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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總結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總結

篇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總結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濰坊和我市關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和信訪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恪盡職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為出發點,以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和諧為落腳點,以為困難企業和職工排憂解難為重點,立足發展、穩定的大局,始終圍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及信訪工作紮實有效開展工作,積極穩妥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職工來信來訪,大力建立健全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有力維護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事業有序發展,較好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我院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總結

一、半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情況

1、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2012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70起,其中確立勞動關係爭議21起、工傷待遇類爭議27起、勞動報酬類爭議2起,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類爭議13起、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爭議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類爭議5起,其他類爭議1起;結案57起,其中調解44起,裁決13起,調解率為77.2 %,共為勞動者挽回經濟損失422.52萬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處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確立勞動關係類和工傷待遇類爭議案件居多,達到48起,解除勞動關係類爭議有增多趨勢。職工受傷引起的勞動爭議數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這類爭議案件涉及勞動者的基本人身權益,勞動者維權意識較強,迫切需要通過有效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仲裁委的要求較高,需要不斷提高辦案質量;二是反映出還有不少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不夠強,參加社會保險意識不強,在勞動者工作中提供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訓不夠,發生事故後不能勇於承擔責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進一步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我院在處理各類案件時正確處理調解與裁決的關係,加大調解力度,從爭議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時,對於確實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案件及時裁決,不斷提高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效率。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範辦案工作程序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建立了調解仲裁建議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將之前建立的裁審銜接制度、仲裁員職責、案件合議審理制度、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制度等進一步修改完善,並製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牆,充分發揮作用,切實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納入規範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軌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書,藉此大力完善了仲裁辦案程序,將一些以前未啟用的程序逐步啟用,特別是大力改進了庭審程序,使仲裁庭審更加規範高效,使各項仲裁程序更加完善嚴謹,使仲裁服務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進行了細化分工,明確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了檔案管理工作,製作新的檔案封面,由專人管理檔案,按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規範條理地對案卷進行歸檔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辦公職能,設置專人管理全院的接待、辦文、信息、上下協調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員各司其職,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3、加強仲裁員隊伍建設,全面提升仲裁員業務水平 我院今年積極推進仲裁員職業化建設

在專業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員全部參加了省人社廳舉辦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培訓班,提升了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加強了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學習,採取以老帶新的有效途徑,讓新進的工作人員不斷充實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也促進了老仲裁員知識結構的更新和完善,切實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員自身素質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級要求,我院也進行了仲裁員證的申領工作,讓仲裁員持有合法的任職證件,規範仲裁員的行為。

4、加強仲裁院規範化、標準化建設

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據上級的文件要求,開展了仲裁庭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對仲裁設施、設備進行了補充和更新,配置了5台全新的計算機,併購置了攝像機、照相機、錄音筆等高科技工作設備,安裝了攝像頭,建立起監控裝置,併為仲裁庭更換了制度看板,安裝了投影儀、實物展台等庭審輔助設備,按照標準制做了仲裁院專用座椅,更換了上級

統一的庭徽,切實通過提高仲裁硬件建設水平加強仲裁機構規範化、標準化建設。

(二)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情況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基礎上,着重加強對成立的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基本情況的摸排工作,對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變動情況進行調查修改,確保聯繫暢通,並督促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切實承擔起應有的職責。

我院結合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運作情況,採取雙向溝通的形式,對各企業兼職調解員進行了單項和多項培訓指導,構建起仲裁機構與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互聯、互通、互動的工作格局。以案舉法,針對部分企業的裁決、結合案例,引導和幫助其改進人力資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促進了企業用工行為的規範化,減少了因企業管理不規範,管理失誤引發的爭議。我院逐步探索實施在各鎮(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建立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賦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職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幹部們的專業法律知識和充足的司法資源,提高基層調解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舉辦一期全市基層調解組織調解員培訓班,首先,積極籌備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班的相關事宜,整理企業的聯繫方式,制定詳細計劃,擬定實施方案,篩選培訓材料,並深入舉辦過調解員培訓班的兄弟縣市仲裁院學習先進經驗,向濰坊市仲裁院的領導進行請教,積極做好培訓班的前期準備工作;其次,及時印發培訓班的報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為全市200多家企事業單位發放了報名通知,並不斷電話聯繫相關事宜,多次到企業宣傳並瞭解報名情況,到報名日期結束時有100多家企事業單位122人報名參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訓班的前期準備工作,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製作好培訓教程和學員通訊錄,聯繫師資,確定場地,制定培訓班課程安排,全面做好準備;最後,按計劃有條不紊地舉行培訓班,處理好培訓中出現的突發問題,切實保證培訓班的質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水平。

