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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合同模板彙總八篇

土建合同模板彙總八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建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建合同模板彙總八篇

土建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磚混住宅樓

2、 工程地點:太豐垸二組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每平方米145元計算。

4、 工程總面積大慨1400m,完工後按實際面積結算。(架空層按全面積計算:瓦屋面按50%面積計算)

第二條 乙方所含工程內容

(基礎工程,磚砌體工程,上板,水電,瓦屋面,散水坡,內外粉刷,室內地面找平,回填、地板磚,地板磚面積為2-4層,靠南面三家)

第三條 甲方職責

1、 甲方負責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工資款。

2、 甲方及時提供圖紙等技術資料。(開工前三天提供)

3、 負責協調乙方和現場其他鄰里關係。

4、 工程竣工後及時驗收,並在一星期內為乙方辦決算手續。

第四條 乙方職責

1、乙方嚴格按照建築設計圖紙合同規定的設計施工。

2、施工人員應注意安全施工,應有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工作。注意排除事故隱患,施工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一旦發生傷亡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及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

3、乙方按照有關施工規範保持保量,按時完工。

4、乙方負責提供所有機械設備,模板,釘子,鐵絲,腳手架。

5、乙方做文明施工,按比例節約用料。

第五條 竣工日期為180個晴天日,從乙方施工隊伍進場開始。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基礎完工付工程總造價的10%給乙方;

2、第一層完後付5%給乙方。

3、第二層完後付5%給乙方。

4、第三層完後付5%給乙方。

5、第四層完後付5%給乙方。

6、第五層完後付5%給乙方。

7、第六層完後付5%給乙方。

8、瓦層面完後付5%給乙方。

9、粉刷期間每層付一萬元。

10、工程全部竣工後甲方留2%做工程質量保證金,付清餘款。

11、餘款在3月內付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以上條例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違約,甲乙雙方協商賠償對方損失。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工程完工後合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固原市晨光家園二期Ⅱ標段11#樓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職責,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固原市晨光家園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二期Ⅲ標段

2、建築面積:11#樓 4776。48㎡

3、工程工期:按現場施工進度計劃

二、工程承包範圍

1、承包範圍:設計施工圖及變更所包含的所有土建工程。

2、具體工作內容:

① 樓地面施工至地板磚完(包括地面墊層施工時樓面清理及踢腳線),樓梯間施工至 水泥砂漿面層。

② 內外牆面抹灰完(包括水泥窗台、屋面造型),樓梯間、衞生間及廚房瓷磚鋪貼完; 外牆飾面磚鋪貼完。

③ 屋面找坡、找平層及成品水斗安裝完畢;屋面挑出小造型掛瓦完;雨棚找坡、找 平層及排水管安裝完畢。

④ 室外散水、台階完。

⑤ 門窗洞口所埋設C25混凝土預製塊的製作、留臵;木磚埋設;牆體加筋的埋設。 ⑥ 預製各種GL並安裝。

⑦ 架體孔洞封堵;專業安裝工程線槽、管根及箱體四周吊板帶封堵;變壓式通風道 四周吊板帶封堵;施工洞的封堵。

⑧ 混凝土構件養護(灑水、包塑料膜);混凝土構件缺陷修補;混凝土澆築前作業面 衞生清理;砌體及抹灰面灑水養護;手推車、攪拌機的配合安裝、管理及保養。 ⑨ 工完場清,能重複利用材料再利用;垃圾堆放到指定地點。 ⑩ 樓內及四周衞生清理(如遇各級檢察,衞生清理力度需加大)。 與其他工種的配合施工。

施工規範及常規要求。

不包括塔吊四周維護;捲揚機基礎施工及捲揚機司機工資;料場、水泥棚的施工; 樓四周排水明渠、集水坑的施工;水落管安裝;伸縮縫鐵皮安裝。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輔材

三、工具

1、甲方提供灰車、攪拌機、垂直運輸。

2、乙方自備鐵鍬、灰鬥、線繩、尺杆、刮槓、抹子、小尺子及其它低值易耗品。

四、雙方職責與權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同志為該工程現場施工負責人,協調安排施工。

2、甲方按勞務用工管理的有關條款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凡嚴禁入場作業的人員一經查出,乙方必須立即撤換。甲方督促、協同乙方辦好崗前培訓、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保險辦理。

