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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模板彙總5篇

建造合同模板彙總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造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建造合同模板彙總5篇

建造合同 篇1

長春圖書館分館是長春圖書館在館外設立的讀者服務場所,在業務上接受長春圖書館的指導與檢查,在行政上隸屬其主管部門。為確保分館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明確長春圖書館與分館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長春圖書館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負責對分館進行業務指導及人員培訓;

2、負責技術支持,包括:計算機管理軟件的選擇、安裝、技術指導、維護等;

3、首次提供圖書500冊;提供較新期刊1000冊;

4、定期為分館流通圖書、期刊;

5、不定期為分館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錄光盤等資源。

二、分館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提供一處面積不低於40平方米的館舍;

2、保證年購書經費在20xx元以上或籌集有利用價值的書刊200冊以上;

3、設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並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分館工作人員調離時,應在有關人員的監督下清點藏書,辦理交接手續;

4、分館需與長春圖書館辦理集體借書手續,每次可借200—500冊書刊;

5、每年開館時間不少於100天,每年發展讀者不少於100人;

6、每年組織讀者活動不少於2次。

7、書架(單面6層,每個書架可放置圖書400冊)需5個以上;期刊架(單面6層,每個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種)需2個以上,並配備相應的報紙架、閲覽桌椅等專用設備;

8、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配置計算機,並通過網絡與長春圖書館實現資源共享;

9、做好各項業務統計工作,並及時上報長春圖書館,確保統計內容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

四、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雙方對協議無異議,可自動延長

五、協議解除之後,分館需返還長春圖書館為其配置的相關設備及文獻。損壞或丟失設備需按原價進行賠償;丟失、損壞長春圖書館的書刊需按長春圖書館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六、本協議未列事項,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長春圖書館 分館

公章公章

簽字:簽字:

建造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乙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簽定本合作協議。甲、乙雙方願意遵守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一、 總則

1、乙方在 區域內和甲方合作成立招生輔導點,從事建造師考前培訓的招生和培訓。

2、甲方在xx網上,列明乙方地址和電話,以證明乙方的合作身份。

二、 利益

1、遠程輔導學員(簽約高通過學員除外):按當前甲方公佈的對學員收費價格為指導價格,並以此為乙方 折的結算價格的計算依據,。乙方每次結算開通儘量保持課程卡總數不低於10張(保過班除外),以節省費用。匯款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a:網絡精講班

課程 指導價格

一級建造師公共課 300 /科

一級建造師專業課 500/科

一級建造師報4門全科 1200/4科

二級建造師公共課 300元/科

二級建造師專業課 500元/科

二級建造師報3門全科 1000元/3科

b:網絡串講班

課程 輔導時間 指導價格

一、二級建造師公共課 約考試3周前 200元/ 科

一、二級建造師專業課 約考試3周前 300元/科

一級建造師全科 約考試3周前 800元/4科

二級建造師全科 約考試3周前 600元/3科

c:模考串講強化班費用:

課 程 輔導時間 學費

公共課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900元/科

專業課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1500元

全科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3000元

注:①網絡精講和串講不收取資料費,教材由學員自理,可以代購,郵寄費自理,請提前聯繫。

②一級或二級建造師培訓同時參加網絡精講和串講班的,一級學員合計指導價格1600元/人;二級學員合計指導價格1400元/人。

③乙方在一級建造師開始報名以後一個月內結算額低於3000元,本協議自動解除。

④乙方精講和串講班的最低結算額度為人民幣15000元,考前20天為計算日期。否則甲方有權不與乙方合作高通過班。

對於強化學員按培訓函明確的條款給予單退考試沒有通過課程的強化費,並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額退出獲得的相應強化費。

d:網絡高通過班:

按當前甲方公佈的對學員收費價格為指導價格,並以此為乙方 折結算價格的計算依據。

課程 指導價格 資料費

公共課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設工程經濟》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施工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專業課 《建築工程管理與實務》 20xx元/科 150元/科

