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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出書-雜文隨筆

慎出書-雜文隨筆

一個人能出書當然好,如果你才高鬥,學富五車,寫點美文出來愉樂觀眾自然是一件好事,假若你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寫出的文章波瀾不驚,別人看了味同嚼蠟,那還是別出書為好。怕就怕沒有自知之明,明明是一根“米米蒿”,楞把自己當成“靈芝草”,那就糟了,即使你皓首窮經,弄出來的竟是“文化垃圾”。

慎出書-雜文隨筆

我以前在部隊政治部門幹過,曾受命替人推銷過幾本書,第一次推銷的是一位報社編輯的小説,另一次銷售的是一位領導在報上發的幾篇言論文章和幾篇會議講話稿合輯。推銷第一本書時我分管黨員發展工作,按照領導意圖,只要入黨的人員必需人購一本。推銷第二本時,上級機關要求硬性攤派,每個幹部必須購買一冊。為了完成任務領導決定單位出錢購買。像這樣靠硬性攤派銷售的書又有多少人認真讀呢?不出這種書至少有三個好處:一來可以節約資源,二來不浪費他人錢財,三來自己不跌份。與己與人方便,何樂而不為。

依愚之見,書應該是文化中的.精品,是串起來的珍珠,不是什麼人想出就能出的。一本好書首先要有文化價值,要值得人們去珍藏,不能説像《史記》、《資治通鑑》千年之後讀之如飴,起碼幾十年幾百年嚼之有味。如果是受命或邀功賞好為某些強人歌功頌德的應景之物,不出幾年,準成垃圾。書應該字字珠璣,篇篇有物,發人深思,決不是簡單的文字堆砌和無病呻吟。

如果你自我感覺良好,總有出書的衝動,那就不妨好好讀一讀名家的作品,感受一下名家作品的韻味,看看自己的水平到底如何。人常説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擺上書架的應當是金子,而不是文化垃圾。你是一顆“米米蒿”,就別硬充“靈芝草”,那樣別人會認為你“倒牌子”。如果你真想靠出書出名,不妨聞雞起舞,博古通今,一鳴驚人。或者好好鑽研業務,成為某一領域的行家裏手,寫出一部有價值的專著也好。如果你只能寫點通順的文字,硬要充“大頭葱”,靠買書號出版,靠給下屬攤派銷售,那還是不出為好,珍惜自己的羽毛。你要敝帚自珍,就放在自家的書架上,也不要送人雅正,因為別人就不可能看你的書。

慎出書不是不出書,而是要出好書,出精品書。記得一位作家從國外考察回來説,我國作家為什麼獲不了諾貝爾文學獎,主要是外國的作家幾十年出一本書,我國的作家一年出幾十本書,雖説是著作等身,但沒有一部能夠流芳百世。

慎出書是很高的要求,要求作家十年磨一劍,不然就成了趙本山説的,倪萍出《日子》,他就出《月子》,宋丹丹出《伺候月子》,地攤文學氾濫時代永遠出不了大師。

標籤: 出書 隨筆 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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