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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財務虛假探究管理論文

上市公司的財務虛假探究管理論文

[論文關鍵詞] 財務造假 原因 手段 治理

上市公司的財務虛假探究管理論文

[論文摘要]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依然時有發生,對於財務造假的治理首先得探明原因,其次要看清其手段,然後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對策。本文就財務造假的原因和手段進行了簡單的分析,並提出減少或遏制造假的一些建議和方法。

我國股票市場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推動了國企改革、加速了GDP的增長。但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時有發生,使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給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增添了一道厚厚的屏障。下面,筆者就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原因、手段,以及防範措施談談個人的看法。

一、上市公司財務虛假的原因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之所以時有發生,主要有如下原因:

1.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健全,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原因之一。在我國現有的近2000家上市公司中,改制上市的公司佔了相當比重,但凡改制上市公司,都有一個“連體企業”——上市公司的主要關聯方:第一大股東(母公司)。在這種狀況下,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了實現自己的某些目的,授意並操縱上市公司造假。

2.非法投機機構利誘上市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造假以實現自己謀取暴利的目的。在1998年、1999年度,由於股市行情火暴,吸引了大批資金參與股票炒作,一些大資金為了謀取暴利,聯合上市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欺騙中小投資者,2001年前後發生的財務造假大多始於那兩年。在2006年和2007年的牛市行情中,同樣催生了一些財務虛假的上市公司。

3.實施上市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管理不規範。會計師事務所是會計報表質量的重要把關者,他們在審計中的不客觀必然導致虛假報告的增加。事實上,由於事務所之間的惡性競爭,使得事務所有意無意的放縱上市公司,讓上市公司購買會計政策的行為屢屢得逞,虛假報告的出現就成為必然。

4.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不夠完善為財務造假留下了空間。2007年頒佈並實施的新會計準則在規定的完整性和謹慎性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問題,從而造成上市公司部分業務出現制度真空或者出現利潤操作空間,為造假者製造了寬鬆的環境。另外,相關法律對財務造假者的懲罰不重、執法不嚴,導致造假成本極低,也是財務造假的重要原因。

二、上市公司財務虛假的主要手段

1.虛增利潤,隱瞞虧損,這是盈利能力差的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手段。績差上市公司虛增利潤,其目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為了達到證券法規定的再籌資條件;為了保持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和上市公司的身份,使公司股票不至於被ST或暫停上市;為了配合股票投機機構炒作本公司的股票等。為了實現利潤虛增,公司常用的做法有:公司財務各崗位協調一致,編制虛假銷售憑證,虛增收入;利用關聯企業或友好企業,通過互相開銷售發票的方式虛增利潤;對於折舊、利息等不計提或少計提;對企業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視而不見;利用會計準則的缺陷進行利潤操縱等。

2.調節利潤,這是業績較好但不穩定的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為。均衡利潤是一種常見的會計造假,進行該類造假的上市公司一般是基於以下目的:為了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業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呈穩步增長的態勢,以穩定股價或刺激股價上漲;為了避免因某一年度利潤驟降而使該年的淨資產收益率低於證券法或證監會規定的籌資條件。上市公司在調節利潤時,常用的方法有:提前或推遲確認收入;提前或延後確認費用;設置祕密準備等。

3.不謹慎使用資產,變相侵吞中小股東資產,侵犯中小股東利益。這種造假行為一般是在大股東的操縱下進行的,其目的是以上市公司為工具獲取低成本資金,其常見的做法有:在不考慮是否能收回的情況下向大股東提供資金,最終導致公司資金流失,留下虧損隱患;以不公允的價格進行交易,往往是一方面通過從大股東處高價購進原料,另一方面向大股東低價銷售產品或其他資產;通過引誘中小投資者配股而自己卻放棄配股的方式從中小投資者處獲取資金,然後又用該資金對所有投資者進行分配等。

三、上市公司財務虛假的'治理

對於上述財務造假行為,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加以治理:

1.完善上市機制,減少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淨化會計環境

針對改制上市存在的缺點,應儘量的實行整體上市,這一方面可以避免“一股獨大”和股權分置問題,從而減少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減少關聯企業、減少人為操縱會計信息的空間;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一般部分整體狀況較差的公司被阻攔在股票市場之外,以減少會計造假的潛在可能性,從而淨化會計環境。

2.完善法規制度,加強報表唯一性管理。前面文中提到利用準則漏洞進行利潤調節,有鑑於此,應該逐步完善現行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減少財務造假的空間。另外,有些公司因為不同的目的而提供不同的報表:對税務提交利潤虛減後的報表;對社會公眾提供利潤虛高後的報表。對此,我們可以借鑑其他一些國家的做法,加強報表惟一性管理:公司報表生成後,提交給一個專門的管理部門,以後所有需要該公司報表的主體都只能從該部門獲得報表,從而避免一個企業對不同的對象、基於不同的目的而提交不同的報表,以減少企業財務造假的動機。

3.提高造假成本,嚴格執行會計法。《公司法》、《刑法》、《會計法》等法律和規範都規定了對虛假財務報告的處置辦法,如了對個人和單位的行政處分、黨紀處分、經濟處罰、刑事裁判等。筆者認為,對於嚴重的財務造假應該加大刑事處罰力度,並且在處罰上要嚴格執法,加大查處力度,增加造假者的成本,使造假者覺得不合算、風險大,從利益上遏制住財務造假的蔓延。

4.提高註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提高註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年檢、繼續教育等形式進行;同時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要加強對註冊會計師的審計進行再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註冊會計師的審計進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註冊會計師嚴格按獨立審計準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執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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