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實用範文 >論文 >

現行規劃體系下總體城市設計研究論文

現行規劃體系下總體城市設計研究論文

摘要:近年來,在社會經濟不斷進步的背景下,我國加快了城市建設的步伐,人們對於城市規劃擁有多種設想,但是城市空間利用始終沒有達到人們理想中的程度。產生這一現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總體城市設計同我國現行城市規劃體系之間存在差異。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提升我國城市設計水平,提升城市空間利用率,積極加強我國現行規劃體系下的總體城市設計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現行規劃體系下總體城市設計研究論文

關鍵詞:規劃體系;總體城市設計;措施

近年來,在科學和信息技術不斷進步的背景下,社會經濟飛速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加快了城市建設的步伐。然而,儘管我國的城市面貌日新月異,但是全國各地城市原本的特點以及個性逐漸被埋沒,每一座城市整體給人的感覺越來越相似,這種消失了傳統特色的城市設計並不受人們的喜愛。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未來在積極進行城市建設的過程中,必須提升城市規劃和設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這一過程中,城市設計必須能夠適應我國城市規劃框架,只有這樣才能夠促使我國城市建設的意義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

一、我國現行規劃體系和總體城市設計

(一)我國現行規劃體系

我國經濟進步和社會的重大變革是現有城市規劃體系形成的基礎。從廣義的角度來看,我國城市規劃體系包含行政、法規以及運作等內容;從狹義的角度來看,只包含城市規劃過程中的具體運作,如實施、監督、管理以及編制等細節內容。其中核心體系為城市規劃編制。大到城市規劃小到村莊規劃都是城鄉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詳細的規劃以及總體的規劃兩種形式共同存在於城市和鎮的規劃過程中,從而能夠提升細節規劃力度,提升城市規劃質量。在我國城市規劃編制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體系規劃以及修建性詳細規劃等成為城市規劃編制運行過程中的核心[1]。同時,村、鄉、鎮、城市以及城鎮等規劃體系是根據不同行政區域進行劃分的;然而在規劃過程中存在法定和非法定規劃兩種方式,專題規劃、發展規劃以及概念規劃等是非法定規劃的重要內容。由以上劃分可以看出,現階段中國的城市規劃體系內部,城市設計並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內容,但是城市規劃的整個流程當中都存在城市設計的思想。

(二)城市規劃同城市設計之間的聯繫

在對二者關係進行研究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城市規範擁有更加廣闊的覆蓋面。將核心作為土地的有效利用,重點設置為功能的合理佈置是城市規劃最主要的特點,在實際的規劃過程中,能夠對形體環境以及二維土地利用狀況進行有效的規劃,更重要的是,這一規劃具有較強的綜合性,能夠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以及未來發展等多種因素。而我國現代的城市設計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現階段已經能夠應用綜合控制環境、社會、人等多種因素替代三維空間的藝術設計。在對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進行研究的過程中,部分學者認為城市設計建立在城市規劃基礎上,而城市規劃需要對城市設計進行利用從而獲得空間以及形象上的創造[2]。事實上,從發展關係的角度來看,城市規劃是城市設計產生的根源,城市建設體系當中,既包含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同時也包含景觀建築學等內容。在對城市設計展開深入研究的過程中可以反向,該領域具有高度綜合性,在同其他幾門學科保持緊密聯繫的基礎上,貫穿於整個城市建設體系當中。

二、在我國現行規劃體系下加強總體城市設計的措施

(一)堅持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向融合的設計方法

新時期,在積極進行城市建設的過程中,只有將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進行緊密的結合,才能夠提升城市設計效果和功能,為人們創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環境。因此,在對城市規劃體系全面掌握的基礎上,應對城市設計的本質進行了解[3]。首先,城市設計是重新構思城市空間的一種理念,它建立在現有城市規劃的基礎上,是城市規劃整個過程中的關鍵影響因素;其次,城市設計控制、引導城市中建築以及環境等因素的過程中,能夠充分發揮技術方法功能,為提升城市空間的連續性和協調性奠定良好基礎。我國城市規劃中,始終存在城市設計這一組成部分,實際上是對城市設計理念應用於城市規劃過程中。因此根據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體系,必須提升二者的融合程度,提升城市設計對城市規劃的依賴程度。現階段,城市規劃中的城市設計擁有三種表現形成:首先,以一種思想方式存在,無形的影響城市規劃狀態,人們可以從城市規劃目標、指導思想等內容中發現城市規劃的蹤影;其次,針對城市規劃中的特定城市空間環境來講,這些項目的指導以及設計都需要城市設計進行裝箱的規劃;最後,城市設計以獨立的形式存在。如局部和整體的城市設計。現階段,在積極進行城市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對城市設計在城市規劃中存在的三種形式進行充分的利用[4]。

(二)提升城市設計的開發控制作用

在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體系中運用城市設計展開城市建設,必須加強以下兩點認知。首先,重新認識控規的特殊性和實質。在我國的`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控規以層次的形式體現,它能夠對城市建設過程中,特殊的建設項目以及特殊空間進行規劃,在引導以及控制城市建設發展空間的過程中,控規發揮功能的主要方式是詳細劃分土地、充分應用建築技術管理規範等,從而促使城市規劃過程中呈現出開發控制型特點[5]。城市設計建立在控規層基礎上,各項工作開展的依據為城市總體設計與規劃,控制中觀層面的設計主要指的是對空間環境、建築以及城市體型的設計。其次,特定的聯繫和互補性存在於控規和城市設計之間。理性研究有形物質形體空間是控規的主要特點,而城市設計在應用過程中,更能夠對人類的思想、文化以及風格等進行充分的體現,這些物質具有無形性。然而二者的緊密聯繫存在於目標、方法和內容當中。對二者進行科學的綜合應用,能夠更好的對城市空間進行組織並對城市建設進行控制。由於控規具有承上啟下的功能,因此城市設計中的關鍵構思來自於控規[6]。如果城市設計在控規層面基礎上,不行將控規的規劃功能以及總體設計思想進行綜合應用,有效指導城市設計工作的開展。現階段,在積極進行我國現行規劃體系下的總體城市設計研究的過程中,不行對城市設計與控規的聯繫進行充分研究。

三、結論

綜上所述,近年來,我國經濟水平不斷提升,在積極進行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加大城市建設力度,為人們構建更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然而,我國的城市建設必須呈現出自身的特點,在這種情況下,城市設計應同我國城市現行規劃進行緊密的結合,相關人員應及時找到二者之間的融合方法,從而提升各項措施的科學性和多樣性,促使城市經過規劃和設計以後,能夠呈現出自身的特色,並擁有更加系統化和規範化的功能。

參考文獻:

[1]張詠梅.行動規劃視角下的總體城市設計方法——以安吉縣城總體城市設計為例[J].規劃師,2012,05:42-45.

[2]梅剛,王永強.城市設計導則與我國規劃管理體系相結合的理論探討[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9,12:153-155.

[3]周顯坤,譚縱波,董珂.迴歸職能,明確事權——對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辨析與思考[J].規劃師,2015,07:36-41+54.

[4]陳宏軍,施源.城市規劃實施機制的邏輯自洽與制度保證——深圳市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的實踐[J].城市規劃,2007,04:20-25.

[5]張敏,伍敏.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三維空間觀——淺析城市設計空間理念介入總體規劃的動力及方法[J].城市發展研究,2008,05:57-61.

[6]趙亮.從“失效”到“實效”——快速城鎮化背景下的我國城市設計體系研究[J].城市規劃,2011,12:91-96.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yongfanwen/lunwen/y74pm2.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