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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訓釋失誤管窺論文

《荀子》訓釋失誤管窺論文

摘要:前人對《荀子》註釋的精義固多,卻也難免還存在着繆誤。通過對《荀子》各家注本失誤的具體分析,側面反映了唐代楊倞以來註釋家們在理論、方法上所存在的缺陷及流弊,以期為探索傳統訓詁學的科學化道路提供一些反面的借鑑。

《荀子》訓釋失誤管窺論文

關鍵詞:《荀子》;訓釋;失誤

前人對於《荀子》詞義的闡發、析疑與正誤,多有可寶貴者,但難免還存在着繆誤。他們或疏於文法,或拙於義理,或不審詞例,或不明修辭、語法,或不明通假而望文生訓,或增字為釋,錯誤頗多。再加上荀子思想博大精深,《荀》書詞義頗為靈活,有所謂“奧誼艱辭”之稱,前人的註釋往往各執一辭,眾説紛紜,情況比較複雜,這就需要有一定的眼光,能進行鑑別。現就眾注家失誤的情況,歸納出幾點,以供商榷。

一、破假借時本字抉擇不當

通假字實質上是同音字或音近字互相替代。同音字或音近字一般不止一個,因此求本字時不但要具備語音條件和有力的證據,更要審度文義,務求貫通。否則,仍不得謂之確詁。下面就是本字抉擇不慎,因而顧此失彼的例子:《勸學》:“《詩》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謂也。”王引之訓“交”為“姣”之借,謂“方來朝之君子不侮慢不怠緩”[1](P79),我們認為王氏語亦未當。《釋名·釋喪制》:“絞,交也。”《説文》:“絞,縊也。”段氏注曰:兩繩相交而緊謂之絞。《小雅·采菽》中的“匪交匪舒”蓋承上文“赤芾在股,邪幅在下”的“赤芾”、“邪幅”而言,“匪交匪舒”正謂“赤芾”、“邪幅”逼束適度,非緊非舒。讀“交”為“絞”,訓為“急”,與“舒”對文,方為允洽。

二、動輒破字,濫説假借

有些注家把《荀子》的假借現象看得過分嚴重,同時又錯誤地認為“古聲同者,其義亦同”,不免濫用聲訓。如:《正論》:“故天子生則天下一隆致順而治,論德而宣次。”樑啟雄注:“‘論’當作‘譎’,‘譎’、‘決’古字通。謂決其德之大小而定位次。”[2]這段註解失當。《儒效》:“若夫譎德而定次。”王先謙雲:“‘譎’、‘決’古字通。”《簡釋》顯然是根據王説作注的。但在古語中“論”、“德”兩字常連用。《王霸》:“論德使能而官施之者,聖王之道也。”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學,生若浮寄,惟德可論。”皆“論”、“德”連用。《禮記·王制》:“論定然而後官之。”文意也相近。“論德”即“根據德而論定”,意思是很清楚的,“論”字不必當作“譎”字,也就不存在“譎”、“決”通用的問題。另外還有《修身》:“君子之求利也略,其遠害也早,其避辱也懼,其行道理也勇。”或謂“懼”通“遽”,或讀曰“瞿”;《議兵》:“秦人,其生民也陿阸……隱之以阸……”謂“隱”與“殷”同,又或謂與“慇”同等等,例多不煩更舉。其實這些被認為是“借字”的皆可由原字之義求之,有些注家卻捨近求遠,妄説通假,徒自滋擾。我們認為前人註釋《荀子》一書,濫用通借的情況比較突出。

三、輾轉相訓,違反推理規則

輾轉相訓實際上就是採用邏輯學上的演繹推理推導詞義的方法,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訓詁手段。但是在推導過程中稍有疏忽,如在前提中出現多義詞、同音詞等,就容易違背邏輯,導致結論不真實。如:《修身》:“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菑然必以自惡也。”劉師培注:“菑與淄同……淄與緇同……緇又與滋同,滋,濁也。蓋字之從菑得聲及與菑音相近者義均訓黑,引伸之則為渾濁之貌。”[3]謹案:劉氏訓“菑”為“渾濁之貌”,其公式是:因為“菑”猶“淄”,“淄”猶“緇”,“緇”猶“滋”,所以“菑”猶“滋”。但是,“菑”訓“淄”,“淄”訓“緇”,皆有古訓為據,唯“緇”訓“滋”並無古訓依據,況“滋”有“濁”義,陸德明《釋文》雲:“滋音玄,本亦作茲,子絲反。”劉氏在這裏應該説是犯了“虛假論據”的邏輯錯誤,因此所推導出來的結論也就不正確了。而在古漢語中,“菑”字也並沒有“濁”的意思,此句中的“菑然”仍應從楊倞訓為“災害在身之貌”為當。