《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 20xx元/科 150元/科

全科 一級建造師全科 6000元/人 600元/人

二級建造師全科 5000元/人 450元/人

注①.資料處理費:每科150元交給甲方,教材由學員自理,可代購,郵費自理,請提前聯繫。

②.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協議樣本以乙方名義和學員簽定培訓協議,對於考試沒有通過的學員按樣本協議的約定處理,並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額退出獲得的相應培訓費。學員培訓協議的樣本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③.網絡高通過班培訓總科目數不得低於20科,提供學員真實資料(姓名、電話、身份證號、學習科目等詳見報名表)。

2、面授學員: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面授學員收費標準的 折和甲方結算。

3、甲方不承擔開票税收,乙方在學員報名時負責消化税收費用。如需甲方開票,乙方按照開票額的5。55%承擔税收。

4、 甲方的新項目,乙方可以優先合作,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

5、合同期結束後,可以解約或續約。

三、 付款

1、付款方式:乙方將學員電子報名資料發送給甲方,並把實際的約定結算費用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户內,甲方收到後必須在4個工作日內把開通的學習卡帳號、密碼給予乙方,不得延誤。

匯款指定賬號:,户名:;銀行卡號:

2、遠程培訓是電子虛擬服務產品,學習卡帳號開通後,不辦理退學。

四、 學員收費

乙方直接向終端學員提供服務時,必須按照約定指導價格銷售,優惠幅度不得大於9折,集團報名優惠幅度不得大於8折。

五、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本協議內容保守祕密,對因一方(含一方員工)對協議內容公開而造成的相對方經濟和名譽損失,由泄露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被侵權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向對方索取由此造成的經濟以及名譽損失的賠償。

2、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當事人則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進行仲裁。

七、 協議生效、有效期、續簽、失效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3月20日結束。

2、 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期滿,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應在協議到期前30天內續簽協議;如雙方達成共識,結束合作關係之日起,本協議失效。

八、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2、 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 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20xx年3月22日 日期:

附件:

建造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電話: 住宅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暫為 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合同期滿後未向另一方提出解聘和續簽,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實際履行。第二條、工作職責?x絞劍?/p>

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以及建造師的職責要求和行業要求履行職責。乙方根據公司規定確定工作時間及工作方式,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第三條、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分兩個部份,第一部份是固定年薪,甲方在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人民幣 元,分 次支付;第二部份,若乙方參與具體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則根據該項目的具體情況,提供一定比例的佣金。合同期間,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負責按國家規定支付辦理。

第四條、福利待遇:

1、建造師人員,證件年審、學習、培訓均由我公司統一組織,由公司統一安排住宿和生活,(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不單獨報銷其他差旅費。2、甲方招投標需要本人到場的,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要求,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助。注:(車費、住宿費、及差旅及補助費、按公司規定)。

第四條、管理要求:

1、本合同一經簽定,乙方應將其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並將建造師及其相關原件交由甲方管理,由乙方負責將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

2、尚未發證的,如乙方系考取註冊建造師資格已被確定,由乙方負責將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並在發證後的十日內將乙方建造師原件及其相關證件交與甲方單位管理。

3、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技術職責要求履行職責,乙方未履行上述要求或從事甲方工作以外的各項活動,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為甲方工作所獲得的成果歸甲方所有,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終結以後,乙方均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違上述規定,乙方雙倍償還酬金。

第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匯川區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他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造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訂購板房內容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活動板房內容為:

活動板房面積計算:

1. 板房面積=外牆面長X寬

2. 室外樓梯、走道面積=每層自然投影面積之和。

3. 雨棚面積=雨棚投影面積的一半。

4. 總面積=(1)+(2)+(3)。

5. 工程完工建成按實際面積結算。

第二條 合同金額

1.雙層活動板房單價為元/m2,本單價為建設材料費,運輸費和安裝費用的總和,不包括土建及水電安裝項目的費用。

2.其他項目:單層輕鋼房單價元/㎡

3.合同總金額約(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1. 鋼構地樑、立柱、鋼樑、檁條、屋架、牆板、屋面板等全部材料進場完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30_%的進度款,計元人民幣(大寫:__)

2. 活動板房安裝完工,甲方驗收完畢10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65__%的進度款,計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剩餘5%的合同價款作為質保金,計_______元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質保期一年,到期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質保期以驗收合格完畢後開始計算)

