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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一、規章制度重要性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體現企業與勞動者在共同勞動,工作中所必須遵守的勞動行為規範的總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的”立法”,是企業規範運行和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企業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賦予的這一權利.聰明的企業都看到了這一點,但實踐中還有很多企業並未對此予以重視,認為反正有國家法律,法規,出了事按國家法律,法規處理就行,其不然賣國家法律,法規是大法,不可以針對某個單位的具體情況,而企業的具體是千變萬化的.成功的企業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業運行平穩,流通,高效,並可基本上防患於未然.俗話説:”不成規矩,何以成方圓”,成功的企業及規章制度,50%更是直接因它而產生。

二、規章制度種類

規章制度包括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四大類。不同的類別,反映不同的需要,適用於不同的範圍,起着不同的作用。

三、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

1、總則

1.1、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2、員工管理

2.1、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提倡文明禮貌,現場作業嚴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講髒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2.2、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2.3、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通知。加班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安排或由車間申請,生產部經理審核生產副總經理批准。

2.4、員工必須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

2.5、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請假程序逐級向各級主管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能離開。

2.8、工作時間內,車間主管、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管申請方能離崗。

2.9、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2.10、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2.11、員工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作好本崗位工作,堅決反對故意刁難、疏忽或拒絕上級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12、現場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生產現場禁止吃食物、吸煙、看小説、報刊、聊天、聽MP3、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吸煙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

2.13、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設備、儀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2.14、員工工作期間不得佩戴手錶、手鐲、戒指、物品,不得留長指甲。員工工作期間手機必須關閉電源。

2.15、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

2.16、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2.17、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2.18、現場人員必須自律自覺,勇於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破壞車間生產的不良行為,反對一切壞現象。

3、生產管理

3.1、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3.2、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3.3、在工作前仔細閲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3.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3.5、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

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3.6、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3.7、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3.8、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3.9、車間主任、檢驗員、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產品質量。

3.10、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3.11、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3.12、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衞生整潔,工作台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3.13、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設備衞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3.14、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衞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3.15、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衞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4、質量管理

4.1、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工作標準》和《程序文件》中關於“各級各類人員的質量職責”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4.2、對關鍵過程按《程序文件》和相關的作業指導文件的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4.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專檢),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

4.4、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轉序。

4.5、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5、工藝管理

5.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5.2、對新工人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並有師傅指導方可上崗操作,技術中心不定期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5.3、嚴格貫徹執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文件規定的工藝參數、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按規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5.4、對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進入車間後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或有讓步接收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5.5、嚴格執行標準、圖紙、工藝配方,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技術中心審批後主可用於生產。

5.6、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有關技術、工藝文件方可用於生產。

5.7、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在用工裝應保持完好。

5.8、合理使用設備、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6、工藝質量

6.1、定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6.2、及時運轉、勤檢查、勤轉序、勤清理、標誌變化,應立即轉序,不拖不積,穩拿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6.3、做到單物相符,工序小票,傳遞記錄與工件數量相符,手續齊全。

6.4、加強不合格品管理,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6.5、安全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6.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潔衞生,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7、設備管理

7.1、車間設備指定專人管理。

7.2、嚴格執行《設施及環境控制程序》,認真執行設備保養計劃,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7.3、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後檢查設備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7.4、設備卡片、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填寫及時、準確、整潔。

7.5、實行重點設備憑證上崗操作,做到證機相符。

7.6、嚴格設備事故報告制度,一般事故24小時天內,重大事故30分鐘內報生產部經理或公司領導。

7.7、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五項紀律”。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7.8、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設備整潔,並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機、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7.9、設備運行中,要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修,不離崗(設備運行過程中),對設備響聲、温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並報告。

7.10、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設備空車運轉。

7.11、保持設備清潔,嚴禁泡、冒、滴、漏。

7.12、現場嚴禁踩、踏、敲、打機器設備。

7.13、設備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8、工具管理

8.1、卡物相符,個人長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實物相符,丟失賠償,使用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8.2、各種工具、量具、工裝應按規定使用,嚴禁違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8.3、精密、貴重工具、量具應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8.4、嚴禁磕、碰、劃傷、鏽蝕、受壓變形。

