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實用範文 >協議書 >

協議離婚的材料有什麼

協議離婚的材料有什麼

如果夫妻雙方之間感情不和的話可以,無法繼續共同生活的話,可以通過離婚的方式來結束婚姻關係。離婚在我國有不同的方式,不同方式就意味着所需要的材料也有所不同,接下來,就來為您介紹一下關於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的內容吧。

協議離婚的材料有什麼

一、協議離婚的材料有哪些

(1)雙方各自的`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各自陳述離婚意願及原因。

(2)雙方達成協議的協議書,是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處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等作出的文字協議。

(3)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失業者還須持失業證)。

(5)雙方離婚介紹信。離婚介紹信應由:有單位的,由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村民和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者、從業人員、失業人員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跨區應加蓋街道辦事處或鎮婚姻登記專用章)

(6)雙方的《結婚證》(二份)。如《結婚證》遺失,需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補辦手續詳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書)須知》。

標籤: 材料 離婚 協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yongfanwen/xieyishu/8oxo90.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