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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解讀

勞動爭議仲裁解讀

歡迎來到CN人才網,下面是小編特地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勞動爭議仲裁相關解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勞動爭議仲裁相關解讀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糾紛居中的公斷與裁決。根據我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勞動糾紛的要進入人民法院的訴訟程序,必須先提起勞動仲裁。只有不服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受理範圍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指縣、市、市轄區設立的裁處企業與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組織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要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規定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要求保護其合法權利,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否則,法律規定消滅其申請仲裁權利的一種時效制度。

一、我國的勞動仲裁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2008年5月1日後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對於2008年5月1日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有關仲裁時效和起訴的規定及適用《勞動法》。《勞動法》關於仲裁時效規定於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時效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況下,一年的時效期間還不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在有的行業,尤其是建築業,拖欠工資問題比較突出,工人的勞動報酬很多到年底才結算;還有些勞動者為了維持勞動關係,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對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不敢主張權利。如果都適用一年的仲裁期間,不利於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因此本條第四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對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的情況,則沒有維繫勞動關係這樣的顧慮,因此本條第四款作出了“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的規定。

二、勞動仲裁時效中斷的計算

仲裁時效的計算。根據本條規定,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遭到了侵害,這是其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的基礎。從這一時間點開始計算仲裁時效期間,符合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仲裁機構保護權利的法定期間的本意。知道權利遭受了侵害,指權利人主觀上已瞭解自己權利被侵害事實的發生;應當知道權利遭受了侵害,指權利人儘管主觀上不了解其權利已被侵害的事實,但根據他所處的環境,有理由認為他已瞭解已被侵害的事實,他對侵害的不知情,出於對自己的權利未盡到必要的注意或將其作為推延仲裁時效期間起算點的藉口的情況。

勞動仲裁的費用

現分析各類可能遇見的費用如下:

一、仲裁費。筆者看到好多地方的勞動仲裁仍然向當事人收取費用,甚至很多人發文公佈勞動仲裁是如何收費的,其實這些都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第五十四條規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已經明確了勞動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仲裁辦案的經費是由當地財政予以保證的。所以從2008年5月1日起,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理案件都是不收費的。

二、公告費。仲裁文書可能無法再用其他手段送達給被申請人時,就需要公告送達了,公告費應當由誰承擔呢?由於公告送達也是屬於送達的方式之一,而送達是仲裁辦案的環節,所以公告送達的費用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第一條的規定由財政保障。有的地方公告費用讓勞動者墊付,這些做法其實是違法的。

三,鑑定費。在仲裁案件的進行過程中,經常都會遇見司法鑑定的問題,司法鑑定費由誰出呢?要知道,司法鑑定其實是證據的一種,往往是雙方對某個問題有爭議,但由於鑑定的專業性太強,所以只能委託專業機構予以鑑定的,所以證據既然是自己收集的,鑑定費用當然也只能由自己墊付了。只是如果將來裁決認定對方舉假證説假話,裁決認定對方敗訴的,則可以由對方支付由己方已經墊付的鑑定費。

四、律師費。一個勞動仲裁是否要請律師,是當事人自己決定的,律師是為你自己提供法律服務的,你需要法律服務,律師才會提供,你不需要法律服務,就不需要請律師。所以,律師費應當由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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