3、做好材料供應工作,切實解決好垂直運輸的矛盾,保證工程的順利施工。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檢查發現乙方未按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或違返有關規定施工,甲方給乙方一次性50—500元罰款,並限期整改。

5、在由甲方分公司、總公司及行業主管部門實施的檢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達到承包指標或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承擔所有後果。

6、制定施工計劃

7、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返,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1、乙方 同志為土建班組施工負責人,參加工程生產協調會,具體負責本專業的施工管理。

2、乙方入場前必須提交一份作業人員名單給甲方,乙方對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務用工條件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人員不得使用。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完成對所有施工人員勞動合同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簽訂,如因乙方不提供、提供不及時或提供的資料錯誤、虛假而使事故得不到賠付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嚴禁下列人員入場作業:①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工;②年滿五十週歲的男工和四十五週歲的女工;③患有高血壓、傳染病,不宜高空作業及四肢帶有殘疾的人員;④有精神病史的人員;⑤其他不適宜從事建築工地作業人員;⑥未辦理工傷保險人員不得進場施工。凡符合入場條件的,乙方有權自行聘用。乙方作業人員進出場必須報經甲方同意,每月報送一份出場人員變動表,未報進出場人員變動表或使用不符合用工條件者發生的傷亡事故,又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嚴禁將工程再分包。

5、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在施工中尊重建設、監理及其它現場人員的指導意見,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

6、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甲方技術人員交底及施工圖紙施工,克服質量通病,搞好細部處理,做到一次成優,節約材料。

7、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管理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8、乙方作業人員進場後應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節假日和農忙期間應保證作業人員數量,因乙方作業人員數量不能滿足工程進度造成延誤工期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或者要求乙方退場,並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合格”

2、每個分項工程完工後,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再通知甲方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後再通知監理、建設等單位驗收。對各方提出的改正意見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並返工,因返工不到位、不徹底而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3、由於質量原因引起的其他班組額外用工由乙方負責。

土建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築工程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並共同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造價

1、土建工程造價按二類工程取費,總價下浮______%後為甲乙雙方土建工程結算造價。

2、安裝工程造價按三類工程取費,總價下浮______%後為甲乙雙方安裝工程結算造價。

3、材料價格計取劃分為土建結構及安裝預埋材料計取階段(地下結構至主體封頂)和建築及水電安裝工程材料計取階段(主體封頂前一個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計算確認,即雙方每月確定一次單價,該段工程完工後按月平均單價計算該段工程材料結算價值。

4、工程材料設備價格中信息價與市場價差額在正負______萬元(指本合同工程單項材料總值差額,下同)區間以內的工程材料按信息價計,信息價與市場價差額在正負 ______萬元區間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須依據工程材料實際市場批發價書面報甲方確認,並按雙方確認價進行工程結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費用:工程搶工措施費、工程質量保證施工措施費、擾民施工措施費、場地不足施工措施費、一般施工安全及技術施工措施費(如在定額項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額外追加);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雙方另行協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項目部按分包工程總價______%(主要設備費除外)收取總分包配合費、管理費,並由甲方從各專業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給乙方環慶花園項目部。

7、工程造價計算依據以本協議相關條款,機械工業部深圳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建築、結構、安裝施工圖及圖紙會審紀要、經甲方工程主管部門、設計院、監理公司共同確認的設計變更和經甲方、監理公司共同確認的施工現場經濟簽證為準。

8、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均按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原則計量計價,乙方不得拒絕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單獨按包乾價計價,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設備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鋼筋、商品砼。

2、甲供設備有:電梯、發電機、高低壓配電櫃、水泵。

3、甲分包專業工程有:鋁合金門窗制安工程、防火門制安工程(含入户門)、裙房二次內外裝飾及安裝工程、電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氣工程、空調工程、高低壓配電工程、有線電視、電話工程、監視對講系統工程、自動抄水、電錶系統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樁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結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領到項目預售許可證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足______萬元,同時乙方應將全部結算資料報甲方,甲方應在______個月內審核完畢,並在其後______個月內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結算尾款。

2、______年以後施工的樁基工程結算事宜:樁基施工完畢經質檢合格後,乙方備齊全部工程資料及結算書,甲方收到齊全的工程資料後______日內審核完畢,經乙方確認甲方審核結果後,甲方在三個月內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審定結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後______日內乙方應將結算資料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______日內審核完,並支付結算款的______%,其餘的______%在扣除結算總價______%的工程保脩金後在主體封頂後______日內支付。

