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規章制度 >章程 >

石頭社區居民自治章程

石頭社區居民自治章程

為全面貫徹實施《居委會組織法》,推進社區居民自治,制定了石頭社區居民自治章程,下面是詳細內容。

石頭社區居民自治章程

  石頭社區居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實施《居委會組織法》,推進社區居民自治,深化社區建設服務,促進社區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建設管理有序、和諧的新型社區,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依《居委會組織法》為依據,結合社區實際修訂,由社區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第三條 社區黨委要加強對社區居委會的領導,保證社區居民實行自治,促進社區建設,社區居委會應自覺接受鎮政府指導,充分發揮居民小組的作用。

第四條 本章程是社區全體成員的行為規範那,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社區組織

第一節 社區居民代表會議

第五條 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是社區的權利機構,是全體社區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視代表,是社區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參與民主管理、體現自治的基本形式。對社區實行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民主決策。

第六條 居民代表會議由社區居委會負責召集和主持,每年召開1-2次,遇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召開會議。

第七條 居民代表有以下權利:

1. 聽取和審議社區居委會工作報告,並提出意見和建設。

2. 討論制訂社區居委會的'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

3. 制定、修改社區居委會居民自治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4. 討論決定涉及全體社區居民利益的重大問題。

5. 對社區居委會工作實行民主監督。

第八條居民代表有以下義務:

1. 認真學習、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社區成員的合法權益。

2. 經常聯繫社區成員,聽取對社區居委會工作的反映。

3. 帶頭執行居民代表會議的決議,自覺維護居民代表會議的權威。

4. 積極協助社區居委會做好社區工作,並起模範帶頭作用。

第二節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九條 社區居委會由社區居民直接選舉產生,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的羣眾性自治組織,在國家法律、法規的範圍內開展社區活動的工作機制。

第十條 社區居委會由主任、委員2人組成,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社區居委會候選人提名對象由自薦、推薦、招聘等辦法產生。社區居委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人民調解、治安保衞、文教衞生、社會保障委員會。

第十一條 社區居委會職責:

1. 積極宣傳貫徹《居委會組織法》,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依法管理社區居委會工作。

2. 教育居民依法履行應盡義務,愛護公共財物,積極參與社會活動。

3. 協助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調解民間糾紛,為居民創造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4. 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努力為轄區居民辦好事,辦實事。

5. 接受居民的監督、及時反映並調查處理居民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二條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

1. 學習制度。社區居委會成員每月一次為學習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文件。

2. 會議制度。社區居委會成員每月一次辦公會,半年一次彙報會,年終一次總結會。

3. 評議制度。每年召開一次居民代表座談會,聽取對居委工作的評議。

4. 巨物公開制度。建立居務公開欄,財務收支、居務工作每季度向居民公佈一次。

第三節 社區居民小組

第十三條 社區共劃分16個居民小組和1個街道會。

第十四條 社區居民小組組長由社區居民推選產生,業可以由社區居委會提議,由居民小組召開居民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條 社區居民小組在社區居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是組織居民學習,辦理轄區內的社會事務,協助搞好社區治安、社區環境、社區服務。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

第三章 社區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搞好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遺風易俗,崇尚科學、反對迷信、反對邪教。

第十七條 加強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教育。

第十八條 允許任何個人在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在辦理執照前提下)從事個體經營權利,依法文明經商,辦理好税務登記,依法納税。

第十九條 按照《兵役法》規定,每個適齡公民都由依法服兵役的義務,不得拒絕、逃避兵役登記,服現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社區居委會負責解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guizhangzhidu/zhangcheng/lpvrz7.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