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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原文註釋及翻譯

《論衡》原文註釋及翻譯

第一篇:《論衡--自然篇全文原文譯文註釋》《石奮傳》的翻譯

 【題解】

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漢儒認為“天者,羣物之主也”(《漢書·董仲舒傳》),“天地之生物也,以養人”(《春秋繁露·服制象》)。班固等人的《白虎通德論》則認為天是“居高理下為人鎮”的統治者。他們把人間的一切都説成是天有意安排的。王充在本篇裏集中批判了這種神學目的論,闡述了他的自然觀。

王充認為,天地都是客觀存在的物質實體,人和萬物都是天地運動施放出來的“恬淡無欲,無為無事”的“氣”構成的,是自然而然產生的,“天地合氣,萬物自生”。俗儒“以為天生五穀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是“不合自然”的説法“未可從也”。

繼《譴告篇》之後,王充在本篇中用“自然無為”的自然觀,進一步批判了俗儒鼓吹的自然災變是上天用來譴告君王的謬論。他認為,“夫天無為,故不言。災變時至,氣自為之”,“氣變之見,殆自然也”。他明確指出,譴告説的產生,是政治腐壞的結果,“譴告之言,衰亂之語也。”是俗儒根據亂世中人們“相譏以禮”的道理,“以心推況”出來的主觀臆造。

但是王充把“天道無為”的自然觀,錯誤地應用到社會歷史領域,把“無為”作為人類活動的最高準則,對社會現象作出了不科學的解釋。

 【原文】

54·1天地合氣(1),萬物自生(2),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萬物之生,含血之類(3),知譏知寒。見五穀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説以為天生五穀以食人(4),生絲麻以衣人(5)。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6),故其義疑,未可從也。試依道家論之(7)。

 【註釋】

(1)氣:又稱元氣。參見4·1注(4)。

(2)王充認為,萬物是由物質性的“氣”自然形成的,這種自然觀是與天是有意識地創造萬物的觀點相對立的。

(3)含血之類:含有血氣的動物,這裏指人類。

(4)食(sì飼):通“飼”。食人:給人吃。

(5)衣(yì義):作動詞,穿。衣人:給人穿。

(6)自然:自然而然。

(7)道家:以先秦老子、莊子關於“道”的學説為中心的學術派別。老子是道家的創始人,莊子繼承和發展了老子的思想學説。道家學説以老莊自然天道觀為主,強調人們在思想、行為上應效法“道”的“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政治上主張“無為而治”,“不尚賢,使民不爭”。倫理上主張“絕仁棄義”,以為“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與儒墨學説形成明顯對立。其後,道家思想與名家、法家相結合,成為黃老之學,為漢初統治者所重。漢武帝時,獨尊儒術,黃老漸衰。

 【譯文】

天施放的陽氣與地施放的陰氣相互交合,萬物就自然產生出來了,如同夫婦的精氣交合,子女就自然產生出來一樣。萬物的產生,其中含有血氣的人類,知道飢餓知道寒冷。他們發現五穀可以食用,就取五穀作為食物;發現絲麻可以作衣服,就取絲麻做成衣服穿。有的解釋認為天生出五穀供給人們吃,生出絲麻供給人們穿。這是説天在給人類充當農夫和桑女之類的人,這不符合天道自然的道理,所以這種觀點是值得懷疑的,不可信從。試按照道家的觀點來論證一下這個問題。

 【原文】

54·2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1),谷愈飢而絲麻救寒(2),故人食谷、衣絲麻也。夫天之不故生五穀絲麻以衣食人(3),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告人也(4)。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以若説論之,厭於人心矣(5)。如天瑞為故(6),自然焉在?無為何居(7)?

