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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的色彩研究

《詩經》的色彩研究

《詩經》涉及的色彩種類繁多,異彩紛呈。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詩經》的色彩研究

《詩經》中色彩眾多,如描述紅色的詞有“赤”、“赬”、“赫”、“赭”、“煒”、“璊”、“朱”、“丹”等,這些色彩因為程度深淺而被區分開來,也有因附着物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名稱,同是白色,“素”、“縞”多用於指絲帛服飾,“皦”、“皎”用於描述日月之光,“瑳”、“皙”多指容貌。色彩分類如此詳盡,豐富了古代色彩詞彙,也體現了《詩經》時代的人們對色彩關注的認真態度。

一、《詩經》色彩話語揭示出對美的認同和自覺追求

作為農業文明古國,自然地理環境為先民們提供了物質生活資料和審美觀照對象,當他們向周圍伸出觸角,去感知,去體驗自然環境的同時,不同的自然環境又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給予主體心靈新的刺激,從而形成了人與自然的和諧之美。可以説,對美的自為自在的追求,自古至今,從不間斷。

(1)用色彩渲染人物的容貌儀止

自然界的生命才是美的。自然美是客觀存在的,它需要一雙美的眼睛去發現它,《詩經》時代的人們,開始意識到了這種美,並運用想象、聯想等思維特徵,使客體與主體相融合,對美的認識做了很好的把握。《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灼灼”:花鮮豔盛開的樣子,“華”同“花”。這是一首新婚祝賀詩,詩人看到春天柔嫩繁盛的桃枝和鮮豔怒放的桃花,聯想到新娘的年青貌美。這種美是熾熱的,奔放的,詩人以鮮紅奪目的色彩形式的描摹,給人醒目的感覺,印象深刻,姚際恆《詩經通論》中説:“桃花色最豔,故以取喻女子,開千古詞賦詠美人之祖。”後世作品中出現的“人面桃花相映紅”,人花互相映襯,人更添一份別樣的姿色。宗白華説:“在美學思想發展的最初階段,中國重形象,西方重理性。”但《詩經》對物象的選擇,不是簡單的堆徹和羅列,也不是對這些物象的.名稱和性能作簡單介紹,而是在篩選過程中,運用想象,象徵,比喻等思維方式對物象特徵進行的一次對照和黏合,是詩人為了情感表達,寄託情思有意識進行的選擇。

(2)植物染料凸顯審美情趣

孫作雲先生統計,《詩經》中的植物染料有三種:一,菉草,通做“綠”,可以染綠;二,藍草,即靛草,可以染青(藍青色);三,茹藘,即茜草,可以染紅。《小雅.采綠》:“終朝採藍,不盈一襜。”《鄭箋》:“藍,染草也。”《毛詩正義》:“以藍可以染青,故《淮南子》雲:青出於藍。”“終朝采綠,不盈一匊。”綠,即菉也。程俊英《詩經譯註》:“綠,草名,即藎草,可以染黃。”《説文》雲:“‘戾’,草也,可以染留黃。”“菉”一音“戾”,“留黃”即“綠”。朱熹《詩集傳》:“綠,王芻也。”明方以智《通雅》雲:“古者供草入染人(官名),故謂之‘王芻’。”《鄭風.東門之墠》:“東門之墠,茹藘在阪。”《毛傳》:“茹藘,茅蒐也。”馬瑞辰《詩經傳箋通釋》:“茹藘,染草也。”《説文》:“茅蒐,茹藘。人血所生,可以染絳。”程俊英《詩經通釋》:“茹藘,茜草。其根可作紅色染料。”《鄭風.出其東門》:“縞衣茹藘,聊可與娛。”《毛傳》:“茹藘之染女服也。”《鄭箋》:“茅蒐染巾也。”白色的衣服,配上鮮紅的頭巾,光彩奪目,十分好看。植物染料改變了單一的服飾色彩,由一種或幾種顏色調和成更為複雜的顏色,獲得了視覺美感,提高了審美情趣。

