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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使用記敍的人稱教案

正確使用記敍的人稱教案

教學目標

正確使用記敍的人稱教案

1.認識寫作中各種人稱的特點。

2.能根據表達需要正確使用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

教學重點

正確使用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

第一人稱敍述的好處,是讀者感到真實和親切。缺點是容易受到時空的侷限,非親眼所見親耳所聽的事情就無法寫進去。

為了突破這種侷限,作者用“他”、“他們”的口吻,客觀地把故事傳達給讀者,這便是第三人稱的寫法。採用第三人稱敍述的好處,是能在更廣闊的背景上展現生活,便於用多種手法表現人物的內心世界,以彌補直接觀察的不足。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同一篇文章中,兩種人稱不可混合使用,但卻可以交替使用。課文《祝福》、《勇氣》就是兼用兩種人稱的例證。人稱轉換必須有過渡的句子或段落,作出明確的交待,否則會引起思路的混亂。用這種寫法,既能突破用第一人稱所受的限制,又能使讀者獲得真實親切的感受。

教學方法

初中學生作文常有立足點搖擺不定、人稱不統一的毛病,這種毛病甚至帶有很大的普遍性。根除這種毛病的最好方法,還是“病例會診”。魯迅先生在《不應該那麼寫》一文中説:“凡是已有定評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都説明着‘應該怎樣寫’。只是讀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領悟。因為在學習者一方,是必須知道了‘不應該那麼寫’,這才會明白原來‘應該這麼寫’的。”學生知道了“不應該那麼寫”方可少走彎路。

據此,本單元作文教學,可充分利用人稱錯用的典型病例,引導學生思考理解。具體方法可用提問、討論、點撥相結合的方法,把單純的寫作知識灌注變為自主探求和實踐訓練的過程。為節約時間,教師課前應把“會診例文”製成投影軟片,上課時用投影機打出。

教學過程

一、閲讀課本第二單元寫作知識《正確使用記敍的人稱》,回答下列問題:

1.什麼是第一人稱敍述視角?它有什麼優點和侷限?試舉例説明。

2.什麼是第三人稱敍述視角?它有什麼優點?試舉例説明。

3.在一篇文章中交互使用兩種人類應注意些什麼?試舉例説明。

二、病例會診與救治

(一)病例會診之一

1.出示會診例文(1):

“期中考試數學試題太難了。我苦苦地思索看,還是一道題也不會做。豆大的汗珠順着面頰流下來。我的頭髮脹,覺得天旋地轉——咕咚一聲我摔倒在地上,昏了過去。監考老師急忙跑過來把我扶起來。全班同學也都停住筆吃驚地朝我這裏看。一時間教室裏亂了起來。”

2.討論:這段話是用第一人稱敍述的,什麼地方出了毛病?

這段話先寫我昏過去,接着又寫昏過去之後的緊張場面。這就不能不讓讀者產生疑問:既然你昏倒了,怎麼能看到這種緊張的場面?這樣寫會讀者感到你在瞎編,不可信。

3.討論:怎樣改正這個毛病?

如果是事後別人告訴你的,則應在文中加以説明,添上“事後我才知道”這樣的話,就情通理順了。

(二)病例會診之二

1.出示會診例文(2):

“星期三下午放學,我忘記把作業本帶回家。吃完晚飯我到學校去取作業本,一進教室門,看到張華和劉明同學正在抄寫黑板報。他們抄完黑板報,便興沖沖地回家,消失在溶溶的月光底下。”

這是文章的最後一段,文章就這樣結束了。

2.討論:這段文章出了什麼毛病?

這段文字的毛病,是把第一人稱“我”給丟了。文章結束了,但是“我”到哪裏去了呢?讀者無法理解。所以,用第一人稱所寫內容一定是耳聞目睹的,而且“我”要始終在場,做到前後照應。

3.討論:怎樣修改這段文字?

