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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每個部門都有着它獨特又合理的管理制度,例如考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以下是一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模板,供各位財務工作從業人員作參考。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遵守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遵守辦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

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標籤: 財務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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