(三)信訪工作情況

今年上半年,我院積極穩妥處理好羣眾的來信來訪,處理一起職工來信,處理中多次到單位瞭解情況,進行協商,最後通過仲裁調解程序,為職工解決實際問題。在對待來訪的處理上更加高效,健全了來訪登記制和首問負責制,對上訪人反映的問題,有政策或有規定的,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向來訪人解釋清楚,立即辦理;對屬於思想疏導方面的問題,當面做好宣傳教育和解釋開導工作;對上訪人反映的確有實際問題需要解決的,填好立案呈批表和來訪登記表一起呈報領導籤批,然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同時,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瞭解企業及幹部職工的訴求,把羣眾反映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作為信訪的工作重點。注意做好超前工作,經常排查各種信訪苗頭,對排查出的問題,超前採取相應預防措施,

篇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總結

20xx年縣仲裁院以深入學習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推進和完善仲裁院建設為突破口,建立和健全縣級和大型國企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為基礎,規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處理,圓滿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各項工作。現就一年來的工作彙報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況

(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基本情況與主要特點(數據截至20xx年12月20日):

1、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基本情況

(1)、各級調解組織受理446件,比去年同期512件下降了12.89%;調解成功410件,調解成功率為91.93%。

(2)、仲裁部門受理552件,比去年同期330件增長67.27%,不予受理21件,比去年同期27件下降22%。

(3)、受理案件中:勞動報酬345件,佔受理總數的62.5%,工傷待遇59件,佔受理總數的10.69%,社會保險12件,佔受理總數的2.17%,履行勞動合同12件,佔受理總數的2.17%,確定勞動關係57件,佔受理總數的10.33%,經濟補償金48件,佔受理總數的8.7 %,賠償金18件,佔受理總數的3.26%,其他1件,佔受理總數的0.1%,。

(4)、受理的案件中,從用人單位的性質來劃分,其中:私營民營企業452件,佔受理總數81.88%,國有企業79件,佔受理總數14.31%,其他企業21件,佔受理總數3.8%。

(5)、仲裁部門辦結案件552件(含09年受理),同比上升48.39%,未結案17件,與去年持平。調解處理452件,裁決處理95件,撤銷案件1件,移送給其他區4件。案件處理過程中,調解率為100%,調解成功率為81.88%,同去年調解成功率54.8%相比上升27.08個百分點,為職工追回損失547.12萬元,同去年850萬元相比減少了302.88萬元。

(6)、案件處理:企業勝訴135件,佔案件處理總數的24.45%,同比去年上升23.11個百分點,職工勝訴340件,佔案件處理總數的61.59%,同比去年上升10.51個百分點,企業、職工部分勝訴77件,佔案件處理總數的13.95%,同比去年下降了33.63個百分點。

(7)、辦結案件時間:在30日內辦結的案件為336件,佔案件處理總數的60.87%,在31日至45日內辦結的案件數為176件,佔案件處理總數的31.88%,在46日至60日內辦結的案件數為31件,佔案件處理總數的5.62%,超過60天結案的有9件,其中7件原因為中止,2件原因為公告,均在法定時效內結案。

2、案件主要特點及原因分析

(1)、案件受理數較去年明顯上升,月度受理數呈現出兩頭月份多中間月份少的局面。由於勞動者維權意識的增強,主動維權的案件增多。我國民間有過年回家團圓的習俗,農民工也因一年來沒怎麼回過家,都盼望早結工資好回家過年,相對用工單位而言卻因農民工回家過年而缺乏完成生產任務的勞動者,對企業業務造成影響,兩者之間存在矛盾。部分企業主因缺乏法律意識,以各種理由拖延或剋扣工資,是導致過年之際的月份勞動爭議案件數大量上升的主因。