【註釋】

(1)施:散佈,施放。普施氣萬物之中:意即天在普遍地散佈氣,萬物是承受了這種氣而形成的。

(2)愈飢:解除飢餓,充飢。救寒:消除寒冷,禦寒。

(3)故:故意,有意識地。

(4)由:通“猶”,就像。譴告:譴責,告誡。

(5)厭:滿意,心服。

(6)天瑞:王充認為祥瑞是由氣形成的,所以稱“天瑞”。

(7)無為:道家哲學思想。即順應自然的變化之意。老子認為宇宙萬物的根源是“道”,而“道”是“無為”而“自然”的',人效法“道”,也應以“無為”為主。

 【譯文】

天普遍地散佈氣於萬物之中,穀物能充飢而絲麻能禦寒,所以人類吃穀物、穿絲麻。天不是有意識地生出五穀絲麻來給人類吃穿,就像出現了自然災變不是天想用它來譴責告誡人一樣。物自然地產生出來而人類穿它吃它,氣自然地產生災變而人類畏懼它。以這樣的解釋來論述它,就能使人心服了。如果祥瑞是天有意安排的,那麼,自然的道理在哪裏呢?無為的道理又在何處呢?

 【原文】

54·3何以天之自然也(1)?以天無口目也。案有為者(2),口目之類也。口欲食而目欲視,有嗜慾於內,發之於外(3),口目求之,得以為利,欲之為也。今無口目之慾,於物無所求索,夫何為乎?何以知天無口目也?以地知之。地以土為體,土本無口目。天地,夫婦也,地體無口目,亦知天無口目也。使天體乎?宜與地同。使天氣乎?氣若雲煙,雲煙之屬,安得口目?

 【註釋】

(1)“何以”下脱一“知”字。據下文“何以知天無口目也”可證。

(2)有為:與“無為”相對,指有意識行為之物。

(3)發:表現。

 【譯文】

根據什麼知道天的自然無為呢?就是根據天沒有口目這一點知道的。考察凡是有意識行為的東西,都具有口目這一類器官。嘴巴要吃東西而眼睛要看東西,內心裏產生嗜好慾望,就會在外面表現出來,用嘴巴和眼睛去尋求,要得到了才會滿足,這是慾望所產生的作用。現在天既然沒有口目所產生的慾望,對事物無所追求和索取,它怎麼會有意識地行動呢?根據什麼知道天沒有口目呢?根據地的情況知道這一點。地以土為形體,土原本就沒有口目。天地,如同夫婦,地體沒有口目,也就知道天沒有口目了。如果説天是形體嗎?那就該與地體相同。如果説天是氣嗎?氣就像雲煙一樣,雲煙這類東西,哪裏會有口目呢?

 【原文】

54·4或曰:“凡動行之類,皆本無有為(1)。有欲故動,動則有為。今天動行與人相似,安得無為?”曰(2):天之動行也,施氣也,體動氣乃出,物乃生矣。由人動氣也,體動氣乃出,子亦生也。夫人之施氣也,非欲以生子,氣施而子自生矣。天動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謂天自然無為者何?氣也。恬淡無欲(3),無為無事者也,老聃得以壽矣(4)。老聃稟之於天(5),使天無此氣,老聃安所稟受此性?師無其説而弟子獨言者,未之有也(6)。

【註釋】

(1)無有:對這兩個字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吳承仕、劉盼遂認為“有”字衍,孫人和認為“無”字衍,我們同意“無”字衍的看法。