第四條 安裝地點及工期

安裝地點:__

1.安裝布臵圖詳細見甲方確認平面布臵圖

2. 相關工藝技術要求:(1)房間輕質隔板寬度必須保證120CM,隔板中間用T型鋁條連接,且隔板必須完全封堵至頂板,保證密閉性。

(2)門需採用防盜門(3)室內樓梯採用鋼製樓梯(不另計費用)其他各項施工標準與工藝必須要與你我雙方在年月 日所簽署合同建造的活動板房一致。

3.安裝工期:_20xx_____年 _4__月 _1__日前全部安裝完畢。

第五條 工期順延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安裝工期應順延: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2一週內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八小時

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提供場地、清除障礙、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電。

4. 不可抗力: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老式房屋七級以上為自然災害新型房屋十級以上為自然災害)大雨、地震等。

5.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應在安裝前兩天做到場地平整和道路通暢,並做好活動板房的基礎。進場當天,甲方至少應派一名代表到安裝現場協助乙方順利開工。

2.施工期間提供用水、用電的接口,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3.應按合同第二、三條規定的時間和方法將款項付給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付款,甲方需付給乙方應付款的每天3‰的滯納金。因此造成的停工,同時承擔乙方誤工費每人每天30元。

4.完工的當天,派一名現場代表到安裝現場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進行驗收,並簽署驗收單,辦理接收及結算手續。如甲方未到現場參與驗收而自行啟用本活動板房,則視為對本活動動板房安裝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確認和驗收手續的完成。

5.進場前,應對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予以確定。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約定的時間完成供應和安裝任務。

2.按照工程通用產品的.質量,滿足使用要求。其中樓面承受負荷不小於150kg/㎡;如因質量問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服務期限為一年,屬乙方原因造成活動板房質量問題的,乙方予以無償修補。

4.其他服務:乙方今後服務期滿後發生的損壞或服務期內屬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予以修補,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安裝期間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裝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兩___ 份。甲乙雙方各持 _壹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電話: 日 簽約地點:

建造合同 篇5

一、建造合同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一)建造(施工)合同的特徵 瞭解

建造合同屬於經濟合同範疇,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經濟合同,其主要特徵表現在:

1.針對性強,先有買主(客户),後有標的(即資產);

2.建設週期長,資產的建造一般需要跨越一個會計年度,有的長達數年;

3.建造的資產體積大,造價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銷合同。

例題:下列關於建造合同的特徵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先有買主,後有標的

B.資產的體積大、造價高

C.資產建設週期長

D.建造合同一般為不可變更合同

答案:D

(二)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此處以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為準。

例題:建築工程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了一份大型資產建造合同。合同規定,以雙方約定的基本成本為該資產的實際成本,合同總價款由實際成本加15%來確定,該合同是(  )。

A.成本確定價款合同

B.成本加成合同

C.固定造價合同

D.浮動造價合同

答案:B

二、合同的分立與合併(分開或者合併確認收入)

建造合同中有關合同分立與合同合併,實際上是確定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對象。

一般情況下,企業應以所訂立的單項合同為對象,分別計算和確認各單項合同的收入、費用和利潤。

例題:建造合同中有關合同分立與合同合併,實際上是確定建造合同的(  )。

A.收入

B.成本

C.會計核算對象

D.風險

答案:C

1.建造合同的分立

一項包括建造數項資產的建造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每項資產應當分立為單項合同:

(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

(2)與客户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3)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2.建造合同的合併

(1)該組合同按一攬子交易簽訂;

(2)該組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

(3)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例題:如果一項建造合同包括多項資產,每項資產應分立為單項合同處理,下列各項中不屬於必備條件的是(  )。

A.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

B.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C.建造承包商與客户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D.多項資產按一攬子交易合同簽訂

答案:D

三、合同收入的內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兩部分內容: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與客户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隨意確認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條件時才構成合同總收入。

1.合同變更,是指客户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

2.索賠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成本的款項。

3.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客户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

