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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改善途徑論文

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改善途徑論文

摘要:農村信息化建設的最終受益者是誰,這是改進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不能迴避的問題。我國在“自上而下”農村信息化建設中常常忽視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注重農民的信息需求、信息意識和信息能力,正因為如此,農民難以從信息化建設中獲得最大受益。要想改進我國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促使農民成為農村信息化的受益主體和建設主體,必須瞄準農民信息需求、改善農民信息條件和提高農民信息能力。

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改善途徑論文

關鍵詞: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農民;主體地位

中圖分類號:C939 文獻標誌碼:A 文章編號:1000-7695(2016)04-0173-05

隨着信息技術的推廣和普及,信息化由城市波及農村,信息技術廣泛滲透和應用到農村生產生活的各領域。加快農村信息化建設是我國發展現代農業與建設和諧美麗新農村的必然選擇,是實現農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推力。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農村信息化建設取得了巨大成績,但仍存在不少亟需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村信息化建設作用的有效發揮。其中,農村信息化建設的最終受益者是誰,這是改進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不能迴避的問題。對於農村信息化建設的受益者而言,從受益程度的角度可分為中間受益者與最終受益者。農村信息化建設的中間受益者主要包括政府、涉農企業、“三農”方面的教育、科研、管理人員等。一方面,他們作為農村信息用户中的高素質羣體,通過“三網”、數據庫等途徑獲取信息資源,並以此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他們作為農村信息化服務的供給者,為農民提供信息化服務。農村信息化服務的最終受益者是廣大的農民。農民不僅是農村信息化服務中最基層、數量最多的用户,而且是農村信息化建設中最重要的主體[1]。我國在“自上而下”的農村信息化建設中,常常忽視農民的主體地位,不關切農民的信息需求、信息意識和信息能力,正因為如此,農民難以從信息化建設中獲得最大受益。要想改進我國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促使農民成為農村信息化的受益主體和建設主體,必須瞄準農民信息需求、改善農民信息條件和提高農民信息能力。

1瞄準農民信息需求

就農民而言,能夠滿足農民信息需求的信息化建設才是有績效的。農民信息需求是農村信息化建設的起點和終點。農民的信息需求是指,農民在接受農村信息化服務過程中對信息資源的可用性和可獲得性是否達到預期滿足的心理狀態[2]。由於農民信息需求的滿足是信息從信息源通過農村信息化服務各種傳播渠道傳遞給農民為其所用的結果,因此,農村信息化建設中的信息資源、信息內容、信息傳播等各個環節都會對農民信息需求產生影響。只有在農村信息化建設的全過程中,瞄準農民信息需求,彰顯農民主體地位,才能改進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但是,我國農村信息化建設主要採取“自上而下”的推動模式,行政色彩較濃,農民需求缺乏有效的表達機制,政府部門又常常不能準確地瞭解和掌握農民對農村信息化服務的實際需求,最終導致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不高。鑑於目前我國農民信息需求的影響因素具有多樣性和複雜性特點,農村信息化建設必須本着“以農民為中心”的原則,彰顯農民的主體地位,在農村信息化服務的全過程、全方位中切實考慮農民的實際情況和內心意願,建立和完善農民信息需求表達機制。

1.1服務內容覆蓋全面

當前,農村信息化服務需要滲透到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從信息涉及的領域看,農民不僅需要生產、科技、政策等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信息,還需要教育、醫療、養老、務工等與民生改善密切相關的信息。從信息加工的程度看,農民不僅需要原始、單項、靜態的各類未處理信息,而且需要綜合、動態、分析預測的處理信息;從信息的應用類型看,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14年發佈的《2013年中國農村互聯網發展狀況調查報告》顯示(見表1),農民接受的信息化服務涉及信息獲取、網絡娛樂、商務交易、交流溝通的各個方面。由此可見,農民對信息化服務內容的需求越來越多樣。農村信息化建設必須注重豐富信息資源內容,突出專業化和個性化特點,為農民提供內容覆蓋全面、有效解決生產生活中具體問題的信息化服務,消除城鄉信息化服務存在的鴻溝。