(2)以下是王充對上面觀點的駁斥。

(3)恬淡:亦作“恬惔”。清靜而不想有所作為。

(4)老聃(dān丹):參見4·4注(20)。

(5)稟:承受。之:指“氣”。

(6)王充用這個比喻是想説明,天以及它施放的氣是清靜無為的,所以老聃承受了這種氣,才具有清靜無為的本性。但這個比喻本身是錯的。

 【譯文】

有人説:“凡是有動作行為的東西,都以有為作根本。有了慾望就會有意識地行動,有行動就是有為。現在天的動作行為與人的動作行為相類似,怎麼會是無為的呢?”我説:天的動作行為就是散佈氣,天體動作氣才散佈出來,萬物才產生。如同人運動精氣,人體動作精氣才出來,子女也就產生了。人施放精氣,並不是想借此生子女,是精氣施放而子女就自然產生了。天體運動並不想借此創生萬物,然而萬物卻自己產生了,這就叫“自然”;天體施氣並不是想要創造萬物,而萬物承受氣卻自己形成了,這就叫“無為”。什麼叫天的自然無為呢?就是施放氣了。氣是清靜而沒有什麼慾望,無為無事的東西,老聃承受了氣而長壽。老聃從上天承受了氣,如果上天沒有這種氣,老聃怎麼能承受它而具有這種天性呢?老師沒有講過的,學生卻能獨自講出來,這樣的事情從來沒有過。

【原文】

54·5或復於桓公(1),公曰:“以告仲父(2)。”左右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難;已得仲父,何為不易(3)!”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復與知。皇天以至優之德與王政而譴告人(4),則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過上帝也(5)。

 【註釋】

(1)復:覆命。報告執行使命的情況。桓公:參見3·2注(12)。

(2)仲父:即管仲。參見3·2注(12)。

(3)以上事參見《韓非子·難二》。

(4)皇天:對天的尊稱。人:這裏指君王。“政”下脱“隨”字。“人”為“之”字形誤,下文“而謂天與王政,隨而譴告之”,可證。

(5)霸君:在諸侯中稱霸的君王。這裏指齊桓公。操:操行,品行。

【譯文】

有人向齊桓公報告執行使命的情況,齊桓公説:“把這件事告訴仲父。”左右的臣子説:“一次有人來報告,説去找仲父;二次有人來報告,又説去找仲父,做君王那麼容易嗎?”齊桓公説:“我沒有得到仲父,所以感到難做;已得到仲父,有什麼不容易做呢!”齊桓公得到仲父,任用他掌管國家大事,委託他處理政務,自己不再參與過問。皇天以它至高的道德把政權授予君王而後又要譴責告誡他,那麼皇天的道德不如齊桓公,而齊桓公這位霸主的品行卻超過上帝了。

 【原文】

54·6或曰:“桓公知管仲賢,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將譴告之矣。

使天遭堯、舜(1),必無譴告之變(2)。”曰:天能譴告人君,則亦能故命聖君,擇才若堯、舜,受以王命(3),委以王事,勿復與知。今則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廢德,隨譴告之,何天不憚勞也(4)?曹參為漢相(5),縱酒歌樂,不聽政治,其子諫之,笞之二百(6)。當時天下無擾亂之變。淮陽鑄偽錢(7),吏不能禁,汲黯為太守(8),不壞一爐,不刑一人,高枕安卧,而淮陽政清(9)。

 【註釋】

(1)遭:遇上,碰到。

(2)變:災變。

(3)受:通“授”。

(4)憚:怕。不憚勞:不怕勞累、麻煩。

(5)曹參:(?~前190),字敬伯,沛縣(今屬江蘇)人,漢初大臣。後繼蕭何為漢惠帝丞相,“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有“蕭規曹隨”之稱。

(6)笞(chī吃):笞刑。用竹板或荊條打脊背或臀腿。以上事參見《史記·曹相國世家》。

(7)淮陽:郡名,國名。漢高祖十一年(前196年)置淮陽國,為同姓九國之一,都於陳(今淮陽),惠帝后時為郡,時為國。成帝時轄境相當於今河南淮陽、扶溝等縣地。東漢章和二年(公元88年),改為陳國。

(8)汲黯:參見40·4注(2)。太守:本為戰國時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改郡守為太守,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