變更索賠獎勵屬於建造合同收入,也屬於施工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

【20xx】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規定的初始收入和(  )形成的收入。

A.材料銷售收入

B.合同變更、索賠、獎勵

C.讓渡資產使用權

D.合同變更、勞務作業

答案:B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要準確地進行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與計量,首先應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

如果建造合同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所謂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指的是完工的比例能夠可靠估計。

(一)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時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1.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標準

(1)固定造價合同

①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②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③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④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2)成本加成合同

①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②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如果建造合同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來確認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運用分兩個步驟:

第一步,確定建造合同的完工進度,計算出完工百分比;

第二步,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和計量當期的合同收入。

必須先計算完工百分比,才能計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確定

(1)根據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

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具體來説就是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例1Z102032-1】某建築業企業與A業主訂了一項合同總造價為3 000萬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建設期為3年。

第1年,實際發生合同成本750萬元,年末預計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1 750萬元;

第1年合同完工進度=750/(750+1 750)×100%=30%

第2年,實際發生合同成本1 050萬元,年末預計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700萬元。

則:

第2年合同完工進度=(750+1 050)÷(750+1 050+700)×100%=72%

此處需要掌握。

(2)根據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佔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確定

這種方法簡單,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形象進度。

【例1Z102032-2】某建築業企業與B交通局簽訂修建一條150公里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工程總造價為60 000萬元,建設期為3年。該建築公司第1年修建了45公里,第2年修建了75裏。則:

第1年合同完工進度=45÷150×100%=30%

第2年合同完工進度=(45+75)÷150×100%=80%

(3)根據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術測量確定

瞭解,無考點。

3.當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這個地方則需要計算的是各年的收入,與完工進度不同。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當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另一種是(當期未完成建造(施工)合同)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應當按照實際合同總收入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即: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實際合同總收入-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

因為當期完成了,則總收入是能確定的。當然實際中不盡然。這種比較簡單,考試不考。

4.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合同總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

即: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一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例1Z102032-3】某建築業企業與某業主就一棟工業廠房的建造,簽訂了總造價為3 500萬元的固定造價合同,合同約定的工期為3 年。假定經計算後第1年完工進度為30%,第2年完工進度為70%。第3年該廠房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則:

第1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30%=1 050(萬元)

第2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70%-1 050=1 400(萬元)

第3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1 050+1 400)=1 050(萬元)

多項選擇題【20xx】72、某建築企業與甲公司簽訂了一項總造價為1 000 萬元的建造合同,建設期為2年。第1年實際發生工程成本400萬元,雙方均履行了合同規定義務,但在第二年末由於建築企業對該項工程的完工進度無法可靠的估計,所以與甲公司只辦理了工程款結算360萬元,隨後甲公司陷入經濟危機而面臨破產清算,導致其與款可能無法收回,則關於該合同收入與費用確認的説法,正確的有(  )。

A .合同收入確認方法應採用完工百分比法 B . 1 000萬元可確認為合同收入 C.360萬元確認為當年的收入 D . 400萬元應確認為當年費用 E . 1 000萬元可確認為合同費用

答案:CD

選擇題【20xx】50. 某造價合同總價為6 000萬元,合同工期3年,若第一年完工進去為20%,第二年完工進度為60%,第三年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則第三年應確認的合同收入為(  )萬元。

A.6 000

B.3 600

C.2 400

D.1 200

答案:C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必須結果能可靠估計。

 (二)合同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時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建築業企業不能可靠地估計建造(施工)合同的結果時,就不能採用完工百分比法。

【例1Z102032-4】某建築業企業與B公司簽訂了一項總造價為800萬元的建造合同,建設期為2年。第1年實際發生工程成本300萬元,雙方均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在年末,建築公司對該項工程的完工進度無法可靠估計。

由於B公司能夠履行(已經發生的)合同,估計當年發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收入可以確認。教材給的説法是確認300萬,實則有誤,應根據能收回的數額確定。

1.合同成本能夠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來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假定上例中該建築業企業與B公司只辦理工程價款結算220萬元,由於B公司陷入財務危機而面臨破產清算,導致其餘款項可能難以收回。在這種情況下,該建築公司只能將220萬元確認為當年的收入(300萬元應確認為當年的費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此處不能收回指的是完全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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