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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李清臣傳》的原文及翻譯

《宋史·李清臣傳》的原文及翻譯

李清臣字邦直。七歲知讀書,日數千言。客有從京師來者,與其兄談佛寺火,清臣從傍應曰:“此所謂災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邪?”兄驚曰:“是必大吾門。”

李清臣字邦直。七歲就知道讀書,每天讀書幾千字。他家有客人從京城來,和他哥哥談到佛寺遭火災,李清臣在傍邊插嘴説:“這就是所謂災,可能是為害人民太甚,老天要儆戒吧?”他的`哥哥驚異地説:“他一定會光大我家門户。”

治平二年,試祕閣,歐陽修曰:“不置李清臣於第一,則謬矣。”時大雨霖,災異數見,論者歸咎濮①議。及廷對,或謂曰:“宜以《五行傳》‘簡宗廟,水不潤下’為證,必擢上第。”清臣曰:“吾不之信。民間豈無疾痛可上者乎?善止天地之異者,不止其異,止民之疾痛而已。”策入等,名聲籍甚。英宗曰:“如李清臣者,公議皆謂可用,顧以親抑之可乎?”既而詔舉館閣,歐陽修薦之,得集賢校理。

治平二年,應祕閣考試,歐陽修説:“不把李清臣放在第一,就荒謬了。”當時大雨成災,幾次出現災異,議論此事的人歸罪於濮王之議。到朝廷對答之時,有人説:“應該用《五行傳》説的‘簡宗廟,水不潤下’為證,一定能擢取上等。”李清臣説:“我不相信。民間難道沒有疾苦可以上奏的嗎?善於制止天地災異的人,不是去制止災異本身,而是要解除百姓的疾苦而已。”對策被選中入等,名聲很盛。英宗説:“像李清臣這樣的人,公議都認為可用,難道能因為是親戚就壓抑他嗎?”不久下詔推舉館閣官員,歐陽修舉薦李清臣,得以任集賢校理。

(選自《宋史?李清臣傳》,有刪改 【注】①濮:指濮王。②常平:常平倉。常平之官,簡稱“倉臣”,掌常平倉、免役、市易、坊場、河渡、水利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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