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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積金的實施辦法

廣州公積金的實施辦法

新版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徵求公眾意見,貸款門檻提高。

廣州公積金的實施辦法

廣州可以“重貸”公積金的政策或發生重大變化,新版《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下文簡稱《辦法》)開始徵求公眾意見,與現行辦法最大不同在於,即便還清“舊債”也不能重新貸住房公積金,也就是説,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職工或將只能貸一次款。

三種情況或不給予貸款

昨日,《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及《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在廣州住房公積金官網公示。其中明確提出,對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予貸款,並將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

此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與現行辦法相比有提高,如果是廣州本市户籍人口,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由現行6個月以上(含6個月)提高至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外地户籍人口則由目前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提高至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

《辦法》明確,將對三種情況不給予貸款,分別是———建築結構為磚木結構、混合結構;用途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種不予貸款的情況尤其值得關注。其實,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今年出台新規,已規定從今年起對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做出限制性規定:職工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結清滿5年後,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而且對購買第三套房的,將不予受理。

此前,廣州規定,在滿足貸款條件的前提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但第三套房也已停貸。新版辦法則更加收窄範圍,對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予貸款。

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説,這次調整主要是為了順應國家對房地產宏觀調控的要求,對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行為不予支持,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貸公積金的人太多,導致公積金貸款額度吃緊。目前,條款還處於徵求意見階段。業內則認為,叫停公積金二次貸款對投資客影響不大,但對改善型買家帶來巨大影響。

可貸公積金額度計算方法或變

根據新版通知規定,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30%,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也就是説,廣州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首付將由目前的六成提升到七成。這與去年末“穗六條”出台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一致。

此外,根據《通知》,可貸公積金的額度計算方法或將發生變化,計算公式由當前的【(公積金賬户餘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改為【賬户餘額×2+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2】。

如果僅從計算公式看,而不考慮最高限額,同樣的公積金賬户餘額,月繳存額和到退休年齡月數也不變,可以貸款的公積金額度卻有所減少,減少的貸款額度為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2。此外,原來最高限額的50萬(1人)和80萬(2人)並未變。

以職工的誠信記錄

作為重要審批依據值得一提的是,《辦法》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職工的誠信記錄作為重要審批依據,對於出現下列情況的職工限制貸款: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內存儲餘額的職工,全額退款3年後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將保留不良誠信記錄4年,其間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民銀行徵信記錄顯示住房貸款逾期6期(含6期)以上,貸款結清5年後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眾如對《辦法》和《通知》有任何意見建議,可在2014年4月1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gzgj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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