(9)以上事參見《史記·汲鄭列傳》。

 【譯文】

有人説:“齊桓公知道管仲賢良,所以委任他;如果不是管仲,上天也將要譴責告誡齊桓公的。如果上天遇到堯、舜這樣的君王,必定不會出現譴責告誡的災變。”我説:天能夠譴責告誡君王,那麼也能夠有意識地任命聖明的君王,選擇才智像堯、舜這樣的人物,授予他君王之權,委任他行君王之事,也不再參與過問人間的政事了。現在卻不是這樣,生出昏庸無道的君王,不行天道拋棄道德,天隨後又譴責告誡他,天為何如此不怕麻煩呢?曹參任漢代的丞相,放縱飲酒,歡歌取樂,不過問政治,他的兒子規勸他,他卻打了兒子二百板。當時天下並沒有因此發生擾亂的事變。淮陽地方鑄造假錢,官吏無法禁止,汲黯任淮陽太守,不毀壞一座鑄錢爐,不懲罰一個鑄造假錢的人,每天高枕安卧,而淮陽的社會卻很安定。

【原文】

54·7夫曹參為相,若不為相;汲黯為太守,若郡無人,然而漢朝無事,淮陽刑錯者(1),參德優而黯威重也。計天之威德,孰與曹參、汲黯?而謂天與王政,隨而譴告之,是謂天德不若曹參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蘧伯玉治衞(2),子貢使人問之(3);“何以治衞?”對曰:“以不治治之(4)。論衡--自然篇全文原文譯文註釋論衡--自然篇全文原文譯文註釋。”夫不治之治,無為之道也。

 【註釋】

(1)錯:通“措”。廢置,擱置。刑錯:刑罰廢置不再使用。

(2)蘧伯玉:參見28·51注(1)。衞:春秋時衞國,在今河南北部滑縣一帶。(3)子貢:參見1·5注(8)。

(4)以上事參見《淮南子·主述訓》。“治衞”作“為相”,“問之”作“往觀之”。

【譯文】

曹參任丞相,好像沒有擔任丞相一樣;汲黯當太守,好像淮陽郡沒有這個人一樣,即使這樣,漢朝沒有發生什麼事變,淮陽廢棄刑罰不用,是因為曹參的道德好而汲黯的威望高的緣故。衡量天的威望與道德,跟曹參、汲黯的相比,哪個高呢?而認為天參與了君王的政治,隨後又譴責告誡君王,這是説天的道德不如曹參的好,而威望不及汲黯的高了。蘧伯玉治理衞國,子貢讓人問他:“用什麼方法治理衞國?”蘧伯玉回答説:“用不治的方法去治理它。”這種不治而治的方法,就是無為的道理。

 【原文】

54·8或曰:“太平之應,河出圖(1),洛出書(2)。不畫不就,不為不成,天地出之,有為之驗也。張良遊泗水之上(3),遇黃石公授太公書(4),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5),復為有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筆墨而為圖書乎?天道自然,故圖書自成。晉唐叔虞、魯成季友生(6),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宋仲子生(7),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三者在母之時,文字成矣。而謂天為文字(8),在母之時,天使神持錐筆墨刻其身乎?

【註釋】

(1)河出圖:參見16·16注(3)“河不出圖”條。

(2)洛出書:參見19·12注(4)。

(3)張良:參見7·4注(4)。泗(sì四)水:泗,當作“汜”。《水經注》:“沂水於下邳縣北,西流分為二,一水於城北,西南入泗水;一水逕城東,屈從縣南,亦注泗,謂之小沂水,水上有橋,徐泗間以為圯。昔張子房遇黃石公於圯上,即此處。是張良會黃石公於小沂水,非於泗水。小沂水別沂水而復注泗,故曰汜水。”

