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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的閲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宋史的閲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邵曄,字日華,幼嗜學,恥從闢署。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解褐,授邵陽主簿,知蓬州錄事參軍。時太子中舍楊全知州,性悍率矇昧,部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為劫盜,悉置於死,獄已具,曄察其枉,不署牘,白全當核其實。全不聽,引道豐等抵法,號呼不服,再繫獄按驗。既而捕獲正盜,道豐等遂得釋,全坐削籍為民。曄代還引對,太宗謂曰:“爾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賜錢五萬,下詔以全事戒諭天下。授曄光祿寺丞,使廣南採訪刑獄。歷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監察御史。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入判三司磨勘司,遷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宋史的閲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景德中,假光祿卿,充交趾安撫國信使。會黎桓死,其子龍鉞嗣立,兄龍全率兵劫庫財而去,其弟龍廷殺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蘭寨兵攻戰。曄駐嶺表,以事上聞,改命為緣海安撫使,許以便宜設方略。曄貽書安南,諭朝廷威德,俾速定位。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初,詔曄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曄上言:“懷撫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別加封爵而寵賜之。”真宗甚嘉納。使還,改兵部員外郎,賜金紫。初受使,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覿物,及為安撫,已償其半,餘皆詔除之。嘗上《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詳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隨犯贓,曄當削一官,上以其遠使之勤,止令停任。大中祥符初起知兗州表請東封優詔答之及遣王欽若經度封禪仍判州事就命曄為京東轉運使。封禪禮畢,超拜刑部郎中,復判三勾院,出為淮南制置發運使。四年,改右諫議大夫、知廣州。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颶風,曄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選自《宋史》(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1)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假光祿卿,充交趾安撫國信使

充:冒充

B.許以便宜設方略

設:設置

C.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覿物

市:購買

D.每蕃舶至岸,常苦颶風

苦:侵襲

(2)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完全相同的一組是(3分)()

A.①既而捕獲正盜

②別加封爵而寵賜之

B.①下詔以全事戒諭天下

②曄駐嶺表,以事上聞

C.①詔曄俟其事定

②上以其遠使之勤

D.①頗詳控制之要

②上以其遠使之勤

(3)下列各句,都能表現邵曄“循理奉職”的一組是(3分)()

①不署牘,白全當核其實

②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

③曄貽書安南,諭朝廷威德,俾速定位

④及為安撫,已償其半,餘皆詔除之

⑤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隨犯贓

⑥曄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

A.①②④

B.①③⑤

C.①③⑥

D.③④⑥

(4)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蓬州知州楊全性格粗魯愚昧,在邵曄發現州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陷為強盜實屬冤枉的情況下仍然將他們定為死罪。

B.邵曄為張道豐等人洗脱冤情,被皇帝認為是能救活百姓,值得嘉獎,而對此事處理不當的楊全卻獲罪被削職為民。

C.景德年間,黎桓的兒子龍鉞繼承父位,卻發生了龍鉞的哥哥率兵搶劫倉庫,龍鉞的'弟弟龍廷殺兄自立的嚴重事件。

D.邵曄認為安撫外夷應該誠信,所以阻止皇帝將賜予黎桓的禮物改賜新的首領,得到皇帝的讚許並採納了他的建議。

(5)斷句和翻譯。

(1)用“/”給下面的文段斷句。(4分)

大 中 祥 符 初 起 知 兗 州 表 請 東 封 優 詔 答 之及 遣 王 欽 若 經 度 封 禪 仍 判 州 事 就 命 曄 為 京 東 轉 運 使

(2)翻譯下面的句子(6分)

①號呼不服,再繫獄按驗。(3分)

②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3分)

【解析】

(1)A項,充:擔任。B項,設:制定。D項,苦:以……為苦。

(2)結構助詞,的。A項,①與“既”連用,構成副詞,不久;②連詞,表遞進。B項,①介詞,用;②介詞,把。C項,①指示代詞,那。②代詞,他。

(3)②表現的是邵曄的孝心以及皇帝的體恤;④表現的是邵曄公私分明和皇帝對他的優待;⑤敍述的是邵曄受到季隨的牽連。

(4)應該是楊全現將張道豐等三人定為死罪,之後邵曄才發現他們冤枉。

【參考答案】

(1)C

(2)D

(3)C

(4)A

(1)原文為“大中祥符初,起知兗州,表請東封,優詔答之。及遣王欽若經度封禪,仍判州事,就命曄為京東轉運使”。每畫錯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

(2)①他們哀號呼喊不服判決,再次將其打入牢獄審查案情。(3分,句意1分,“繫獄”、“按驗”各1分。)

②明護等人立即聽命,奉龍廷主持軍事。(3分,句意1分,“即時”、“主”各1分。

參考譯文:

邵曄字日華,年幼好學,恥於接受徵聘委任,太平興國八年,考取進士,始入仕途,被任命為邵陽主簿,知蓬州錄事參軍。當時太子中舍楊全擔任知州,其人性格粗魯愚昧,州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陷為強盜,全部為死罪,已經判罪定案,邵曄發現他們冤枉,於是不簽署文書,稟告楊全應當核查事實。楊全不以為然,傳訊張道豐等伏法,他們哀號呼喊不服判決,再次將其打入牢獄審查案情。不久捕獲到真正的強盜,張道豐等人於是得以釋放,楊全獲罪削官為民。邵曄由外任調回朝廷。皇帝召見他問話,太宗對他説:“你能救活我的百姓,確實值得嘉獎。”賜錢五萬,下詔書曉諭天下要以楊全之事為戒。任命邵曄為光祿寺丞,出任廣南採訪刑獄。歷任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任監察御史。以母親年邁請求回去奉養,得任朗州知州。入朝兼三司磨勘司之職,改任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景德年間,代理光祿卿,擔任交趾安撫國信使。恰逢黎桓死,他的兒子龍鉞繼承父位,其兄龍全率兵搶劫倉庫的財物後離去,其弟龍廷殺死龍鉞後自立,龍廷兄明護率領扶欄寨兵攻打。邵曄駐紮嶺表,將此事上奏,改為緣海安撫使,允准自主行事制定方略。邵曄致信安南,曉以朝廷的聲威盛德,使其迅速確定首領。明護等人立即聽命,奉龍廷主持軍事。當初,皇帝詔令邵曄待事變結束後,就以原打算賜黎桓的禮物改賜新的首領。邵曄上言道:“懷柔安撫外夷,應當示以誠信,不如等龍廷貢奉後,別加封爵以寵幸恩賜他。”真宗對此極為讚許並採納了他的建議。出使返回後,改任兵部員外郎,賞賜金印紫綬。當初邵曄受命出使時,借得官錢八十萬,用於購買私人拜會所用的物品,等到為安撫時,已償還了其中的一半,餘下的都詔令加以免除。曾經進獻《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為詳細地述説了守備的要領。

不久兼任三司三勾院之職,由於所舉薦季隨貪贓枉法而獲罪,邵曄被判削去一官,皇帝因其不遠千里出使的功績,只令他停任。大中祥符初年,起用為兗州知州,上表奏請東封泰山,皇帝以褒美嘉獎的詔書答覆了他。等到派遣王欽若籌劃封禪一事時,仍兼州事,就任命邵曄為京東轉運使。封禪禮完畢,提拔任命為刑部郎中,又兼任三勾院,出任為淮南制置發運使。大中祥符四年,改任右諫議大夫、廣州知州。廣州城瀕臨大海,每逢海外的船隻到岸,常苦於颶風的襲擊,邵曄開鑿內濠使船隻通過,颶風再不能損壞船隻。不久因病去世,時年六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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