8.5、車間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損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9、產品檢查

9.1、使用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完好、準確、清潔並及時送檢。

9.2、量具必須保持完好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情況,必須及時送技術中心以便檢查、修理、鑑定。

9.3、禁止使用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使用、輕拿輕放、嚴禁碰撞,使用後擦拭乾淨,較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塗油,正確放置。

9.4、所有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技術中心的通知自覺及時送檢。

9.5、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技術中心檢查,合格後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9.6、嚴禁用精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文件、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9.7、對不按規定使用計量器具或造成損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批評教育、賠償或予以罰款。

9.8、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技術中心審核。

9.9、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10、能源管理

10.1、積極履行節能職責,提倡節約,生產現場嚴禁水、電、氣(汽)浪費現象。

10.2、隨時檢查耗能設備運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除長流水現象,嚴格掌握控制設備預熱時間,杜絕空車運行。

10.3、未經允許不得私接耗能設備、設施、器具。

10.4、下班前應檢查關閉水、電、氣、設備等。

11、文明生產

11.1、車間清潔整齊,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晰,原始記錄、台帳、生產小票齊全、完整、按規定填寫。

11.2、應準確填寫生產記錄、內容包括設備、工裝、工具、衞生、安全等。

11.3、室內外經常保持清潔,不準堆放垃圾,下班前應進行地面清潔、設備保養、規範物品擺放。

11.4、嚴禁私自撕毀公司公佈的各項通知、規定,嚴禁在現場各白板上亂塗亂畫。

11.5、現場嚴禁隨地吐痰和唾液,嚴禁隨地亂扔紙巾、雜物。

11.6、必須對作業責任區域內衞生負責,及時對區域內設備、地面及其它生產用品進行清理衞生。

11.7、現場必須經常清理、整頓、保持地面無積水、污物和油污。

11.8、車間內管路線路設置合理、安裝整齊、嚴禁跑、冒、滴、漏。

11.9、車間內管溝、蓋板完整無缺,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11.10、車間內工位器具、設備附件、工作台、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11.11、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11.12、員工責任區內物品必須按定置規定碼放在定位線內,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2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3

車間生產紀律是維護生產秩序正常進行有力保障,為了讓職工能夠在一個有秩序、整潔、安全的生產環境中工作,經考慮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間考勤:車間工人要服從車間主管安排的各項工作,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上班鈴響打過卡而未到車間者,車間罰20元。請假3天以上必須由總經理批准,3天以內(包括3天)由車間主管批准,嚴禁未辦手續或電話請假後補假條(重要事情除外)。違反規定者按曠工處理。

二、安全生產:工人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工作,車間主管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情況,應及時糾正並指導其按照正確操作規範進行操作,經教育後仍違規操作的,可暫停其工作並處於50元罰款,造成的相應後果及損失,應由其本人承擔,如果對其所為犯錯誤認識深刻,並能及時改正,車間負責人可視情況恢復其工作。

三、設備:工具管理施行專人負責制。銑牀、衝牀、電鋸、電鑽等生產設備和工具分配到個人,正常磨損可在車間負責人處以舊換新,如果因保管不當丟失的由其本人賠償。在每日生產任務完成後,應及時清理乾淨並給設備加油和進行其他的日常保養工作。其他人員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動用設備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承擔。

四、職工應不斷提高質量控制認識。在產品質量控制過程中,生產人員應對每一件完工產品做自檢,如發現生產過程中由於設備或者原料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立即停產並上報主管,待問題處理後方可正常生產。由於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原材料報廢、設備損壞等情況按成本的30%給予賠償,由於失誤造成的返工、窩工等情況責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標準承擔相關責任。

五、車間生產任務由車間主管實行分活計件。車間工人必須按設計圖紙進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設計圖紙上隨意改動,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主管請教或由主管與設計人員溝通,工作量有車間負責人按其工作能力進行分配,嚴禁出現搶、佔、爭等事情發生,如果私自改動加工圖紙或者加工工藝,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裝車,外差,加班等任務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如有怠工,拒絕服從或頂撞主管的,應給予警告、罰款100元,情節惡劣的可給予開除。