(4)遇黃石公授太公書:傳説張良早年在汜水的一座橋上遇到一位自稱黃石公的老人,送給他一部《太公兵法》。參見本書《紀妖篇》。

(5)神石:指“黃石公”,傳説他是一塊黃石變的。鬼書:指黃石公授與張良的《太公兵法》。

(6)晉唐叔虞:周武王的兒子,名虞,封於唐,後因唐改為晉,所以稱晉唐叔虞。據《左傳·昭公元年》記載,他生下來,手上就有“虞”的字樣。魯成季友:春秋時魯國君魯桓公的小兒子,名友,字成季。據《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記載,他生下來,手上就有“友”的字樣。

(7)宋仲子:參見23·19注(4)。

(8)而:如。

 【譯文】

有人説:“太平盛世的瑞應,是黃河出現圖,洛水出現書。圖不畫不成,書不寫不成,天地出示了河圖、洛書,這是上天有意識活動的證明。張良遊蕩在泗水旁,遇到黃石公授與太公書,大約是上天輔佐漢朝滅亡秦朝,有意命令神石寫成兵書授與張良,這又是上天有意識活動的證明。”我説: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上天怎麼會用筆墨來寫成圖書呢?天道自身如此,所以圖書自己生成。晉唐叔虞、魯成季友出生之時,有文字在他們的手上,所以叔的名字叫“虞”,季的名字叫“友”。宋仲子出生之時,有文字在她的手上,文字是“為魯夫人”。這三個人在母體裏的時候,手上的文字就已經形成了。如果説這些字是天寫成的,難道是他們還在母體裏的時候,上天命令神拿錐子筆墨把文字刻寫在他們身上的嗎?

 【原文】

54·9自然之化,固疑難知,外若有為,內實自然。是以太史公記黃石事(1),疑而不能實也。趙簡子夢上天(2),見一男子在帝之側(3)。後出,見人當道(4),則前所夢見在帝側者也(5)。論之以為趙國且昌之狀也(6)。黃石授書,亦漢且興之象也。妖氣為鬼(7),鬼象人形,自然之道,非或為之也。

【註釋】

(1)太史公:指司馬遷。參見3·4注(18)。

(2)趙簡子:參見10·10注(4)。

(3)帝:天帝。

(4)當:擋。當道:攔在路上。

(5)以上事參見本書《紀妖篇》。

(6)論之:議論這件事的人。這裏實際上就是王充本人。他認為國家將興或將亡,必有吉或兇的徵兆出現,它們不是天有意識降下的,而是由氣自然形成的。參見本書《訂鬼篇》。“狀”當作“妖”,“妖”或作“祆”,與“狀”形近,又涉下文“象”而誤。

(7)妖氣為鬼:王充認為,人死後精神不能為鬼,但他並不否定鬼神的存在,他認為鬼神也是由氣自然形成的,是吉凶的一種徵兆。參見本書《訂鬼篇》。

【譯文】

自然的變化,本來就難以斷定難以弄清,在外像是有意識的,在內實際上是自然而然的。因此太史公記載黃石這件事時,也感到疑惑而不能證實。趙簡子做夢到了天上,看見一位男子在天帝的旁邊。後來趙簡子外出,看見有人攔在路上,就是前面所夢見的在天帝旁邊的那個人。議論這件事的人認為這是趙國將要興起而出現的妖象。黃石公授兵書給張良,也是漢朝將要興盛的徵兆。妖氣形成鬼,鬼像人的形狀,這是自然的道理,不是誰有意識地把它創造出來的。

 【原文】

54·10草木之生,華葉青葱(1),皆有曲折,象類文章(2)。謂天為文字,復為華葉乎?宋人或刻木為楮葉者(3),三年乃成。孔子曰(4):“使地三年乃成一葉(5),則萬物之有葉者寡矣(6)。”如孔子之言(7),萬物之葉自為生也。自為生也,故能併成。如天為之,其遲當若宋人刻楮葉矣。觀鳥獸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為乎(8)?鳥魯未能盡實。

