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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文化精神的內涵及其現代意義論文

大學文化精神的內涵及其現代意義論文

摘 要:“大學文化精神”是一個高度概括性的文化概念,它具有學術自由的屬性特徵。與人文主義的屬性特徵。現代大學人文主義精神和品性不僅是以“自在”的文化形態滲透於近代大學人的大學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而且以自覺的文化形態作用於大學人的生活文化中,它引領學生的品性性格培養,引導學生的價值觀念塑造。

大學文化精神的內涵及其現代意義論文

關鍵詞:大學文化精神;學術自由;人文主義;

一、大學文化精神的內涵解析

在廣義上,大學是指所有的從事高等教育的機構;在狹義上,大學是指在專科學校、學院之後的最高等級的高等教育機構。[1]“大學文化精神”是一個高度概括性的文化概念,是在長期的教與學、工作與生活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併為廣大師生所認同的一種羣體意識,具有兩方面的屬性特徵:

第一,學術自由的屬性特徵。學術自由的內涵則主要是指自由探索知識,滿足個人的好奇心需要,從而實現人的精神完滿和個性發展。中世紀的知識分子將這一精神理念被帶入並踐行於早期的大學學術生活中,它是中世紀早期大學區別於其他社團性組織的一種外在的“標示性”文化,同時也是“生活於大學這一社團性組織的知識分子在日常學術活動中所具有的文化品性”。[1]從大學的起源上講,中世紀的大學起源於自發組織起來的“精神的手工業者”,他們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組織所屬”,可以自由的雲遊講學,而且形成了一種自由探索高深知識的文化氛圍和精神品性,並維護和堅守這一“社團性行會組織”的獨立和自治,不願受學術範圍以外的政治、宗教和社會因素的干擾或約束;求學者沒有現代意義上學籍的限定性,可以依據自己探究的'興趣和需要自由的雲遊求學,以發展完整人格、獲得廣博學識與獨立思考精神。這些“精神的手工業者”在探究和學習“高深學問”中的“教”與“學”所體現出的“學術自由”精神理念和文化品性,不僅蔚然成風,而且成為當時大學的一種“文化標示”。所以,從大學的起源上講,“學術自由”的精神理念,表徵着生活於大學這一社團性組織中的知識分子或精神的手工業者在日常的學術活動中所具有的原生性的、“自在”的文化心理和精神品性,體現着中世紀早期大學人大學生活的日常狀態、方式、態度、價值及精神風尚。

第二,人文主義的屬性特徵。人文主義的核心是人的解放,主張“以人為本”,關注人的價值和人的精神的自由。雖然中世紀的大學並沒有明確地提出“以人文本”的教育主張,但其大學教育幾乎都是人文主義取向的,其一,既倡導學者個體對“高深學問”的自由探究,同時又關注對學習者個體獨立思考個性的養成以及個體的精神自由;其二,教育內容主要是人文學科,不僅把人文學科作為“自由”探究所有“高深學問”的基礎,而且以人文學科來陶冶學習者的高尚情操。所以,雖然中世紀早期大學的這種人文主義取向並不是近現代意義上的“以人文本”的“人文主義”,但在關注個人理智的培養、高尚情操的陶冶以及個人獨立個性的完善等方面,已明顯表徵出“人文主義”的精神理念。

現代大學人文主義精神和品性不僅是以“自在”的文化形態滲透於近代大學人的大學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而且以“自覺”的文化形態作用於大學人的生活文化中。洪堡創建柏林大學時把科學研究帶入到近代大學的同時也把他的新人文主義思想和精神滲透於柏林大學的精神文化之中,在洪堡看來,“唯有在研究活動中,每一個個體才能在獲得精神自由的同時,運用理性來獨立地思考,獨立地面對疑惑和承擔責任,才能夠發現真理,並從中感受到幸福和快樂”。[2]洪堡的這一新的人文主義教育觀,不僅直接影響着近代大學的教育理念,而且廣泛地被各國大學所接受,並逐漸成為大學人大學生活的一種生活哲學和精神追求。在他看來,自由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人的心智,以此來“形成對個體終身受益的精神品質,如自由、公正、理智、温和以及睿智等等”。[3]因此,大學自由教育的思想觀念,不僅以一種教育哲學的力量不僅影響着近現代大學的辦學理念和價值取向,而且以大學人的羣體意向滲透到大學人大學生活的文化心理和精神信念中。