六、每天工作結束前10分鐘,工人應自覺的打掃車間自己工作範圍內的衞生,包括地面、工作台、設備等,生產工具擺放整齊,對重要的生產設備應按照保養手冊進行保養維護,下班及時關閉設備及工具電源。如發現操作人員離開現場而未關閉電源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職工宿舍應保持乾淨衞生。嚴禁亂扔垃圾,私接電線以及打擾別人休息等情況發生。公司將做不定期檢查,不遵守規定者經給予批評或20元罰款。此外,注意保持宿舍門口以及院內衞生。

以上制度,望廣大職工遵守並相互監督。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泄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户信息、技術信息、生產信息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衞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户、生產線、零件台、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户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

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

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5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複印件、填寫勞動合同,由負責人進行留檔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如晚上加班另行通知,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考勤表制度:

(1)本廠實行點名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早上點名制度,上下班親自籤,不得代替他人簽字。

(2)有發現代簽,並將予以處罰,代簽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有第二次的,各罰款100元,第三次的,各罰款200元並予以辭退。

(3)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簽到上班或者簽到下班算遲到或早退。

(4)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5-10分鐘,每次罰款10元;10-30分鐘,每次罰款20元,30分鐘及以上至4個小時者算曠工半天處理。

(5)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薪金。

3、請假

(1)員工請假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負責人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每月正常休息三天。

(3)事假全年不得超過30天,超出30天(含30天)的`扣罰全年年終獎金。

4,考勤獎勵

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

三、辭職管理

本廠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熱切期待每位員工以廠為家,工作開心,但是因故需要離職的,為了工廠正常運作,按照以下執行:

1、辭職要求

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同意後,方可辭職;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處罰管理

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未做滿一年的員工急辭工的,扣罰15天工資;做滿一年以上,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3、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裙子,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械,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衞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有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

3、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設備(比如電機,焊機,風扇,氣瓶等)及電源。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4、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5、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應儘量避免通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陳敍清楚重要事項即可)。禁止藉故長期蹲廁所;每發現一次,扣5元。

6、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8、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9、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

10、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6

1、目的:

1.1、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1.2、規範員工行為和勞動紀律,維護良好生產環境,確保食品安全。

2、適用範圍和參考文件:

2.1、適用範圍:公司所有生產車間和進入車間人員。

2.2、參照文件:《生產車間清洗消毒作業程序》、《車間晨檢制度》。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組織會議和生產管理標準的宣導、檢查和記錄,對異常的及時進行糾偏。

3.2、品控部:在線品控員負責對影響食品安全隱患的進行復核,異常反饋並追蹤改善。

4、管理規定:

4.1、會議制度(會議形式包括:早上上班會、下班會、交接班會等):

4.1.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min到達車間指定的地方進行會議,不得遲到、早退。

4.1.2、員工在進行會議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取班長或上級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1.3、生產車班組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min到達指定的地方組織員工準時會議。

4.1.4、生產車間班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向員工傳達昨日的工作情況、本日的工作計劃、安排及生產安全、質量要求等事項,時間應控制在5min。

4.1.5、車間班組長在組織會議時講話應宏亮有力,條例清晰、儀表端莊,且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4.2、生產員工進入車間前晨檢或首檢規定:

4.2.1、生產班組長在員工進入車間崗位前對所有員工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員工個人衞生(包括:個人物品、首飾、工作服)、健康狀況等,對不符合要求的,嚴禁進入車間(見以下車間人員衞生規定説明),具體按照《車間晨檢制度》執行。

4.3、請假制度:

4.3.1、員工在特殊情況或家庭緊急事情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書面請假,無法及時書面請假必須用短信或微信形式及時向直接主管請假,請假人到公司後在3h內予以補辦請假手續,所有請假手續經主管(班長、主任、經理或總經理)籤批後方能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不得代請假或時候請假,3天以上病假或陪護病假等須出具相關的病歷或相關證明方可有效。

4.3.2、杜絕上班時間崗位之間員工私下請假或替崗現象。

4.3.3、班組員工每天請假不得超過2人,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2次(特殊事情須主任或主任級以上獲批,並在請假單上進行説明)。

