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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介紹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介紹

一、辦學性質及層次: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介紹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屬公辦性質的專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級院校、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和四川省示範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之一。

二、辦學地址:

高新校區:成都市高新區天益街83號郵編:610041

花源校區:成都市新津縣花源鎮花源大道310號郵編:611433

青羊校區:成都市青羊區大石西路56號郵編:610072

三、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錄取考生。

2、身體要求:嚴格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體檢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執行。新生入學後,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複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特別説明:護理專業因教學及就業的需要,建議報考學生應身體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於165cm,女生身高不低於156cm。

3、學院面向四川、重慶、甘肅、西藏、貴州、新疆、雲南七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及計劃請登錄學院網站查詢。

4、學院錄取將遵循按志願,由高分到低分,綜合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填報我院第一志願、且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錄取調檔分數線的考生,錄取時在專業安排上儘量滿足考生的第一志願。若第一志願不滿額,我院不拒絕後續志願考生。

5、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6、藝術類專業考試與錄取原則:我院藝術類專業認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對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及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轄市)藝術類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依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7、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對各相關學科成績不作特殊要求。

8、學生畢業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

9、對男女考生和應往屆生一視同仁。

10、凡在我院規定報到的時間截至15天之內,未到學院報到且未請假的學生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11、對填報我院志願的考生,根據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檔或降分錄取的照顧政策。

12、報考我院航空服務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統一面試,合格後方可填報。

13、學費、住宿費嚴格按四川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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