 【註釋】

(1)華(huā花):同“花”。

(2)文章:錯綜華美的色彩或花紋。

(3)宋:春秋時宋國。參見16·26注(5)。楮(chǔ楚):楮樹,樹皮纖維為造紙原料。楮字下有原本校語“一本作約”。

(4)孔子:《列子·説符篇》、《韓非子·喻老篇》、《淮南子·泰族訓》並作“列子”。又“地”上當有“天”字。《列子》、《韓非子》、《淮南子》並作“天地”。上文“謂天為文字,復為華葉乎”,可證。列子:即列禦寇,亦作圄寇、圉寇。相傳為戰國時道家,鄭國人。《莊子》中有許多關於他的傳説。道家尊他為前輩。相傳他著有《列子》一書。原書早佚,今本《列子》可能是晉代人假託的著作。

(5)“地”字上應補“天”字。見上注(4)。

(6)引文參見《韓非子·喻老》。

(7)孔子:當為“列子”,見上注(4)。

(8)通:“通”字不辭,當作“遏”。通“曷”。

 【譯文

草木的生長,花葉蒼翠茂盛,都有曲折的紋脈,像文字圖案一樣,要説那些人手上的文字是天寫成的,那麼花葉又該是天造的嗎?宋國有人用木頭刻成楮樹葉,三年才刻成功。列子説:“如果天地三年才生成一片葉子,那麼萬物中有葉子的就太少了。”正如列子所説的,萬物的葉子是自然而然地生出來的。因為是自己生出來的,所以才能同時長出許多葉子。如果説是天有意識創造的,那麼葉子的生長就會像宋人刻楮葉那樣緩慢了。觀察鳥獸的毛羽,毛羽上的各種彩色,難道可以有意識地創造出來嗎?只用鳥獸作比喻,還不能完全證實這個道理。

【原文】

54·11春觀萬物之生,秋觀其成,天地為之乎?物自然也?如謂天地為之,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萬萬千千手,併為萬萬千千物乎?諸物在天地之間也,猶子在母腹中也。母懷子氣,十月而生,鼻口耳目,髮膚毛理(1),血脈脂腴(2),骨節爪齒,自然成腹中乎?母為之也?偶人千萬(3),不名為人者,何也?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4)。

【註釋】

(1)理:皮膚的紋理。

(2)血:血液。脈:脈絡。脂:脂肪。腴(yú魚):肥肉。

(3)偶人:木人、泥人之類的假人。

(4)性:天生的。

【譯文】

春天觀看萬物的生長,秋天觀看萬物的成熟,是天地有意識地製造出來的呢?還是萬物自然生成的呢?如果認為是天地製造的,製造應當用手,天地怎麼會有千千萬萬隻手,同時製造出千千萬萬的東西呢?各種東西在天地之間,如同子女在母親的腹中。母親懷上了產生子女的氣,足十個月就生下孩子,孩子的鼻口耳目,頭髮皮膚汗毛紋理,血液脈絡脂肪肥肉,骨骼關節指甲牙齒,是在母腹中自然長成的呢?還是母親有意製造的呢?木人、泥人雖然成千上萬,不能稱之為人,為什麼呢?因為它們的鼻口耳目,並不是天生自然如此的。

【原文】

54·12武帝幸王夫人(1),王夫人死,思見其形。道士以方術作夫人形(2),形成,出入宮門,武帝大驚,立而迎之,忽不復見。蓋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之偽(3),故一見恍忽(4),消散滅亡。有為之化,其不可久行,猶王夫人形不可久見也。道家論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驗其言行,故自然之説未見信也(5)。

【註釋】

(1)武帝幸王夫人:“王夫人”當是“李夫人”之誤。本書《亂龍篇》紀此事正作李夫人。《漢書·外戚傳》:“李夫人死,方士少翁致其神。”王充據此而言。惟《史記·封禪書》作王夫人事,後學經據《史記》,改本文為“王夫人”。

