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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山西職業技術學院

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二、學校地址:

材料與建築工程學院: 山西省太原市塢城路115號

信息工程學院: 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10號

機械工程學院: 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工業園興業街6號

物流商務學院:山西省太原市龍堡街15號

三、辦學性質:公辦

四、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五、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六、辦學形式:全日制

七、學校代碼:13528

八、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辦法: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門核准的招生計劃總數,根據近三年錄取情況對新生數據進行分析,綜合考慮報考生源數量、辦學條件及畢業生就業狀況,合理分配自主招生計劃、對口招生計劃、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及分省招生計劃。

九、錄取規則

高考錄取規則:

(1)面向全國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高中畢業生,實行考生自由報考,錄取分數標準執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科錄取分數線。

(2)外語語種: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3)報考我院考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衞生部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旅遊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5米以上,酒店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且無生理障礙。

(5)按生源所在省招辦規定的投檔原則,按照考試成績,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6)對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最低控制線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7)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含所有專業)為志願優先原則,並充分考慮相關科目成績,以分數順序,按照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8)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級招辦的文件精神有關規定執行。

(9)為保證招生工作切實做到公正、公平,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對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對口錄取規則:

按照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實行分段、分專業、按志願投檔辦法錄取。

十、頒發證書

學生畢業時頒發經教育部網上學籍學歷電子註冊的山西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十一、收費標準等相關事宜

(1)學費、住宿費標準以省物價部門的批准的收費標準為準。

(2)新生入校後,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3)我校設有獎學金以及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符合要求的學生,經學院審查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聯繫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塢城路 115號 郵 編:030006

聯繫人: 蔣老師 武老師

傳 真:0351-7015210 諮詢電話:0351-230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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