1.2服務方式多管齊下

現代農村信息化服務不僅利用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更融合了移動通信、互聯網絡等現代信息傳播方式,服務方式包括語音、短信、網絡等,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3]。表1顯示,即時通訊是農民接受信息化服務最主要的方式,與城鎮居民幾無差別。近年來,由於農村信息化建設中開通了“12396”、“12316”、“12582”等涉農熱線,加之,即時通訊互動性好、溝通便捷、使用簡單,因而在農村廣泛使用。與即時通訊相比,由於移動電話的普及、短信服務平台的建立,短信能夠為農民提供簡單明瞭、迅速快捷、成本較低的信息化服務,是農民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互聯網能夠集語音、文字、圖片、視頻等各種形式的信息化服務於一體,具有更直觀、更生動、更高效的特點。同時表1顯示,城鄉之間在互聯網服務存在巨大差距,農村互聯網服務有巨大發展空間。我國農村信息化建設應該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和農民的實際需求,服務方式採取多管齊下,為農民接受信息化服務提供多種選擇。

1.3服務反饋及時高效

隨着信息化服務在農村推進和農民信息意識的覺醒,農民不再是傳統地、被動地、單向地接受信息傳播與灌輸,而是迫切需要與相關專家、部門、信息服務平台等實現互動,主動接受信息化服務[4]。農村信息化建設必須充分考慮信息服務機構與農民之間的信息互動,在農村信息化服務系統中建立服務評價、反饋、投訴等子系統,方便農民充分反映各種意見和建議,為改進信息化服務提供依據。只有這樣,才能增強農村信息化服務的供給對信息化服務需求的動態反應性,才能滿足農民信息化服務需求,才能真正提高農村信息化服務建設績效[5]。

2改善農民信息條件

良好的信息條件是農民有效接受農村信息化服務的基本保障。農民獲取農村信息化服務的信息條件包括硬件條件與軟件條件兩個方面。硬件條件主要包括電視、廣播媒體以及電話語音設施、寬帶網絡設施、移動通信網絡設施等農村信息化基礎設施;軟件條件主要包括服務保障體系、各類數據庫、服務平台、服務人員素質等農村信息化服務設施的掌控能力[4]。隨着農村村村通工程、農村黨員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的有序推進和相繼完成,農民接受農村信息化服務的硬件和軟件均有很大改善。信息條件的改善為農村信息化服務業務的積極拓展創造良好的條件,這最終導致農村網民數量的快速增加,推動農村信息化服務需求的極大增長。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15年發佈的《第3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國農村網民規模達到1。78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28。8%,比2007年增加了21。4個百分點。農村網民佔全國整體網民的27。5%,已經成為中國互聯網的重要增長動力。但是,由於農民接受信息化服務的條件與城鎮居民相差甚遠,2014年我國城鎮地區互聯網普及率超過農村地區34個百分點,城鄉互聯網普及率差異仍有擴大趨勢(見圖1)。從表1農村網民與城鎮網民的網絡應用情況比較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對信息化服務的掌控和實際利用上,由於農村光纖接入和4G網絡覆蓋有限,城鄉相差也很大。對此,針對農民的實際情況,在我國農村信息化建設中,應彰顯農民主體地位,不斷改善農民接受信息服務的條件。

2.1改善農村信息化基礎設施

廣播電視網、電信網、互聯網是農村信息化服務得以開展的基礎。而在“三網”中,寬帶網又是提供高質量農村信息化服務的最重要基礎,城鄉信息化服務硬件條件最大的差別就表現在寬帶的普及和利用上,因此改善農民接受信息服務的硬件條件主要是加強以寬帶為重點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2013—2015年,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委連續3年發佈的《關於實施寬帶中國專項行動的意見》、國務院印發的《“寬帶中國”戰略及實施方案》等,都強調了加大農村光纖寬帶進村入户,特別是,工信部最近提出,爭取到2017年底,4G網絡全面覆蓋城市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加強將會促進農村網民廣泛、深入和高效地應用網絡,推動農村信息化服務需求的持續增長。

