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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默寫題

魚我所欲也默寫題

我們可以在魚我所欲也中認識到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所以我們要做的便是那個可以保留本心的賢者以下的理解性默寫和原文翻譯能夠讓大家理解原文主旨。

《魚我所欲也》默寫性翻譯

1. 本文的中心論點、主旨、觀點是:捨生取義。

2. 表明本文中心論點的句子是: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3. 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無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4. 孟子認為能做到捨生取義的人是: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

5.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中的“是心”指:所欲者有甚於生者,所惡者有甚於死者。

6. 在孟子看來,什麼情況下,即使遇到禍患也會挺身而出的?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7. 體現“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8. 承上啟下,從人們熟知的生活現象談起的句子是: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9. 文中與“嗟來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10. 孟子認為失其本心的行為是: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

11. “此之謂失其本心”中的“此”指:為宮室之美而受之;為妻妾之奉受之;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12. 在作者看來,面對高官厚祿而不辨禮義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失其本心。

13. 不辨禮義的接受萬鍾是為了: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

魚我所欲也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歟(yú)?鄉(xiàng)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qiè)之奉為(wéi)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所識窮乏(fá)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wèi)失其本心。

 欲我所欲也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做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可以生存卻不採用,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躲避禍患卻不去做。是因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就是義),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東西(那就是不義)。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思想,每個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道德不丟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沒有禮貌地吆喝着給人(吃),就是過路的飢餓的人都不會接受;用腳踢着給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了,那麼這種高位厚祿對我有什麼益處! 是為了宮室的華美,為了妻妾的侍奉,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如今卻為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不可以停止嗎?(如果不停止的話,)這就是所説的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即羞惡之心。

標籤: 默寫 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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