(2)、勞動報酬爭議是爭議的主要焦點。勞動報酬爭議中,主要集中在加班工資這個重頭上。原因多為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缺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對加班時間計算標準不一致,以及因計件制工資導致勞動者本人延長工作時間,但用工單位不認為是加班而存在爭議。

(3)、集體爭議案件增多。部分單位由於用工制度未及時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新頒佈的法律及時調整,導致羣體性爭議頻發。部分黑代理在外省市打工者羣體中挑起爭議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部分集體爭議案件為隱形集體爭議,即在一定時間跨度內,接待窗口接待了同一用工單位較多的申訴人,但又不滿足一次性10人的條件,這類案件也呈現上升趨勢。

(4)、註冊型企業案件多。註冊地在本縣,實際工作地在縣外的企業涉及的爭議共有142件,佔總數的25.72%。由於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爭議時無法向勞動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舉證,故只能去註冊登記地申訴。

(5)、外省市户籍的勞動者涉及的爭議多。共有235人,佔申訴人總數的42.57%。外省市户籍的勞動者,往往在年底前後前來申訴,對仲裁案件的辦案效率提出了很大考驗。

(6)、造船業和建築業的企業涉及爭議多。共涉及195件,佔總數的35.32%。這些單位用工形式複雜,管理相對混亂,因趕工期導致的加班問題更加複雜,這些企業涉及的勞動爭議案件屬於較難處理的勞動爭議案件。

(7)、私營和個體的'單位涉及爭議多。共涉及452件,佔總數的 81.88%。註冊資本少,抗風險能力低,用工流動性強,業主法律意識差是造成這類企業勞動爭議案件多的主因。

(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情況

1、初步完成仲裁院實體化建設

經縣政府批准同意,撤銷了崇明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崇明縣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合併組建了崇明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和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支持下,崇明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已經落實了機構、經費和人員。2010年共招入了5名工作人員,仲裁院也搬遷到了新的辦公地址。在新址上共有2間仲裁庭、2間調解庭、6間辦公室、1間檔案室和1間機房,辦公面積達300平方米。

仲裁院於2010年9月15日正式掛牌運作。市仲裁處、仲裁院領導,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各委員以及縣法院和縣司法局的領導出席掛牌座談會。

2、制定相關規章制度,落實窗口服務規範達標工作

仲裁院正式運作後,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辦事規則、考核辦法、管理辦法和業務學習考核辦法,行風政風建設規範,政務公開,為仲裁院今後的規範運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在局黨委的領導下,我院窗口參加了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系統窗口規範服務達標工作。按照要求,我院制定了領導責任制度、首問責任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監督考核制度、學習培訓制度以及應急預案處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實了窗口規範服務達標工作。

3、在仲裁院擠出辦公場所成立崇明縣勞動人事爭議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室

4、指導成立二家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規範案件處理,完成年初目標

一是規範案件處理流程,提升案件審理質量。

完善案件的登記、受理、處理、信息彙總統計,在市原有的表格的基礎上增加數據分析,用於案件的分析和梳理。制定本縣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受理、處理工作規範,確保一般案件45天結案,複雜案件不超過60天結案。建立專人審核裁決(調解)文書的制度。防微杜漸,為減少差錯,設立專人負責審核裁決(調解)文書,斟酌文書中語言的運用,減少可能存在歧義的地方。

二是搭建信息溝通平台,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加強與本局其他相關科室溝通,確保案件在本局範圍內處理的一致性;建立每月一次的仲裁員工作例會,及時分析階段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情況,同時對疑難複雜案件集體會診。建立裁審例會制度,每季度和法院共同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遇有特殊情況臨時增加。協調同一仲裁與審理的口徑,對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時反饋、分析、改進仲裁工作中的缺陷。每季召開一次勞動糾紛業務指導小組會議,研究當前情況,制定應對措施,全面落實調解工作的各項任務,指導基層調解組織工作,提高調解成功率。每半年向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彙報工作,分析仲裁工作的存在問題,及時解決仲裁工作困難和矛盾。建立重大案件情況通報制度、集體爭議、重點案子、行業、區域傾向性問題,及時向鄉鎮、工會燈有關部門通報情況。