4、上部結構工程甲方按結構施工進度每完成______層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築工程根據工程總砌築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體建築裝修及水電安裝按每完成______層單項工程為一個施工階段,每一階段形象進度完成後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階段施工進度完成後,由乙方將形象進度報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內按合同約定要求審核完畢,審核完畢經乙方確認無異議後______日內按審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給乙方。

5、工程竣工驗收完後______日內按工程合同暫定造價付至______%,在工程結算審定後______日內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結算餘款(扣除______%保修款)。當結算時間超過______個月,則自工程竣工即領取檔案合格證之日算起______天內甲方付至工程總價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協助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各項報建、報批、報驗、質監、質檢、安檢等手續,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關手續後______日內辦妥交給甲方。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為報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報建合同中與本補充協議有相異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七、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及______項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辦妥施工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土建合同 篇4

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資格雙方或數方為實現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題予以實施的協議,世行貨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論文。土建工程合同是締約雙方明確法律關係和一切權利與責任關係的基礎,是業主和承包商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極為重要的文件。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全過程的管理。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內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條款(包括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目前,我國利用世行貨款項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修改而成的。該文的特點為凡是能作為一般條款的,均寫入一般條款;凡是要在特殊條款中明確的,寫入特殊條款,克服了過去特殊條款修正一般條款,前後矛盾或不一致的缺點;②技術資料和説明;③圖紙;④協議書;⑤招標規定和説明(投標組織及有關説明資料);⑥投標書中標有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和費率等;⑦補遺及附錄。

二、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類型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總價,業主不管理項目實際工程量的增減及各種設計變更均不得改變原合同價。這種合同的風險僅由承包商承擔,在總價合同中,儘管規定了合同總價在實施中無論發生什麼情況都不得改變,但在實際中,承包商為了降低風險會千方百計尋找理由,雙方也會經常發生爭議,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採用總價合同。

2、費用加減合同

費用加減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管理費的基本價格以及利潤比例,業主按上述實際發生的各種費用,外加規定比例的利潤向承包商付款,這種類型合同的主要風險由業主承擔。由於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無論工程量和設計發生增減或變更,承包商的利潤是不變的。因此,承包商不會注意節省。這種方式一般適用於土建合同中的計日工的支付,只作為合同應變能力的補充措施。

3、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採用較多的一種合同方式。單價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標時所報的各項工程單價為基礎,工程量則按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合同的風險是由合同雙方共同承擔的,在單價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必須規範執業,做好詳細記錄,否則,支付就沒有可靠的依據。當然,承包商投標的總報價並不是業主最終支付給承包商的合同款數,承包商的投標總報價僅供評標時使用。在合同執行中,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價格浮動、追加工作、合同變更、匯率變化、索賠的發生等等都會導致業主支付額的變化。

 三、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範圍

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繫。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務範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範、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點的,只有突出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土建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現甲方同意將鋼結構大棚土建部分施工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責任,以便共同遵守,經雙方協議忒頂一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渭南市下吉鎮雙關路中段

二、承包方式,單包工

三、工程承包範圍;乙方承包圖紙所有土建工程項目,本工程所需所有工具機械由乙方負責。

四、計算方法;總工費為元。不含鋼結構部分。

五、付款辦法,工程結束付85%給乙方,剩餘部分按圖紙工程全部完成在30天內一次性付給乙方。預留10%質保金,一年後一次付清。

六、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嚴格按圖紙施工,本工程質量要求合格,乙方施工過程中因人為造成返工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中途停工不做,無權向甲方要工資,甲方有權另找他人施工。

七、安全責任;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嚴格要求自己,必須遵守安全規程,在施工過程中因工傷事故,意外現象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乙方付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施工期限;施工期限甲、乙雙方簽字生效3天內完工。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共同守執行,不得違約。如果違約述任一條歀,造成經濟損失的,則違約方負擔全部責任。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身份證:年 月 日