可作這樣修改:等他們寫完黑板報,我和他們一塊走出校門,看他倆消失在溶溶的月色中,我也快步邁向回家的路。

(三)病例會診之三

1.出示會診例文(3):

“我到浙江湖州老家去過暑假。一天,表弟李偉要我和他一塊到水塘摸螺螄。我們來到水塘邊,表弟對我説,我自個先試試看。我摸了好大一會,一個也沒摸到。他笑着説,我來摸給你看。他一伸手就摸一大把。我問:‘你怎麼如此順手?’他説:‘熟能生巧,我開始也摸不着,時間長了,就摸到一些竅門,原來螺螄一般都附在沿岸的石塊下或枯木腐草上。’我就專門往這些地方摸,一摸就摸好多。我望着滿盆的螺螄,心裏高興極了。”

2.討論:這段文字令人費解,毛病出在什地方?

這段文字的病根,是人稱混亂。該用“你”而用了“我”,該用“我”而用了“他”,該做必要的過渡交待而沒有做。因而造成語意混亂。

3.討論:如何理順本文的人稱關係?

“我自個兒先試試看”,改為“你自個兒先試試看,“他就摸到一些竅門”,改為“我就摸到一些竅門”。在表弟的話説完之後,加上一句過渡的話:“聽表弟這麼一説”。

小結:初學寫作,宜多練習第一人稱寫法,直敍自己的見聞和經歷。在用第一人稱時,“我”要一貫到底,防止人物關係錯位;用第一人稱只能寫自己所聞所見,不能寫自己見聞之外的事情。在練好寫第一人稱的`基礎上再練習第三人稱的寫法。在同一篇文章中,人稱可以更換,但在一般敍述中人稱不宜更換。在一篇文章中,有時由於敍述事情的時間地點發生了變化,需要變換人稱,就一定要注意交待清楚,最好另起一段,並要有恰當過渡的句子(例如《祝福》、《勇氣》)。

參考題目

1.我的課餘生活(用第一人稱)

2.一次難忘的經歷(用第一人稱)

3.成長的感覺(用第一人稱)

4.一場精彩的球賽(用第三人稱)

5.《千尺幢救險》是第四軍醫大學一位同學講述自己在華山搶險救人的情況,用的是第一人稱。請你用第三人稱改寫這個故事。

千尺幢救險

五月一日這天,我和同學們興致勃勃地遊覽西嶽華山。大約早晨七點,來到了“太華咽喉”的千尺幢。這裏的奇險名不虛傳,仰面一條裂縫,從上到下鑲嵌在陡壁上,上面開鑿了一級一級的台階,很像懸掛在雲彩裏的天梯。遊人手抓索鏈,艱難地向上攀登。我們爬到千尺幢中段,突然聽到一聲慘叫,霎時,數不清的帽子、鞋子、提包、照相機漫天飛舞。我腦子裏“嗡”地一聲,意識到出事了。周圍的一些遊人,趴下身子,低下腦袋,雙手緊緊地抓住索鏈,躲避這場突然襲來的災難。突然有人大聲呼喊:“快把人截住!快把人截住!”我什麼也來不及想,放開手中的鎖鏈,挺身站出來,伸出手臂擋住向下跌落的人。這時,一箇中年人砸到我的頭上,我只感到一陣疼痛,但我顧不得這些,急忙和另一個同學一起,把這位中年人緊緊抱住,沾了我倆一身鮮血。接着又傳來一聲慘叫,只見一個女青年又頭朝下跌落下來,眼看就要撞下山崖。我失聲大喊:“快抓住!”一邊順勢抓她的腳,另一位同學抓她的頭,總算把這位同志拉住了。

(這些文字把出事原因沒交待清楚,改寫時允許通過想象加以補充)

寫作知識

所謂人稱,實質就是敍述的觀察點和立足點。對於事件的經過或人物活動,如果沒有一個確定的觀察點,是無法把它敍述清楚的。

作者把自己當作故事的見證人以至主人公寫進文章中,通過“我”或“我們”的所見所聞把故事傳達給讀者,這就是第一人稱的寫法。自傳、日記、遊記、書信等形式,大凡寫自己親自經歷的事情,就經常用到這種寫法。

標籤: 教案 記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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