4.3.4、員工請假核准權限:1天以內由車間主任批准,2~3天以內由生產部經理批准,超過≥4天須由廠長審批、總經理核准。

4.4、車間衞生管理制度:

4.4.1、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勤洗澡、換衣、理髮、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不準化粧、噴灑香水。

4.4.2、進入車間員工必須按照更衣流程進行更衣,並穿戴整潔: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車間員工不得穿拖鞋),頭髮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不得戴首飾(如:手錶、項鍊、戒指等),佩戴的鑰匙鏈不得外露。

4.4.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帶入車間,個人水杯須放置指定的統一位置。

4.4.4、進入車間和生產過程中須按規定程序洗手、消毒和更衣,並按指定人流通道進入工作崗位。

4.4.5、生產車間區域內嚴禁飲食、吸煙、隨地吐痰和丟去雜物。

4.4.6、保持車間和操作崗位環境衞生:保持地面、牆面、設備衞生,不得有雜物、明顯的污漬、灰塵。

4.4.7、車間物品:衞生工具、備品、設施、設備、包材等不得隨意擺放,須放置指定的位置。

4.4.8、未經允許非生產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部門主管同意後,並按照進入車間程序和衞生要求方可進入車間,任何進入車間人員須服從車間管理員的管理和公司規定。

4.4.9、新入職的員工,必須經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生產人員患有有礙食品的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或手有外傷等情況,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並妥善治療。

4.4.10、生產車間員工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消毒:進入車間和開始工作之前、上廁所以後、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後、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在從事操作期間按照《生產車間清洗消毒作業程序》執行。

4.4.11、生產車間內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4.4.12、生產車間內必須有用於器具和固定設備消毒的設施,並保持齊全有效,設施本身及使用過程中不得對食品產生不良影響(污染)。

4.4.13、在工作前後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要有記錄),內包裝間員工須按定時控制設施(鬧鐘)進行消毒。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且不影響食品的衞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製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確保消毒有效。用熱水消毒時,水温應達到85℃以上。

4.4.14、加工操作枱、機械設備、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鏽蝕,並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後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保持乾淨,不得有殘留物和污跡。

4.4.15、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並及時清理出廠,同時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4.4.16、生產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4.4.17、同一生產線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衞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4.4.18、生產車間內只能存放有適量(即將使用)的包材(包裝盒、標籤)。包裝材料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包材,以免沾污。

4.4.19、每天工作結束後(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牆壁、排水溝、進行消毒。

4.4.20、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4.4.21、車間內的更衣室、放鞋架、洗手消毒間、風淋室等,須按標準進行清洗消毒,並保持其清潔。

4.4.22、生產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污染食品,並儘量避免污染設備,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後應徹底清洗乾淨,除去殘留藥劑(此由專業蟲害控制公司進行)。

4.4.23、廠房、設備、排水系統、廢物排放系統和其他機械設施,必須保持良好狀態。在正常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修。車間應做到整潔、空氣新鮮,無明顯水汽和積水。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7

一、目的

車間員工除按照公司人事制度、考勤制度、生產製度來加強管理外,還要服從本管理制度。

二、進入車間工作前須做到

1、首先在來公司的路上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整理好自己的廠服,帶好廠牌做好工作。

2、看生產安排看板中的生產任務或聽從主管安排生產,並做好生產準備進行生產。

3、清楚工作台和身邊影響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順暢利索。

4、到倉庫找倉管領用生產所需的物料,並做好數據統計。

5、檢查生產工具和生產設施是否能正常生產,如果不能正常生產立即上報給主管,由主管到辦公室給予解決;如果正常,就開始生產。

三、在工作中應做到

1、對每道工序都不能馬虎,確保工藝質量的優良,盡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組裝中能用的螺絲釘、螺絲帽、墊片、扎線、套片、壓線帽、海綿條等部件不能作為廢品亂扔,每位員工都應有節少成本意識,要有把一個能用的螺絲墊片都要檢起來用在產品上的作風。