2.2降低農民接受信息化服務成本

表1顯示的城鄉網民網絡應用之所以存在巨大差距,除了農村信息化基礎條件差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不堪負擔相對較高的使用成本。根據《中國統計年鑑(2014)》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8896元,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達26955元,雖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在逐漸縮減,但仍有3倍的差距。農民在信息化設施的購買和使用能力上因此低於城鎮居民。對此,國家和各級政府需要出台各項政策,對農民購買電腦、智能手機以及使用網絡費用進行補貼。全面推行相關政策可能面臨較大困難,政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重點地從某一個方面進行突破,比如手機上網補貼。由於手機上網成本低、易操作,便於農村地區居民接入互聯網。2013年,使用手機上網成為我國農村居民上網的主流,比例已達到84。6%,高出城鎮5個百分點,手機成為唯一高於城鎮比例的上網設備。手機上網以流量、套餐形式計費,但農民對手機上網資費的支付能力有限,因此必須調整現有的傳統計費方式,否則會阻礙農村地域互聯網普及。政府應當對手機網絡運營商進行適當的補貼,幫助運營商下調農村上網資費,推出適合各地農村手機上網的流量套餐,降低農民使用成本。

2.3加強農村信息化服務隊伍建設

基礎設施、技術手段等信息化服務條件比較容易解決,而隨着農村信息化建設深入開展,缺乏高素質的農村信息化服務隊伍越來越成為提高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的突出瓶頸。在農村信息化服務現實中,服務隊伍存在數量不足、素質不高、工作不安心等問題。農村信息化服務隊伍是農村信息化“最後一公里的二傳手”,良好的農村信息化服務隊伍能夠克服農村信息化過程中實現户户上網的資金不足和農民互聯網知識不足的兩大障礙[7]。對此,一方面,提高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業專家等農村信息化服務人員為農民服務的本領,通過農村信息網絡平台在線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諮詢和決策支持服務,促使農民脱貧致富和改善民生;另一方面,在加強現有農村基層信息員培訓的同時,積極吸收地方高校信息管理專業、電子商務專業以及農業院校畢業生充實到農村信息員隊伍中,建立一支數量充足、本領高強、隊伍穩定的農村信息化服務隊伍。

3提高農民信息能力

當前,我國農村信息化服務主要由政府採取“輸血”方式。在農村信息化建設過程中,政府進行“輸血”是必要的,但要促其可持續發展和不斷提高績效,僅靠政府“輸血”是很不夠的,必須增強農村自身“造血”功能,提高農民信息能力[8]。農民收入偏低、文化程度不高、思想意識落後等原因嚴重製約了農民的信息能力,阻礙了農民在信息化服務中“造血”功能的發揮。這種依賴外部“輸血”的現狀不利於農村信息化建設的可持續開展。對此,應該充分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通過喚醒農民利用信息意識、加強農民信息技術教育、提高農民信息消費能力等舉措,提高農民信息能力,推動農村信息化建設由“輸血”向“造血”轉變,不斷提高農村信息化建設績效。

3.1喚醒農民利用信息意識

農民信息意識是指農民對信息需求作出的自覺、能動反映,包括對信息的作用、獲取、分析、判斷、利用等方面的自覺程度。農民具有強烈的信息意識是農村信息化服務發展的強大動力。目前我國農民在信息意識上雖然有了很大提高,但總體來説還比較缺乏,離現代信息社會人具備的基本品質相差較遠。他們對農村信息化服務瞭解不夠,不能很好地利用信息技術指導自己的`生產生活、實行增產增收和改善生活品質。要想提高農民的信息意識,可以針對農民的實際情況,採取“灌輸”方式和典型示範方式。由於農民思想相對保守落後,一般不會主動接受新事物,而一旦新事物能夠帶來實際好處,農民就會羣體效仿。在農村信息化服務過程中,精挑細選地針對農民特點和農業、農村發展需要的信息,通過網絡、電視、報紙、板報等現代和傳統傳媒手段,把信息“灌輸”給農民,農民一旦發現這些信息有用,而且能夠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經濟、社會等效益時,就會有更多的農民關注農村信息化服務,利用信息化服務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農民整體的信息意識自然就提高了。同時,還可以採取典型示範和現身説法的方式。政府部門一方面選擇一批各方面條件優越的農民作為農村信息化服務典型示範户,指導、幫助他們有效利用信息化服務改善生產生活,使他們成為農村信息化服務宣傳的現身説法者;另一方面,對一些利用信息化服務增收致富和改善民生的農民典型,通過各種媒體手段進行廣泛宣傳[9]。通過典型示範和典型宣傳,讓農民從自己身邊的人和事,真切感受到信息化服務的有用性和重要性。

