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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宣執法文言文翻譯

董宣執法文言文翻譯

導語:有一位縣官,官職雖小,但卻敢於公主皇帝鬥法,他就是董宣。下面是小編為你準備的董宣執法文言文翻譯,希望對你有幫助!

董宣執法文言文翻譯

董宣執法》文言文原文

選自《後漢書》

[董宣]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宜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日,“ 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 ”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宜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 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勅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桴鼓不鳴董少平。 ”

註釋

1、《後漢書》——南朝劉宋時範譁編着,原有十紀八十列傳,共九十卷。北宋時,把晉司 馬彪所着《續漢書》八志三十卷,合編成為現在流傳的《後漢書》,兩書合為一百二十卷。 本篇選自《後漢書?董宜傳》。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陳留人。東漢光武年間,曾任北海相,以打擊豪強聞名,樁光武 帝徵為洛陽令。

3、洛陽令——後漢首都在洛陽。洛陽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長官。

4、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的`胞姐。

5、蒼頭——奴僕的通稱,是從秦代“黔首”演化而來的。因為勞動羣眾面黑,頭戴青巾, 故稱蒼頭。

6、驂乘——即陪乘。古時乘車,嚮導居左,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驂乘。驂音 參(can),駕車的馬。

7、數——音署(shu),列舉、責備。

8、格殺——聲殺。舊時代把行兇,拒捕或違犯禁令的人當場打死,稱作格殺。對於上述行 為,不以殺人論罪,故稱“格殺勿論”。

9、箠——音垂(chui),鞭子。這裏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黃門——在宮內侍從皇帝、傳達沼令的官貝,為首的稱黃門恃朗。後漢時黃門多由宦官 擔任,以後通稱宙官為黃門。小黃門,即小太監。

12、文叔——光武帝劉秀,字文叔。

13、白衣——古時未能取得功名,或者罷官歸裏的人,都叫白衣,相當於現代的老百姓。

14、勅——音翅(chi),皇帝的詔令。

15、強項——脖子硬,不肯隨便向人低頭。“強項今”是劉秀賜給董宣的稱號。

16、悉——壘郎。

17、班——分發。

18、桴——音忱(fu),擊鼓槌。

【譯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僕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僕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僕人下 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説: “請讓我説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説:“你想説什麼?”董宜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僕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Y我不須用杖打,請準我自 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

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隻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説:“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着説:“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 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裏稱他為“卧虎”,歌頌説:“桴鼓不鳴董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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