3、在貼產品標籤時應帖端正,看上去比較美觀正規。

4、各工序應按操作規範進行操作,嚴防違規操作,確保品質優良。

5、在領安裝部件時應填寫領料單,然後將領料單交給倉管簽字,倉管簽字後跟隨倉管一起到倉庫領料。

四、下班後應做到

1、生產工具和零部件(如:螺絲釘、墊片、海綿條、扎線、貼標、套片、壓線帽等)定位擺放,保持整齊有序。

2、檢查風批氣管是否漏氣和電器線路、開關是否有隱患;如有漏氣現象發生應及時報告給主管,並及時解決。

3、按照主管劃分的清掃區域來清掃車間,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並分清用與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別是螺絲釘、墊片、海綿條、扎線、貼標、套片、壓線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亂扔或丟在垃圾裏。

4、關電、關水、關電器、關窗户,以防車間安全;火災、水災、偷盜、損失。

5、整齊有序地到打卡機前打卡下班。

五、規章制度

1、以上二、三、四項不管是誰如果不按規定操作或違規,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果三次違規除處罰外給予辭退。

2、員工要服從主管安排,分配到每個人的工作任務要認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務和質量要求,否則給予重罰。

3、車間工作中不能説與工作無關的話和説髒話,更不能吵架、打架鬥毆;違者:説與工作無關的話和説髒話者每次罰10元,吵架、打架鬥毆者,不管是誰,也不管是什麼原因罰50元,並給於辭退。

4、不能帶陌生人進廠,如有違者每次罰款30元。

5、不能在車間內抽煙和玩打火機,違者罰款200元。

6、裝車不能託托拉拉,應聽從發貨員的安排進行裝車;如有不服從者每次罰款20元。

7、退貨回來的拆機配件和裝機零部件不能丟在垃圾裏,違者罰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違反者,車間班組統一罰款5元。

8、如那個車間將垃圾沒有丟在垃圾棚裏而丟在外面,罰所丟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丟者,車間班組統一罰款5元。

六、質量操作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按照工序質量流程進行作業生產,不得任意妄為。

2、員工不能為了省事而偷工減料,不能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一定要按工藝流程嚴格做到自檢、互檢,不合格產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員工要對上到工序的質量進行嚴格審核,如有發現上道工序質量問題應要求上道工序返工,不聽者扣罰30元;如果員工在每月中有三次返工現象發生扣罰100元;主管負責對質量的監督和抽檢工作。

3、如因質量問題得到客户投訴的,查明那道工序出問題,其此工序員工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查明不了那個組、那道工序、那個人的過失,車間集體承擔一切損失。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8

一、目的:

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職責:

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範圍內所有人員的培訓及監督執行。

組長:負責對本組的全體人員進行培訓及貫徹執行。

三、適用範圍:

生產車間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四、制度內容

(一)工作作息: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加班18:30起,特殊情況或者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車間規定早上提前5分鐘需開例會,所有人員不得缺席、遲到。否則按管理制度嚴格處理。

(3)員工上下班施行指紋打卡簽到制,指紋打卡記錄將作為公司考勤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4)如指紋打卡打不上或者忘記打卡,將申報組長,組長確認,填寫《打卡失效申請單》交給主管審核,提交財務部核對考勤。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必須申報組長,主管同意後方可離開公司,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6)員工遇到突發疾病須當天問組長,主管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組長,主管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二)車間紀律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崗位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級,按照上級領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及異常情況現象。

(3)員工如不服從上級管理、安排、頂撞上級、態度極其惡劣,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嚴肅處理。

(4)車間內,上班時間嚴禁大聲喧譁,嬉戲打鬧,閒聊,打瞌睡,吃零食,玩手機等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隨意走動串崗,離崗時需助拉或多功能頂位,方可離崗。

(6)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消極怠工,偷懶耍滑,陽奉陰違,必須全心投入,保持高效率的工作。

(7)所有人員不可隨意進入倉庫,領料退料人員不可在倉庫逗留,閒逛。

(8)不得在公司內打架鬥毆,互相謾罵等不良現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9)不得從事非法違規的活動,經人舉報或發現,公司將予辭退,情節嚴重者,將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10)所有人員不可利用公司資源,從事私人活動或未經允許挪用公司資源,盜取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辭退將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三)獎懲辦法

