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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規章制度(通用5篇)

庫房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庫房規章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庫房規章制度(通用5篇)

庫房規章制度1

1.庫區、罐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執行。

2.庫房和罐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庫房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的防火工作負責。

3.庫房儲存的原輔材料按其理化性質作用特點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佔地面積不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8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4.嚴禁將性質相互牴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誌,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5.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6.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並嚴禁進入庫房及在倉庫區域內停放和修理。

7.裝卸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庫房規章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安全地對油漆、油料及化學品進行控制和管理,確保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的控制和管理。

三.職責

1.庫房必須在明顯地方張貼“嚴禁煙火”、“嚴禁火種”等標誌牌。

2.庫房內必須配備充足的並與各種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相適應的消防器材。

3.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分類、分項、分區堆放,不得在同一區域亂堆、混放且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時刻暢通。

4.庫房內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使庫房內在保持通風、乾燥的同時還要做好防澇、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油料、油漆及化學品小包裝可上貨架,大包裝可堆碼,但堆高不得超過2米,墊底應墊高10釐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的商標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認。

6.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根據需求和有效期,隨用隨購,儘量減少庫存。

7.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定期檢查並翻轉堆放,以免儲存日久,沉澱結塊影響使用。

8.庫房地面必須防潮、防滲隨時保持庫房清潔乾淨。禁止存放破布、紗團、手套和工作服等。

9.對汽油、苯類、酮類等溶劑進行整理、分裝換桶時均應在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0.油料、油漆及化學品在領用或裝卸前,必須檢查封閉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上報相關部門。

11.在領取或裝卸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或在地上滾動。且在領用時認真填寫和上下帳做到交接清楚明瞭。

12.油料、油漆及化學品庫房在完成工作後及時上鎖,除領用、發放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13.本規定自發布之日執行。並請相關部門監督、實施。

庫房規章制度3

一、儲存管理:

1、所有油漆入庫存放前必須進行以下標識:產品名稱、類別、進類日期、有效保質期;

2、根據油漆的種類、性質分類存放,標識清楚以防止誤發誤用;

3、存放場所應保持陰涼、通風,防爆排風機應必須24小時保持工作;遠離火種、熱源;

4、油漆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期品質變化,包括破損、滲漏等,應及時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防護措施。

二、領用管理:

1、儘量減少油漆的庫存積壓,嚴格控制存量;領用時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以防過期失效;

2、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油漆時,應嚴格控制領用量,並填寫《領用單》;

3、每次油漆的入庫、領用應做到帳、卡、物、證相一致。

三、安全防範:

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質,掌握各油漆的物質安全特性;

2、油漆倉庫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滅火設備;

3、電器安裝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要求,內部的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符合安全要求;

4、油漆庫房區域內應配備防火、防泄漏的幹沙或其他不燃燒的吸附性材料。

四、日常監督管理:

1、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對化學品使用及存放情況作檢查,每週在《化學品日常管理檢查表》上記錄使用及存放情況,如有異常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處理;

2、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對倉庫儲存環境如温度、濕度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在《倉庫温濕度記錄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範圍,温度控制在45-85%範圍。

庫房規章制度4

1、產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產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於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產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產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5、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6、產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產品有明顯標誌。

7、貯存產品,應在外包裝上標明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8、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產品過期、變質。及時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

9、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定期通風換氣。

10、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11、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應有一定距離,便於通風。要留出通道,便於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温、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庫房規章制度5

第一條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庫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物資儲存場所的消防器材配置,應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配備。並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安排專人維護和保養。

第四條嚴格執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衞制度、值班巡迴檢查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做好防火、防竊等工作。

第五條在倉庫、堆垛區,應設明顯的防火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六條倉庫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第七條倉庫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物品入庫驗收制度和物品發放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標籤、質量、數量、包裝。無產地、銘牌、安全標籤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

第八條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合格證。具有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性質和懂得防護、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

第九條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物資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第十條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庫內物資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無能力整改的,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確須在露天存放時,必須做好防火、防曬等措施。規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嚴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條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三條庫內儲存化學品的面積和間距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

(二)堆垛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於1米;堆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堆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3米。

(三)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四)裝有照明燈的倉庫,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

第十四條儲存易燃和可燃化學品的倉庫及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證》,報安全部門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十五條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裝置的標準規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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