3.2加強農民信息技術教育

農民掌握一定的信息技術是農民信息能力的重要體現,也是農民作為農村信息化建設主體和農民最大程度分享農村信息化建設成果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國農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對信息財富與信息技術的理解和應用能力差,這是我們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必須面對的一個現實。對此,首先應該鞏固農村“普九”義務教育成果,改善農村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師資、設施等條件,防止農村出現新的“信息技術盲”[10]。同時,對農民進行信息技術教育,幫助他們掌握基本的信息技術,提高他們在生產生活中利用信息技術和接受信息化服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教育培訓主體上,可以由政府相關部門主導對農民進行信息培訓,也可以由農村當地中小學、地方職校、高校利用自身的師資和電腦、網絡等教育資源承擔農民信息技術教育培訓任務,還可以由“涉農龍頭企業”、農業合作組織、三大電信公司等信息服務企業等對農民進行信息技術教育培訓。在教育培訓內容上,既包括基本電腦操作、智能手機使用、上網等基本信息技能,也包括如何有效查閲和分析利用農業生產、市場交易、政策法規、文化教育、民生服務等信息,還包括信息價值、信息安全等。在教育培訓平台上,搭建網絡培訓平台,開展遠程視頻教育;搭建語音諮詢平台,實現專家遠程門診;搭建科教節目平台,開闢“空中教室”,等等。在教育培訓時間上,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既可以利用農閒集中某一段時間學習,也可以利用雙休日、晚上進行分散學習。在培訓教育層次上,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包括普及型和提高型、學歷型和非學歷型、頒發技能證型和不頒發技能證型等[11]。

3.3提高農民信息消費能力

農民信息消費能力主要表現為農民對信息服務費用的承受能力,是農村信息化建設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要實現農村信息化服務供給與需求的有效對接,不僅需要信息化服務必須切合農民的實際需求,而且需要農民有能力消費信息化服務。近年來,在一系列惠農政策的推動下,我國農民收入雖然持續增長,但是總體上仍偏低,加之物價上漲因素和農民消費結構不合理,農民信息消費支出很有限。《中國農村統計年鑑(2014)》的數據顯示(見表2),2013年,我國農民主要消費為食品和居住支出,佔總支出的56。3%,與信息消費密切相關的家庭設備及用品支出和交通通信支出比例比較低,僅佔總支出17。8%。這從某種程度上説明我國農民信息消費能力不足。提高農民信息消費能力的對策有很多,本文認為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着手:首先,增加農民收入。根據帕爾凱維奇定律,信息需求的增長大約與人均國民收入的平方成正比[12]。因此,提高農民信息消費能力的着眼點應放在提高農民的收入上。政府應該通過幫助農民依靠科技進步、把握市場需求、培育農產品流通服務體系等舉措,發展地方特色產業和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實現農業的高產、優質、高效,幫助農民增收。其次,合理引導農民消費行為。通過宣傳教育,幫助農民樹立新的消費觀念和調整消費結構,克服大操大辦紅白喜事、盲目攀比建房等消費陋習,加大對信息化服務消費支出,促使信息消費為農民在生產生活中帶來切實的收益。農民信息消費能力的提高,一方面可以解決農村信息化建設中一味靠政府的財政投入而面臨的資金不足問題,另一方面可以刺激農村信息化服務供給的擴大和有效性的增強,有效供給又會促使農民通過信息化服務獲得更多的收益,從而實現農民收益增加與信息消費能力提高的良性循環,實現農村信息化服務供給與需求的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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