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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

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

協議離婚是很多夫妻都會選擇的離婚方式,秉承着好聚好散的理念,夫妻在對離婚相關事項協商一致後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了。那麼,在辦理離婚手續的過程中需要當事人提供哪些材料呢?馬上為你奉上相關內容。

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失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 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根據小編的介紹,相信此時大家已經清楚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具體需要準備好哪些材料了吧。如果這些材料不齊全的話,那麼就沒法辦理離婚。要是你還想了解協議離婚其他方面的內容,歡迎你到我們網站進行詳細瞭解。我們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標籤: 協議 離婚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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