(1)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警告、小過、大過。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嘉獎、特殊獎勵。

(2)口頭警告作為提醒,警示,不予罰款,警告罰款10—30元,小過罰款30—50元,大過罰款100—500元。口頭表揚沒有獎金,嘉獎獎金30—100元,特殊獎勵獎金100—500元。

(3)有以上事蹟的員工,在調查核實固定基礎上,經過組長申報確認,主管審核,總經理核對研究,給予相應的處罰或嘉獎。

(四)現場“7S”

(1)員工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的衞生,確保地面,工作台面以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衞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每天安排值日員工下班前整體打掃好衞生,關好用電開關,以及空調設備等方可下班。

(4)物料,工具,半成品,成品,機台設備應放置在相應的區域,不得隨意亂擺亂放,亂扔等現象。

(5)生產作業過程中的不良品,廢品,垃圾必須及時整理,清除。

(6)車間設備,牆壁,廠線工作台、拉線鐵架等不允許隨意粘貼膠紙,膠帶等粘性物件。

(7)過道上不允許堆放物料、半成品、不良品以及成品等,必須保持過道隨時暢通。

(五)生產管理

(1)車間嚴格按照生產,出貨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態和有效人力,精心組織生產,並完成當天生產任務,保證質量。

(2)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相關部門共同研討,經確認後簽字更改。

(3)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者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應受到連帶處罰)。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5)領取物料,必須通過倉管員配放好,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6)組裝車間完成好當次工單後要將所有多餘的物料退回倉庫,不得滯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組長,助拉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工具,週轉箱有條不素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否則對責任人依照《車間管理制度》處理。

(7)在生產過程中,良品,不良品物料必須分清楚,標識好,同時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掉在地上的物料要及時撿起,否則按《車間管理制度》處理。

(8)生產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應立即上報組長,主管,發現原材料或上道工序有質量問題,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立即報告上級。

(9)認真執行“三檢”制度,操作人員對自己操作的工序要做到自檢,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

(10)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轉下工序。

(六)安全生產

(1)車間應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安全防護保障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經常開展安全檢查,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員工必須時刻謹記“安全第一”的觀念,時刻注意人身安全,設備操作安全,對於安全規定必須無條件符合。

(4)員工在操作機台設備時,須集中精神,不得説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的狀態下工作,並在無緊急情況下,禁止在車間現場跑動。

(5)新進員工上崗操作機台設備應有組長,助拉或技術人員帶領指導,不得私自獨立操作。

(6)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是使用的有效期。

(7)員工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線。

(8)消防栓1米以內不得擺放任何東西,並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時刻保持暢通。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9

為了使員工忠於職守,促進旅遊區的繁榮與發展,要求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各類制度,自覺維護平山旅遊區的根本利益。

一、員工錄用制度: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錄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的青年均可應聘求職。

聘任程序: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複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面試(合格者)→崗前培訓→試工、試崗(一個月)→合格者正式錄用,簽訂合同。

公司對所有員工都本着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在全面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准後,結清各部門手續,交回工作服,憑《手續結清證明》、原始收據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工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二、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勞動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定。每月從26日至下月25日為滿月考勤時間。

2、上班從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以簽到時間為準。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准後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一年累計曠工兩次的開除。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領班或經理同意。

三、福利制度: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月工資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確定員工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向員工發放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應上交公司,不繳回者按服裝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4、為鼓勵發揚集體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種文體活動來增強員工團隊凝聚力。

5、為員工提供比較充足的學習時間,並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旅遊區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並幫忙疏導圍觀羣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鬥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五、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對後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獎勵:

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幹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閒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鬥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者,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並扣工資與保證金。

七、衞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設備、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乾淨衞生。

2、及時清理環境衞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衞生間、門外等衞生區域的環境衞生。

4、餐廳餐具要及時刷洗消毒,客房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客房要保持清潔衞生,及時換洗牀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

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1、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2、值班值宿人員清點本區設備、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3、清潔工交班時必須保持各衞生區域乾淨整潔,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衞。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脱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衞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衞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繫業務(工作)者,門衞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繫,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佈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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