四、隨意牽合故訓字説訓釋多義詞

古人對詞的多義性認識不足,解釋經傳,有時專主一義,不知變通,致使文義窒礙難通。清代以來的學者對此已經有了比較充分的認識,他們懂得多義詞不但有本義,而且還有引申義,並且還能對詞義系統作初步分析。但是詞的多義性客觀上確實給主觀臆測提供了某些餘地,有的注家為追求“説戒雷同”,有時利用詞的多義性,隨意牽合故訓,這樣就很難真正做到“詁各有當”了。如:《修身》:“辟違而不慤,程役而不録。”楊柳橋注:“王逸《楚辭》注:‘役,賤也。’《白虎通·京師》篇:‘祿者,録也。’《廣雅》:‘祿,善。’”謹案:楊柳橋訓“程役而不録”為“輕賤而不善良”[4],使人費解。

“役”訓為“事”,“録”訓為“具”,與上句的“拘守而詳”意義相對,前後照應,暗示了君子之學與小人之學截然分明的特性。楊氏不從常訓,專欲求奇,解為“輕賤而不善良”,轉失之迂。

五、不明假借而望文生訓

《儒效》:“隨其長子,事其便辟,舉其上客,億然若終身之虜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者也。”北京大學《荀子》註釋組之《荀子新注》將“舉”釋為“奉承”。

王念孫曰:“‘舉’讀為‘相與’之‘與’。‘與’古通作‘舉’。……《禮運》‘選賢與能’即《大戴禮·玉言》篇‘選賢舉能’也……《史記·呂后紀》‘自決中野兮,蒼天舉直’,徐廣曰:‘舉一作與’。謂交其上客以求助也。”謹案:“與”屬魚部喻母,“舉”屬魚部見母,當為疊韻通假,王説是。

六、涉上下文而衍,以致句讀之誤

《非相》:“故君子之行仁也無厭,志好之,行安之,樂言之,故言君子必辯。”楊倞於“故言”下注雲:“所以好言説,由此三者也。”楊説非是。王念孫指出,“故”下本無“言”字,“言”字涉上文而衍。“故君子必辯”為一句,謂君子志好之,行安之,樂言之,是以必辯。上文雲:“故君子之於言也,志好之,行安之,樂言之,是以必辯。”是其證。楊斷“故言”為一句,以結上文,則“君子必辯”四字竟成贅語。楊倞不明“言”為衍文,故生句讀之誤。

七、不明全書的詞例而誤

根據同一篇的上下文以推敲詞義,固然是訓詁的一個好辦法,但單是這樣做還不夠,同時還必須聯繫整部作品的用詞,方能燭幽顯微,釋疑祛惑。如:《修身》:“以治氣養生,則後彭祖;以修身自名,則配堯禹。”文中“自名”二字不可通,其中必有奧祕。王引之據《韓詩外傳》作“以治生養性,則身後彭祖;以修身自強,則名配堯禹。”認為“自名”的`“名”字乃“強”字之誤。郭在貽按:考《荀子》全書,“名”與“白”常常用在一起,如:《榮辱》:“是故窮則不隱,通則大明,身死而名彌白。”《致士》:“能以禮挾而貴名白,天下願。”《樂論》:“名聲於是白,光輝於是大。”《堯問》:“名聲不白,徒與不眾,光輝不大。”《君道》:“夫文王欲立貴道,欲白貴名。”由此可以知道,“以修身自名”應當是“以修身白名”,“自”乃“白”字形近之訛。

王氏雖為訓詁大師,這一條卻説得不確。《韓詩外傳》作“以修身自強,則名配堯禹”足之,乃增文成義(增“強”字),未可據以改《荀子》。

八、用句式比較機械地確定實詞詞義

洪誠先生在《中國曆代語言文字學文選·序言》中有過這樣精闢的論述:“因為漢語的語法作用主要地表現在虛詞與詞序兩方面。虛詞能表示詞語與詞語之間的關係,詞語與詞語之間的關係也規定了結構的性質,規定了某種虛詞應居的位次及其作用。所以虛詞的作用可以從它的前後環境中看出來。”[7](P2)言外之意就是説簡單化地運用句式比較去判別實詞詞義,結果往往不可靠。如:《修身》:“君子之求利也略,其遠害也早,其避辱也懼,其行道理也勇。”王引之訓“懼”為“怯”,認為與“勇”對文。如此,“怯於避辱”,恰恰與荀書原意相反。況且“略”與“早”並非對文,“勇”與“懼”也不必相對。所以説相同的句子有可能內容相似,其中對應的詞語有可能含義相近,但是,通過句式比較不能準確判別實詞詞義,這是因為實詞的意義離開句子結構能夠獨立存在,同一結構形式可以表達多種不同的內容。王念孫在此注重了文法,而忽略了對義理的探討,僅僅憑着句子結構表面上的某些130相似便確認它們互文,自然會導致訓詁上的失誤。

通過對《荀子》各家注本失誤的具體分析,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唐代楊倞以來註釋家們在理論、方法上所存在的某些缺陷及流弊,以期為探索傳統訓詁學的科學化道路提供一些反面的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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