二、大學文化精神的現代意義

大學文化精神是大學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約束大學行為的獨特氣質,大學精神的獨特氣質是外在的“形”,而大學文化是內在的“魂”。作為具有真正現代意義大學的文化精神,它應該起到兩方面的作用:

第一,引領學生的品性性格培養。

從終極關懷的意義上講,創建大學文化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升學生的精神境界和發展與完善其健康人格,而大學文化精神是大學文化所營造的大學的“精神場域”的重要組成,[4]所以,大學文化精神所內涵的“傳統”精神理念以及所表徵出的大學人的文化品性,對目前在校就讀的大學生來講不僅需要,而且是大學生提升其精神境界和發展與完善其健康人格的必需。

對現代大學生來説,廣泛意義上的“精神”對每個人來説並非可有可無的東西,在生活中,每個人都需要而且也體現着或踐行某種精神,哪怕是一種虛無主義的或物質至上主義的精神,所以,從“精神”之於人的存在與發展的意義這一層面上講,“精神”不僅僅從生命存在的層面上表徵着一個人的精力或活力充沛,也不僅僅是從心理的層面上表徵着一個人的意識、思維活動處於自覺的心理狀態,更主要的是,“精神”表徵着每一個人對其據以生活的終極意義和價值的信奉,是一種靈魂的“寄託”,也是每一個人的具有一定理想追求和目標指向行為的內驅力,直接影響着人們對生活意義的追求、對生活價值的選擇以及生活所持的態度、日常行為規則的遵循和方式的選擇以及相應的意志品性,因此,精神對於每一個大學生的存在和發展具有關鍵性的意義和價值,但不同的精神品性之於每一個體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健康人格的發展與完善卻有着不同的意義和價值。比如大學文化精神內涵中的“無私奉獻”的精神品性所表徵出的精神境界和人格確實存在着相當的差異性,可以説,一個具有“無私奉獻”這一“精神品性”的人,在處理個人與他人、個人與集體以及個人與國家利益關係上,總是把個人利益置於他人、集體和國家利益之後,具有這種精神品性的人,又被譽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所以,大學生在接受大學教育階段應具有何種“精神”,或者説形成什麼樣的“精神品性”,不僅是學生提升自身“精神境界”和發展與完善其健康人格的問題,更應是學校營造和創建大學精神文化來“引領”的職責及方法問題。

第二,引導學生的價值觀念塑造。

從哲學上講,“價值”是客體屬性對主體需要的滿足,是人的“合目的性”和主觀能動性的根本體現。價值觀念是一種衡量內心活動的尺度,是個體評價事物與抉擇的標準,它支配着人的行為、態度、觀念、信念、理想等,也為人們自認為正當的行為提供了充足的理由。價值取向是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價值觀被內化為個體的行為標準時,就表現為個體的價值取向,價值取向可通過個體行為被外界感知,反映的是人的大腦關於外界事物對自己、對社會的意義、重要性的認識傾向,對人們的行為起着重要的支配、調節與定向作用。

從“價值”之於人的行為的選擇與定向等方面來講,有什麼樣的價值觀念,直接反映出價值主體對事物或行為所賦予的意義,價值主體作出價值判斷從而作出價值觀念的標準和依據:一是價值主體的信念、期望、理想追求,即合目的性;二是價值主體所處環境中的“他人”的價值觀念以及價值實現的事實和引領;三是價值主體所處環境外的價值觀的滲透和引領。對生活在大學校園中的學生來説,大學文化所內涵的價值觀念對學生“價值觀念”的“導向”就顯得尤為重要,要用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凝聚力量,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但我們不能用主導價值觀來強行取代大學生個體對自身價值觀和價值取向的多元自主選擇,主導價值觀的確立並不等於完全消解大學生羣體中價值觀念和價值取向的差異,而是要通過對各種現行的價值觀的批判整合,確立一種為大學生所普遍認同的價值觀。這就需要我們在大學元價值觀中作價值量的分析與比較,讓學生懂得去確定價值等級次序,優先選擇其中價值量最大、最值得選擇的那一種,從而最大限度地體現自身存在的價值。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價值等級最高的是我們一直倡導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主導價值觀。愛國主義是調節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關係的價值觀,集體主義是大學生自我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發展社會主義要求我們反對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和個人享樂主義思想。

參考文獻:

[1]布魯貝克.高等教育哲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P.82,99

[2]阿倫·布洛克.西方人文主義傳統[M].上海: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P.234

[3]威廉·馮·洪堡.論國家的作用[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P.16

[4]賀國慶.德國和美國大學發達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P.41

標籤: 論文 內涵 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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