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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由陝西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高職院校。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榆林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代碼:14318)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三、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專科)教育。

四、學院地址:學院位於陝西省榆林市,分為校本部(陝西省榆林市高新產業園區西環路1號,郵編:719000)和神木校區(陝西省神木縣新城南區,郵編:719300)。

五、招生對象: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合格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和參加陝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成績合格的“三校生”。

六、招生計劃:

2015年面向陝西、山西、內蒙古、甘肅、寧夏五省(自治區)招收高職(專科)1600名,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佈。招生專業有:應用化工技術、工業分析與檢驗、化工設備維修技術、煤礦開採技術、礦山機電、礦井通風與安全、煤炭深加工與利用、礦山測量、電廠熱能動力裝置、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備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會計、物流管理、學前教育、初等教育、護理、視覺傳達與藝術設計等21個專業。

七、錄取規則:學院錄取工作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省、市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領導下,依據相關政策和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1、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願的具體情況,確定錄取分數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根據考生分數錄取到所填報的其他專業志願,服從專業調劑的,也可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所有專業在錄取時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符合生源地照顧條件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照相關的錄取政策執行。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標準執行。

4、所有被錄取考生進校後學習的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八、收費標準:所有專業學費均為4600元/人·年,住宿費800元/人·年,按學年收取。

、獎、助、貸助學體系:

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社會慈善資助等學生獎助學資助體系,學生可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評發和申請。

十、畢業證書的頒發: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所學課程並通過相關考試,可獲得榆林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教育部網上統一電子註冊,可上網查詢。

十一、聯繫方式

校本部:

聯繫電話:0912-3456004 3456005

18091200066 18091200200 13609220005

傳真:0912-3456004

電子信箱:

網址:

神木校區:

聯繫電話:0912-8513000 8513088

傳真:0912-8513000

電子信箱: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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