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實用範文 >協議書 >

離婚書協議有什麼缺陷

離婚書協議有什麼缺陷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離婚中的義務,另一方還需要想法院起訴。

離婚書協議有什麼缺陷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會隱藏有後患。由於當事人不具備應有的法律素質,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相關法律知識相對較少,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可能有後患發生。

3.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婚姻法解釋》(二)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文件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畢竟一方當事人離婚後一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標籤: 協議 離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yongfanwen/xieyishu/rogro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