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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集合五篇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五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勞動合同集合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於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 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元人民幣,於次月10日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和權利。

勞動合同訂立方法

1、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簽訂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如何簽訂勞動合同,避免勞動爭議案件發生?

日前勞動爭議案件已經成為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發現,一些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勞動者,因為沒有與被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是簽訂的勞動合同條款對自己不利,而在發生勞動爭議案件之後,處於被動地位。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根據自己多年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經驗,提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以下注意事項。

1、未籤勞動合同先知法

勞動合同是約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行為以及處理今後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的每個環節,都需要勞動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識,所以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蔡法官介紹,我國有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很多,其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最為全面,是規定勞動關係的主要法律。此外,有關勞動合同的法規主要有《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

2、合同形式、內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並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內容上,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

3、合同細節仔細審查

勞動合同主要應包含下列內容:1.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要仔細閲讀關於相關崗位的工作説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數。

4、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計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種種陷阱,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設立押金條款;採用格式合同,不與勞動者協商;在合同中規定逃避責任的條款,對於勞動者工作中的傷亡不負責任;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內容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籤訂,以對外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真正執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5、發生爭議辦法多

目前解決勞動爭議的機構和途徑很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自行處理。勞動者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勞動者拒絕調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勞動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勞動者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申請仲裁是必須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時才受理訴訟。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市場營銷工作,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合法、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聘任關係自然終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

2.合同期滿,乙方認為不再續簽聘任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3.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聘任乙方,或乙方仍想競聘甲方工作,經甲方同意,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辦理續簽手續。

第二條 工作時間:

1.根據崗位及業務性質的'需要,甲、乙雙方同意按不定時工作制為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的待遇

1.乙方工資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後工資兩種。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獎金等構成。

2.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基本工資為元/月,轉正後的基本工資為元/月,提成獎金詳見(附件2)銷售獎勵政策按公司規定發放。

3.試用期定額任務為月銷售額元,轉正後定額任務為月銷售額元,完成定額任務的(打折的業務額除外),以業務總額按提成點數計算提成獎金,未達到定額任務的無提成。

4.其它方面,若業務員考核為優秀或不合格的,則按公司的業務員考核管理制度和業務員管理制度相關內容執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同職員工同等的基本工作待遇。

2.負責對乙方進行產品工藝、業務技術、職業道德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

3.根據乙方業務開拓需要,提供宣傳資料和相關產品證件或必要的資源。

4.每週對乙方的日常工作、相應的業務關係或進程進行督導,協助乙方完成業務目標。

5.自覺履行雙方協商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努力開展業務,開拓市場,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目標。

4.做好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行程與拜訪的客户資料,作好業務計劃和安排。

5.按規定及時向公司提交真實準確的客户資料、市場信息以及各項業務活動信息、數據等。

6.積極維護甲方企業、品牌形象及商標權,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7.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協議,嚴格保密甲方所有商業資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非甲方已公開的商業資料,嚴格執行各項相關條款,違約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8. 簽署本合同後,在本合同合約期限內,乙方不得和任何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個人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合同內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單、轉客給其它公司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其合同,甲方取消乙方全部銷售獎勵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9.終止合同後,乙方不得以甲方的任何名譽開展任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乙方每次將賠償人民幣五萬元違約金。

10.乙方在合同期間發生的一切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在合同期內以甲方名義從事非公司允許的活動和違法犯罪行為均為個人行為,與甲方無關。

12.乙方需對自己的人身安全負責。對於非工作造成的身體疾病或其它非工作原因直接造成的傷害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13.自覺履行協商約定的義務。

第五條 聘任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任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任合同即自行終止。

3.經聘任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任合同可以解除。

4.協議雙方,當任何一方進入最終清算期無需任何通知,本協議自動終止。

5.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經驗證乙方提供了虛假的人事資料。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明顯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3)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4)乙方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並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未能糾正過失。

5)乙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甲方有關聲譽,或在業務過程中,直接或間接損害了甲方的利益。

6)乙方連續二個月無任何業績或達不到公司基本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任合同達成協議的。

8)附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中可解除合同條款的。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合同雙方因實施聘任合同發生人事爭議,雙方儘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2. 乙方須詳細閲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3. 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4. 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5.本合同一旦解除,甲方與乙方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學徒期 個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學徒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具體工作為: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為 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後

變更乙方生產(工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6、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祕密、甲方商業祕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

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 工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 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後,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 (月、周、日)按 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為 ;

2、甲方除按本條第1款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

3、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1款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4、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條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5、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交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6、7、8、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 年的;

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鑑 證

( )鑑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

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

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

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

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 年月日

標籤: 勞動合同 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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