(2)道士:參見47·4注(20)。方術:法術。

(3)方士:即道士。漢代著作中兩詞通用不別,指好求神仙方術的人。如秦始皇時“入海求仙”的徐福;漢文帝時“望氣取鼎”的新垣平;漢武帝時自言能“致鬼”見李夫人的李少翁等皆是。

(4)恍忽:同“恍惚”。不清楚,不真切。

(5)見:被。

【譯文】

漢武帝龐愛李夫人,李夫人死後,漢武帝想看到她的形體,道士用法術作出了李夫人的形象,形象作成後,在宮門內外出入,漢武帝很驚異,站起來去迎接她,忽然形象不再出現。因為這不是自然產生的真實形象,而是道士弄虛作假搞出來的假象,所以一出現就不清楚,很快就消散滅亡了。人為的變化,它是不能長久存在的,如同李夫人的形象不可能長時間出現一樣。道家論述自然的道理,不知道引用具體的事物來證明自己的言行,因而他們的自然之説沒有被人們所相信。

【原文】

54·13然雖自然,亦須有為輔助。耒耜耕耘(1),因春播種者(2),人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長夫(3),人不能為也。或為之者,敗之道也。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者(4),就而揠之(5),明日枯死(6)。夫欲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7)。

 【註釋】

(1)耒耜(lěi sì壘四):古代一種翻土的農具。耘(yǔn雲):除草。

(2)因:順應,趁着。

(3)夫:據遞修本應作“大”。

(4)閔(mǐn敏):憂慮,擔心。

(5)揠(yà亞):拔。

(6)以上事參見《孟子·公孫丑上》。

(7)徒:類。

【譯文】

然而萬物雖説是自然而然產生的,但也還需要人的有意識的行動給予輔助。論衡--自然篇全文原文譯文註釋文章論衡--自然篇全文原文譯文註釋出自54·14問曰:“人生於天地,天地無為,人稟天性昔,亦當無為,而有為,何也?”曰:至德純渥之人(1),稟天氣多,故能則天(2),自然無為。稟氣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3)。不肖者,不似也。不似天地,不類聖賢,故有為也。天地為爐,造化為工(4),稟氣不一,安能皆賢?賢之純者,黃、老是也(5)。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黃、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無為,正身共己而陰陽自和(6),無心於為而物自化,無意於生而物自成。

【註釋】

(1)渥(wò握):厚。

(2)則:效法。則天:以天道為準則。

(3)不肖:不似。原意特指子不似其父那樣賢能。《説文·肉部》:“肖,骨肉相似也;從肉,小聲。不似其先,故曰不肖也。”

(4)造化:創造化育萬物,這裏指自然變化。

(5)黃、老:黃帝與老子,道家尊二人為始祖。黃帝:參見8·6注(1)。老子:參見4·4注(20)。

(6)共(gōng恭):通“恭”。莊嚴。正身共己:形容端莊嚴肅的樣子。

【譯文】

有人問:“人生在天地之間,天地沒有意識,人承受了天性,也應當沒有意識,而人卻是有意識進行活動的,這是什麼道理呢?”回答説:道德最高尚、純厚的人,承受天的氣最多,所以能效法天,就能達到自然無為的境界。承受天的氣薄而又少的人,不遵從道德規範,與天地不相似,所以叫不肖。不肖,就是不相似。與天地不相似,與聖賢不相同,所以就有意識的活動。天地像熔爐,自然的變化像工匠,承受天的氣不一樣,怎麼能人人都是聖賢呢?聖賢中最純的人,是黃、老。黃,是指黃帝;老,是指老子。黃帝、老子的操行,身心清靜無所追求,端莊嚴肅而陰陽之氣自然調和,無心於有意識的活動而萬物自然變化,無意於萬物的產生而萬物自己生成。

