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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陰陽五行學説

黃帝內經:陰陽五行學説

陰陽五行學説,是我國古代哲學家在萬物本源於氣的理論基礎上,用以認識和解釋宇宙萬物變化的認識論,所以它屬於古代哲學範疇。

陰陽學説認為任何事物內部,無不存在着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這兩方面的對立統一運動,是事物變化和發展的動力。陰陽,就是這兩方面的概括。五行學説,主要是以生剋制化的理論,來説明事物在運動變化過程中相互間的聯繫,以及事物在變化發展中的相對穩定狀態。

陰陽五行學説,滲透到醫學領域,促進了《內經》理論體系的形成,並用它來分析、論證人體生理活動和病理變化的規律,成為中醫學理論的指導思想。

《內經》中雖然專論陰陽五行學説的篇章不多,但陰陽五行的思想方法,理論觀點,是融合貫穿在《素問》和《靈樞》的各個篇章之中的。

本章所選的部分篇章,主要在於闡明陰陽五行的概念及其基本內容,以及在生理、病理、診斷、治法中運用的某些原則,但要深人地理解和掌握,還須結合本書各章節內容,仔細推敲和深入體會。

【原文】1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於本。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燥,陽生陰長,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sūn)泄;濁氣在上,則生(月真)(chēn)脹。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註釋

1.天地之道:天地,泛指自然界。道,法則、規律。張介賓注説:“道者,陰陽之理也。陰陽者,一分為二也。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天生於動,地生於靜,故陰陽為天地之道。”陰陽,一分為二,就是自然界的一般法則。

2.萬物之綱紀:綱紀,《説文解字注箋》注:“總持為綱,分系為紀。如網署,大繩其綱也,網目其紀也。”這裏亦可作綱領解。萬物之綱紀,即萬物生長消亡變化的綱領。

3.變化之父母:《禮記正義·月令》:“先有舊形,漸漸改者謂之變;雖有舊形,忽改者謂之化。”張介賓引朱子雲:“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父母,這裏是本原、根本的意思。事物之所以能發展變化,就在於陰陽二氣的對立統一運動,所以説陰陽是事物變化的父母。

4.生殺之本始:生,新生;殺,消亡。本始,即根本、元始的意思。義同上文“父母”。李中梓注:“陰陽交則物生,陰陽格則物死;陽來則物生,陰至則物死。萬物之生殺,莫不以陰陽為本始也。”

5.神明之府:神明,指自然萬物運動變化的內在動力。《淮南子·泰族訓》:“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長養而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傷而物亡,此之謂神明。”府,居舍、藏物的場所。張介賓注:“神明出於陰陽,故陰陽為神明之府。”

6.本:這裏指陰陽。昊良注:“天地萬物,變化生殺而神明者,皆本乎陰陽,則陰陽為病之本可知。故治病必求其本,或本於陰,或本於陽,必求其故而施治也。”

7.故:謂下文所論,皆上述陰陽變化之道。吳良注:“復明陰陽為天地之道也。”

8.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陽氣輕清,輕者上升,故陽積則為天;陰氣重濁,重濁者下降,故陰凝則為地,此明天地之陰陽。

9.陰靜陽躁:躁,動也。靜則為陰,動則為陽,靜、動以明陰陽之性。

10.陽生陰長,陽殺陰藏:指事物一年四時中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正常發展規律。如張介賓注:“此即四象之義,陽生陰長,言陽中之陽陰也;陽殺陰藏,言陰中之陰陽也。蓋陽不能獨立,必得陰而後成,如發生賴於陽和,而長養由乎雨露,是陽生陰長也。陰不自專,必因陽而後行,如閉藏因於寒冽,而肅殺出乎風霜,是陽殺陰藏也。此於對待之中,而復有互藏之道,所謂獨陽不生,獨陰不成也。”説明本句的.“殺”,是肅殺的殺。一説“殺”即殺戮之殺。因而認為“陽生陰長”,是陰陽之治,而“陽殺陰藏”是陰陽之亂。如張介賓又注:“曰,陽之和者為發生,陰之和者為成實,故口陽生陰長;陽之亢者為焦枯,陰之凝者為固閉,故曰陽殺陰藏。此以明陰陽之淑惹言,於義亦通。”

11.陽化氣,陰成形:張介賓注:“陽動而散,故化氣;陰靜而凝,故成形。”推而及於人身,則如馬漪注:“故陽化萬物之氣,而吾人之氣由陽化之;陰成萬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陰成之”。正因為氣屬陽,所以人體之氣稱謂陽氣;形屬陰,人體精、血、津液稱謂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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