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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贖奴隸》譯文

《評贖奴隸》譯文

當時在春秋時代,魯國有個規定,凡是到國外旅行去,看到有魯國人在外國被賣為奴隸的,可以花錢把他贖出來,回到魯國後,到國庫去報帳,國庫照付。

孔子有一個學生,真的在國外看到有魯國人被賣為奴隸了,就把他贖出來。

贖出來以後,他沒到國庫去報帳,別人都説這個人品格高尚。

孔子知道後,大罵這個學生,説這個學生做錯了。別人奇怪了,做好事嘛,又贖了人,又不去報帳,這不是好事嗎?不是品格高尚嗎?孔子説看問題不能這樣看,他這個做法,實際上妨礙了更多的.奴隸被贖出來。這個人回來後沒有去報帳,將來別人看見做奴隸的魯國人,本想贖他出來,又想,我贖了以後,如果去報帳,別人就要議論:以前某某人不報帳,你去報帳,你的品格不如他。這樣,這個人就可能裝作沒看見,不去贖人了。

所以,這個做法就妨礙了更多的魯國奴隸被人家贖買出來,是有害的。

標籤: 譯文 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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