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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傳媒體制管理調研論文

西方傳媒體制管理調研論文

[論文關鍵詞]管理體制傳播媒介新聞道德

西方傳媒體制管理調研論文

[論文摘要]傳播媒介管理體制的產生與發展,以下四個因素起着關鍵作用,即關於新聞出版的理念淵源;社會經濟的作用;政治方面;法律道德。

作為傳播媒介實體,要在競爭中處於有利的地位,它不僅要有先進的硬件和科技設備,也需要具有良好業務素質的從業人員,值得提出的是應有符合自身發展管理機制。管理機制直接關係着媒體的生存和發展,其管理機制亦受到客觀環境的制約。除去社會制度的影響外,主要的決定因素在於社會經濟發展的程度,以及傳播機構的內在權力劃分,利益分配模式,經營方式等,這些都是影響傳播媒介選擇管理體制的因素,西方新聞出版事業領先我國百年,有許多東西值得我們借鑑。

一、關於新聞出版的理念淵源

探析西方傳媒的管理體制,不能不提彌爾頓。傳播媒介管理體制的建立,在理論淵源上同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分不開。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形容彌爾頓對傳播媒介的影響時曾説:“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代,有一聲炸響的霹靂穿過至今,仍隆隆回蕩……這就是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

《論出版自由》的核心是(Givemeliberytoknowtoutterandtoarguefreelyaccordingtoconsience)“讓我們憑着良知自由的認識,自由的發言,自由的討論。”在這篇名作中,彌爾頓深刻揭示了對言論出版自由限制的弊端,他認為只有通過自我對事件的討論才能不斷的獲取真知。彌爾頓大聲疾呼任何權力機構不應該阻止、妨礙,公眾運用合理的手段獲得真知。

《論出版自由》雖然在思想界、傳播界掀起軒然大波,但畢竟仍未具有法律效應。《人權宣言》的發表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也為媒體建構自身的管理機制提供了法律保障。《人權宣言》明確指出,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為珍貴的權利之一,因此各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應對濫用此項自由擔負責任。

它言簡意賅的表明:第一,人有言論出版自由的權利。人和利益集團、政府機構都不得以自身的利益為藉口,干涉、限制公民獲取及傳播信息的權利。第二,要為自己傳播的信息擔負責任。美國的一位大法官霍姆斯在審理一件案件時曾説:“憲法中的言論出版自由不是絕對的,它絕不能保護諸如在劇場中大喊‘着火了’一般。”西方傳播媒介管理機制,在建立時就對假新聞及新聞造假做了法律上的規定,如果在法律及憲法規定的規則範圍內活動,政府會樂意看到這一切,但如果踏出這一範圍,那麼傳媒機構必須要為它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二、影響西方傳播媒介體制管理的經濟因素

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僱傭勞動制度,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實質。二戰中,由於適應戰爭與外交的需要,國際廣播迅速發展,從1939年到1945年的二戰期間,擁有國際廣播電台的國家從27個猛增到55個,翻了一翻。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雖然形成了幾家大型的壟斷機構,但媒介從根本上説是與資本主義生產資料私有制是分不開的,是與社會化大生產密不可分的。例如,美國是高度私有制和高度競爭的國家,它的傳播媒介管理體制必然要適應美國的經濟發展,即市場經濟。

英國的BBC公司,是西方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下的另一種傳播管理體制形式。表象上BBC是公營類似於我國的傳播機構,其實不然,BBC由於技術方面及其他方面的原因,與其它西方媒體的體制管理表現出特殊,是由於英國與他國國情的不同決定的,其主要因素是英國的經濟體制。其次,是新型科學技術裝備的應用,影響着傳播媒介管理體制的建構,正是由於高新科技設備的應用,西方媒介管理體制才日益完善。

三、政治體制是媒介管理體制變革的重要原因

政治體制是媒介管理體制建立的`一大因素,在不同種的社會制度當中,媒介的管理體制的性質是不同的。我國的媒介管理體制是姓“社”的,所以媒介管理體制的建立就必須首先為廣大人民羣眾而服務,對廣大人民羣眾負責上面。而西方則情況就不同了,西方是資本主義社會,所以媒介管理體制就必然姓“資”,所以它是建構於經濟利益之上的,它為自己的政治經濟利益集團服務。媒介管理體制的構建以經濟利益為目的,所以西方媒體存在付費的成人頻道。

四、新聞道德和新聞法律理論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後,隨着社會責任論的誕生,西方的資本主義國家加快了新聞道德建設的步伐,相關的職業道德規範陸續出台,舊有的規範被完善和修葺,媒介機構紛紛將這些道德目錄拉入自身的管理體制當中,媒介管理機構在內部建立了嚴格的內部紀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但我們需要明白這樣一種現實,那就是自律本身只是在新聞機構內部依照自願的原則上建立,其原則的應用只能依靠自覺來進行。儘管這一規則在相當程度上有利於新聞職業道德的建設,但因其缺乏無力的制裁措施沒有很強的約束力。

新聞自由是必須的,但必須要有一種力量來約束,防止其“過於自由”。保護自由和預防新聞自由的泛濫,體現了調控傳播媒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無論是中國還是西方社會團體、政府的調控是極其必要的。

美國的著名法學家福樂(Fuller)在其《法律的道性》(《Themoralitylow》)一書中提到了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並進行了深入的探究。福樂把道德區分為兩種。第一是“願望的道德”。第二是“義務的道德”。福樂認為第一種是對善的追求,追求的願望是道德的進步,受到輿論的好評。而“義務的道德”是對人類秩序生活的基本要求,遵循義務道德不會受到人們的表揚,但是違背了它就要受到譴責及相應的懲罰。“願望道德”是一種理念,證明“願望道德”不是一種現實可行的行為準則,而“義務道德”則是人們所必須踐行的。

近代以來,西方的新聞實踐也貫徹新聞道德的法律化,但是任何關於道德方面的手段及行為方式都不具有強制性,它只是建構媒介管理體制的肉身,所以新聞道德化不僅要把道德法規與法律有機的結合起來,而且必須將社會普遍道德納入到法律結構中來,這也是建構媒介管理體制的要求。

在新聞媒介管理體制當中,新聞道德法律規範化,作為新聞媒介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新聞道德的規章化和制度化使新聞媒介有了嚴謹的行政手段。約束其以利益為目的而不顧新聞真實性的惡劣行為。新聞從業人員必須遵循它,更好的維護新聞的真實性。當然新聞傳播媒介管理體制的道德的規章化、制度化,很可能造成兩種情況,一種是“道德的過泛化”。二種是“規章過泛化”。“道德的過泛化”會使新聞道德顯得過分脆弱,沒有強制力的道德將很難約束新聞行政、運營行為;“規章過泛化”極易會發生新聞機構運營新聞呆滯化,沒有任何創新的行政運營手段,只會讓新聞機構走向衰敗。如果新聞規範過於苛責的話,那麼新聞從業人員將會對新聞採訪、編寫、播報畏首畏尾。

探析西方新聞媒介管理體制的產生和發展,對搞好我們現在的新聞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應堅持用歷史的辯證的觀點看待媒體管理體制變革,搞好我們的新聞體制改革,使我們的新聞管理體制更有利於我們的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為我們的改革開放事業服務。

參考文獻:

[1]周鴻鐸.應用傳播學.中國傳媒大學.

[2]黃旦.從新聞職業化看西方新聞自由思想的歷史演變.浙江大學學報,2004,(1).

[3]彌爾頓.論出版自由.

[4]福樂(Fuller).法律的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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