篇三:勞動仲裁院工作總結

今年,我院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在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及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主、深入為主”的原則,結合我縣的具體實際情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有利地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今年度,我院共受理勞動爭議530件,已處理結案的518件,結案率為97.7%,有效預防和化解了企業和職工之間的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協調,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樹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會效益,現將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如下:

1、堅持預防為主,注重輿論宣傳。

深入貫徹“兩法一條例”的實施,多方配合、合力組織開展大型勞動普法宣傳活動。開展勞資培訓,與廣大企業和職工面對面,進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強大的輿論宣傳,不僅使企業領導提高了認識,積極支持工作,廣大職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強了法制觀念,增加了自我保護意識。

2、本着深入為主的態度,關注基層民生。

仲裁辦公室每天來訪人員眾多,但仲裁員對每一位來訪羣眾和前來諮詢的企業勞資人員進行熱心、細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來訪人員達幾千餘人。不僅對來訪人員的問題進行解答,也對個別存在疑慮的問題進行請示和溝通,較好的為基層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傳了相應的法律政策,使得帶有怨氣來訪的羣眾滿意而歸,懷有疑問的企業通曉而走,雙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使更多的勞資矛盾解決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調解為主,保證仲裁公平。

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時,嚴格把好政策關,對符合勞動爭議受理範圍的案件,絕不推諉扯皮。在查明事實、分辨是非的基礎上,針對雙方存在分歧較大的爭議進行前探調解,加大調解力度,努力促成雙方和解,儘可能將矛盾化解在開庭前,使爭議在平等的基礎上得到解決,使當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趨於緩和。在已辦結的案件當中,調解及撤訴共計430件,調解結案率為83%。

4、堅持依法辦案,確保案件質量。

公開辦案程序,杜絕暗箱操作。遵守辦案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在案件處理中,弱化仲裁員的個人作用,強化案件集體研究、集體決定,以程序公正來保證案件處理結果的公正。對重大疑難案件、集體爭議需裁決的案件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向上級仲裁院請示彙報,以便更準確、快捷的處理爭議。

5、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綜合素質。

為努力提高辦案能力,我院經常組織仲裁員進行業務學習和交流,尤其是針對網絡上爭議比較大的案件進行理論分析及模擬判決。苦練內功,儘快適應當事人各種勞動爭議的需要。

(二)明年工作打算:

1、進一步加強、發揮鄉鎮勞動關係協調委員會的作用。

針對街道雖均成立了勞動關係協調委員會,但因人員調動頻繁、責任劃分不明確等原因,很多鎮鄉勞動勞動關係調解組織名存實亡,根本沒有發揮調解案件、穩定勞動關係的職能的現狀,加強對鎮鄉勞動爭議協調組織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挑選一批素質高

的協調人員參加仲裁員培訓,提高其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鄉鎮協調組織的調處作用,讓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構建仲裁文書上網制度。

一直以來,我仲裁委的仲裁文書除發給當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檔案裏,一般情況下第三人很難看到,就算是那些對外公開的仲裁文書,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詢,則需要持有有關單位的介紹信,而且只允許翻閲,抄錄,不允許外帶翻印和拍照,公眾不能及時對我委審理的案件結果和裁判文書質量進行跟蹤監督,仲裁的透明性、公開性大打折扣。實行仲裁裁決文書上網制度,有利於減少輿論壓力,提高公眾信服力;另外,實行仲裁裁決文書上網制度不僅在市內甚至在省內都是首創。對此,我院將實行仲裁文書上網制度,即在網上系統仲裁中開闢專門仲裁裁決文書一欄,上載除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祕密案件的裁決文書,以此加強公眾對仲裁工作的監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強與XX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的業務溝通。

聯動自XX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建立以來,它在協調企業與職工勞動爭議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使相當部分的勞動爭議案件在爭議發生之初即得到妥善的解決,今後我們將更加註重加強與勞動爭議爭議調解委員會的銜接和聯動,形成勞動爭議糾紛化解合力,為人民羣眾提供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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