土建合同 篇6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並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單位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單位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併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曆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承擔由於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發佈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託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佈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佈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範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範圍內的徵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託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託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並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保證發包方免於承擔由於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並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並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築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按第30條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後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後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並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餘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後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准,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佈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並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範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後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後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並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後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採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並與雙方充分協商後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於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於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於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製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後的28天內批覆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覆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覆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户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准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徵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採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僱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並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徵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於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僱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繫時,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決定採取措施後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並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併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幹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並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説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於):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佔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並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衞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採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後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採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並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後,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並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並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准,否則由於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後,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准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並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後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徵得監理單位同意後,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於自己的閒置設備。

15.3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並應由具有設備鑑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後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並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並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後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餘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土建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條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平羅縣紅崖子工園區 廢料原料庫、物流道路、地磅及磅房、事故應急水池、隔離金屬欄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束,總工期為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地震、雨天、五級以上大風等)工期順延。

三、質量及技術標準:

所有材料須達到合格,由甲方人員現場檢驗,施工質量達到安全使用要求標準。

四、雙方責任:

1、按原則應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經雙方商議,工程設計及圖紙均交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場地;無償提供施工用水用地,人員住宿,提供電源及電錶箱以上的電線,配合乙方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認真領會圖紙要求,按圖施工,如需變更增加施工內容,可聯繫溝通,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工程質量確保合格。

五、工程內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價:

2、工程分類:

3、分期付款:

(1)合同簽訂後,乙方進場施工甲方預付總工程款的 %, 。

(2)主體工程施工完畢後,甲方付總工程款的 %, 。

(3)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總工程款的 %,。

(4)餘下 為工程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即 ,待工程質保期限一年到期後,無質量問題後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2、若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六、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工地安全規範,統一安排,自備安全用品,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佩戴安全帽,使用電氣設備要規範,必須安全可靠,特別是室外用電要防水、接地,配電箱要配備漏電保護器,確保安全施工。

七、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2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嚴格按施工要求和相關規範製作施工。

3、甲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進行簽字驗收。

4、工程保修期為一年。在質保期內,如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及時維修。

5、工程結束後乙方向甲方開具能抵扣的增值税發票。

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工程結算完畢後,付清工程款後,此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 篇8

工程發包方:

勞務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與工程承包人 簽訂施工分包合同,雙方就專業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XXXX廠房及設備基礎土建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

4、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設計圖紙及説明書

5、分包人義務

5.1、對本合同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發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熟練技術的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5.2、分包人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日提交隔日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經工程發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5.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

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和現場髒亂造成的整改。

5.4、自覺接受工程發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發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5、按業主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發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5.6 承包人自行解決行李、伙食費、車費;

5.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5.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5.9、承包人須服從工程發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5.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承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承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6、安全施工與檢查

6.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7、事故處理

7.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發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8、保險

8.1、承包人必須為從現場施工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8.2、保險事故發生時,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8.3、各類保險所需費用均由自負責。

9、材料

9.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3天內,向工程發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後,承包方負責提供消耗材料及設備工具。

9.2、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分包人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0、勞務報酬

10.1、本工程的承包費用採用下列方式計算:

本工程分包價為支模板按沾灰面積55元/㎡,混凝土地泵(塔吊)澆築的70元/m?,汽車吊澆築的混凝土120元/m?,鋼筋製作綁紮650元/t,架子3.6米為一層16元/㎡,每超高3.6米為一層。

2、工程外用工,用工當天必須有甲方負責人現場簽字確認。

技工工資200元/天。力工工資110元/天。

11、勞務報酬的支付

11.1、分包人與工程發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形象進度款支付:自3月20日開工,前半月付款一次,付款額為實際工程量的30%。其後工程款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10日)。

(2)、在工程施工期間,所有支付的工程款必須保證工人工資開到位,專款專用,分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12、所付款項必須由分包方書面申請,發包方現場的各專業技術人員核實認可工作量簽字後,交項目經理簽字後批准後支付。

13、施工驗收

13.1、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施工完畢,通知工程發包人組織業主或監理驗收。發包人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發包人的相關損失。

13.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分包人對其分包的作業的施工質量在質量保修期內負責維修。

14、施工配合

分包人應配合工程發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分包人配合時,分包人應按工程發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5、違約責任

15、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或施工期間不能滿足業主和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擔,同時工程發包人為了維護自身的聲譽,有權無條件收回項目的施工作業權;

(2)、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16、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目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工程發包人:(公章) 分包人:

代 表 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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