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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河燈,寄託與傳承同行雜文隨筆

放河燈,寄託與傳承同行雜文隨筆

我國民間的歲時節令,俗稱農曆七月十五日,為“七月半”,這天,既是中國道教的“中元節”,又是佛教的“盂蘭盆節”,民間則因傳説這天是鬼門大開之日,所以稱之為“鬼節”。一頁日曆,三個節日,既有不同的文化內涵,又有共同的表達形式,比如説,白天祭祀祖先;黃昏焚香布田;夜晚水邊放燈。

放河燈,寄託與傳承同行雜文隨筆

放燈,就是放河燈,紹興人稱“點湖燈”。據説,放河燈大約起源於南北朝梁武帝時期,當時只有僧人在放生池裏放河燈,後來流傳到民間,成為人們寄託對先人的思念,普渡水中怨魂的祈福習俗。現代女作家肖紅寫過這樣一段文字: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託生,纏綿在地獄裏非常苦,想託生,又找不着路。這一天若是有個死鬼託着一盞河燈,就得託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按舊時民間説法,河燈是給冤魂怨鬼引路的,燈滅了,河燈也就完成了把冤魂怨鬼引過奈何橋的任務。

河燈的製作材料、工藝沒有特別之處,只要適合在河水中流放,保證能平穩漂流且燈火不滅就行。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人們過着靠天吃飯的日子,做河燈的材料也是就地取材,用得最多的是水蛤的外殼,紹興人稱為“殼子”。水蛤是淡水湖的貝類,外觀很像河蚌,兩者之間,估計也是文蛤與花蛤的關係。做河燈選用凹陷較深的“殼子”,裏外輕盈光滑,越大越好。用“殼子”作底,搓紗線成芯,蘸上香油,點亮後輕輕放入河中,任其漂泛。但是,“殼子”做的.河燈有一個缺點,就是自重大,吃水深,河水波動,容易沉沒,所以點“殼子”做的河燈時,人們會用曬乾的稻草挽個草秸,墊在“殼子”底下增加其浮力。

如果沒有合適的“殼子”,家裏的大人會在這天買個西瓜,切成兩半,讓孩子用調羹勺着吃,強調把瓜瓤刮乾淨後,吃剩的青皮就可以做西瓜燈了。西瓜皮含較大的水份,香油、燈芯無法點燃,白天祭祀剩下的蠟燭頭正好可以派用場。也有的用小油漆罐做成煤油燈,安裝在西瓜燈底部,使河燈燃放時間更長。

後來,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製作河燈多采用泡沫塑料,蛋糕盒子是簡單常用的,只要用彩筆在其外表塗上祈求平安的圖畫,周邊插上竹籤彩紙糊成的旗幟,盒底點燃三、五支紅蠟燭,在水面漂流幾小時是沒有問題的。如今,人們喜歡用泡沫塑料做成車輛、輪船或軍艦模型,同時應用聲、光、電等技術手段,使傳統意義的放河燈,演變成一場航模賽。

在紹興,也許是約定成俗,七月初七,“乞巧節”,是女孩的節日,摘荊葉、洗髮辮、玩巧針,幾個女孩湊在一起,玩得不亦樂乎。七月十五,既然稱為“鬼節”,自然得“敢拆天”的男孩唱主角。這天,男孩們早早吃完晚飯,便把精心製做的河燈擺在河埠頭,這裏有二層意思,一是佔個好位置,近水樓台,天黑後第一個放河燈,可免與其他河燈“磕頭碰腦”擠在一起;二是炫耀成就,守着忙了好幾天做成的河燈,聽聽長輩們的誇獎,心裏的滋味蠻不錯的。

天漸漸暗下來,人們紛紛點亮河燈,選擇一個寬暢的河埠、一處平緩的低岸,或劃一條烏篷小船,將河燈放到水面上,用手掌輕拔河水,送河燈駛離河埠,然後佇立岸邊,目送自己的河燈隨波逐流,漸漸遠去。

一盞、二盞、三四盞,五盞、六盞、七八盞,隨着河燈數量的增加,一時間,水映燈影,燈耀波光,忽明忽滅的燈火似點點繁星,在輕盈的碧波上跳躍漂移。河岸上,放燈的人們內心滿懷虔誠,默默祝福着屬於自己的那盞燈、那顆星,能繞過險灘、越過暗礁,亮到嶄新的明天,漂向理想的彼岸。

一盞燈,就是一顆心,既是情感的寄託,更是文化的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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