二、《詩經》色彩話語體現了生存環境的優美適宜

《詩經》時代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和諧的,物質上,包括人自身及人所需要的一切,都是自然賜予的,人依存於自然。精神上,甚至人的一切藝術活動,也都依賴於自然。《衞風.淇奧》:“瞻彼淇奧,綠竹猗猗。”“瞻彼淇奧,綠竹青青。”“瞻彼淇奧,綠竹如箕。”陸機《毛詩草木鳥獸魚蟲疏》:“淇,水名。”“奧”:澳或隩的借字,水岸深曲處。“猗猗”,美盛的樣子。河岸曲折之處淇水流過,青青綠竹迎風婀娜,營造出靜謐幽清的境界,詩句不加點綴,而以自然描摹,從遠及近,有動有靜,一副愜意之景映入眼簾。

三、《詩經》色彩話語折射下的禮儀、典章制度

(1)白茅作為祭品的襯墊物

茅,又稱白茅、茅草、茅菅等。茅草有韌性,可苫屋、搓繩。茅針、茅葉和白色地下根莖可供藥用。初生的茅根,潔淨白嫩,祭祀便取其潔白柔順之意。茅在古代祭祀中主要用作祭品的襯墊物,以凸顯其聖潔莊重的氛圍。《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古時,狩獵是男子事,採集是女子事,這首詩描繪的是“吉士”把獵物贈給心上人的情形。而麕為何以白茅包之?李湘在《詩經名物意象探析》中説:“凡在各種重要的盛典、祭祀、進貢等場合,或即使個人方面的一些活動中,必以白茅為鋪墊為包束,才足以表示最大的尊敬、最高的虔誠和獲得吉祥平安的信念。”因此,白茅成了“隆重、信誠、尊敬的重要表徵和平安吉祥的象徵”了。

(2)從服飾色彩看周朝禮制

人的衣生活是社會制度的附屬品,服飾文化體現着社會制度。《詩經》所藴含的服飾文化豐富多彩,不同等級的周人所用服飾各不相同,同一等級之人不同場合所用服飾也千差萬別。閻步克説:“中國的服飾文化不僅高度細密,還是高度‘數字化’的。它充分運用數列手段,對服飾要素——如尺寸、質料、色澤、圖樣、飾物等——做等級安排。”

《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絲五坨。”朱熹《詩集傳》:“皮,所以為裘,大夫燕居之服。”這是一位身穿羔羊皮袍,並以白絲飾之的大夫形象。《鄭風.羔裘》:“羔裘豹飾,孔武有力。”《管子·揆度》:“卿大夫豹飾。”《詩集傳》:“禮,君用純物,臣下之,故羔裘而以豹皮為飾也。豹甚武而有力,故服其所飾之裘者如之。”《秦風2終南》:“君子至止,錦衣狐裘。”五彩斑斕的錦服配以狐裘,諸侯像也。“君子至止,黻衣繡裳。”《周禮·考工記·畫繢之事》談到:“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五采備謂之繡。”貴族公子服裘,皮,絲等,並且色彩明豔、端莊華麗,而貧賤之人黼葛,褐,枲麻等粗布衣服,色彩灰暗。《豳風·七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勞動者連抵禦寒冬的粗布衣服都沒有,還要“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階級對比鮮明,令人哀傷。

《周禮》詳細記載了掌管服飾製作的官職,有司裘,掌皮,典婦功,典絲,典枲,內司服,縫人,染人等,分工明確,製作精細。天子,諸侯,大夫,士,平民等服飾等級制度森嚴,如若錯穿,即有僭越違理之嫌。《唐風·揚之水》:“揚之水,白石鑿鑿。素衣朱襮,從子於沃。既見君子,云何不樂。”陳奐《詩毛氏傳疏》:“素衣,謂中衣也。……禮唯諸侯中衣則然,大夫用之則為僭。”襮也是諸侯的服飾,潘父是大夫,他卻穿起諸侯的衣服,可見潘父已經僭越禮制,企圖作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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