【原文】

54·15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1)。”垂衣裳者,垂拱無為也(2)。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惟天為大,惟堯則之(3)。”又曰:“巍巍乎(4),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5)。”周公曰(6):“上帝引佚(7)。”上帝,謂舜、禹也(8)。舜、禹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舜、禹承堯之安,堯則天而行,不作功邀名(9),無為之化自成,故曰“蕩蕩乎民無能名焉(10)”。年五十者擊壤於塗(11),不能知堯之德,蓋自然之化也。

 【註釋】

(1)垂衣裳:高亨認為,“垂,當借為綴。綴,縫也。綴衣裳調製衣裳也。”可備一説。垂衣裳,秦漢間常用以比喻無為之治。引文參見《周易·繫辭下》。

(2)拱(gǒng鞏):拱手。垂拱:垂衣拱手

《石奮傳》的翻譯第二篇:《《魯肅過蒙屯下》原文及翻譯》

 原文

魯肅代周瑜,當之陸口,過蒙屯下。肅意尚輕蒙,或説肅曰:"呂將軍功名日顯,不可以故意待之,君宜顧之。"遂往詣蒙。酒酣,蒙問肅曰:"君受重任,與關羽為鄰,將何計略以備不虞?"肅造次應曰:"臨時施宜。"蒙曰:"今東西雖為一家,而關羽實虎熊也,計安可不豫定?"因為肅畫五策。肅於是越席就之,拊其背曰:"呂子明,吾不知卿才略所及乃至於此也。"遂拜蒙母,結友而別。時蒙與成當、宋定、徐顧屯次比近,三將死,子弟幼弱,權悉以兵並蒙。蒙固辭,陳啟顧等皆勤勞國事,子弟雖小,不可廢也。書三上,權乃聽。蒙於是又為擇師,使輔導之,其操心率如此。【《魯肅過蒙屯下》原文及翻譯】《魯肅過蒙屯下》原文及翻譯。

 翻譯

魯肅取代周瑜(為水軍都督),當陸口駐屯,到達呂蒙所在的屯下。魯肅(當時)對呂蒙還比較輕視。有人對魯肅説:“呂將軍的功名一天比一天顯著,不可以用舊眼光來看待,您應當去拜訪他。”(魯肅)就去拜訪呂蒙。酒過三巡,呂蒙問魯肅:“您受到重任,與蜀漢的關羽作為鄰居,您將用什麼辦法來防止不測的發生?”魯肅輕率地回答:“事已至此怎麼合適就怎麼辦吧。”呂蒙説:“現在長江東西雙方(指西蜀和東吳)雖然看上 本文來自學優高考網end#去很和睦,像一家人一樣,而關羽實際上是像熊虎一樣有野心的人,怎麼能不事先預訂好應急方案呢?”呂蒙於是為魯肅籌劃了五個應急方案,魯肅就站起來離開自己的坐席,靠近呂蒙拍着呂蒙的背説:“呂子明啊,我不知道您的才幹,謀略竟然已經達到了這樣的高度。”魯肅就拜望了呂蒙的母親,與呂蒙結交為摯友後分別。當時呂蒙屯軍與成當、宋定、徐顧非常的靠近。這三位將軍戰死後,他們的兒子都還很小。孫權想把這三人的軍兵,全都給呂蒙。可是呂蒙堅決的辭讓,説這三位將軍勤勞國事,為國家戰死,國家還是不應該為了暫時的利益而忘記這些孤兒。【《魯肅過蒙屯下》原文及翻譯】文章《魯肅過蒙屯下》原文及翻譯出自

之:動詞,到。

過:到,到達。

意:心思。

輕:輕視,藐視。

故意:原來的想法;故:原來,以前。

宜:應當。

詣:拜訪。

虞(yú):意料,預料。

造次:魯莽,輕率,大意。

拊(fǔ):撫摸。

拜:拜望,拜見。

比近:靠近。【《魯肅過蒙屯下》原文及翻譯】默認分類接近。

悉: 全,都。

率:大概,大略。

固:堅決地。

日顯:日益顯赫。

或: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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