的歷史,也是治世短而亂世長。單純地依靠人的自覺性來守“禮”向“善”,進而不斷地接近於“道”是不可能的。

我認為,只有通過制定“法”,從外界給所有的人(包括統治者)一個外在的約束力,防止人們作惡。一切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一切人一旦違“法”都必須受到懲罰。這樣在保證人們不犯錯或少犯錯的前提下,再鼓勵人們守“禮”向“善”,自覺地追求天“道”。

參考文獻:

[1] 論語今讀.李澤厚.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3).

[2] [3][4]論語譯註.楊伯峻.北京:中華書局,2009.(94,70,12).

[5] 先秦儒家聖人與社會秩序建構.成雲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2).

[6] 孔子研究論文集.中華孔子研究所.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19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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