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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錦10篇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錦10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錦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

│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 │

│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

│ 終止。 │

│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

│ │

│───────────────────────── │

│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 │

│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

│ 終止。 │

├──────────────────────────┤

│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

└──────────────────────────┘

勞動合同變更書

┌───────────────────────────┐

│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 │

│ │

│ │

│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

│ 年 月 日 │

└───────────────────────────┘

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綜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表人) 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單位(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數質,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崗位、從事工種等),具體工作內容及工作數(質)量要求是: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乙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或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非標準工時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工資計發方式為:______,每月工資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即月工資包括 ____________等方面。

(三)每月工資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支付方式及要求:1.甲方必須以貨幣的形式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簽訂有集體合同的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3.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的基數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但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行業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需要持證上崗和特種作業的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操作證書;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後,可以依法變更合同的部分條款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重慶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四)甲方應在解除、終止乙方勞動關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

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乙方應將其家庭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繫電話變化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別:

店長(經理):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定以及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日始,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時間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崗位上任職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根據崗位職責和職位要求,按時完成規

定的工作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依據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的工作特點、工資管理制度、績效考核辦法及乙方的職

位和工作業績確定乙方的薪酬標準。

四、勞動紀律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法律與法規。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八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處分。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的權利:

(1) 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依規定取得工資、福利、獎勵和享受休假;

(2) 接受培訓和職業教育,根據自身特點和能力申請調動到甲方其他部門、調換工作崗位或變更職位;

(3) 依本合同的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4) 享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的義務:

(1)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保守甲方技術、商業等祕密,不得參與同甲方產生同業競爭的技術開發、經營等活動;

(3)甲方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甲方的權利:

(1)依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考核乙方的工作績效,對乙方實施獎懲;

(2)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享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內,甲方的義務:

(1)按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

(2)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泄露公司技術、商業等祕密,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失的;

(5)參與同甲方產生同業競爭的研究、開發或經營活動的;

(6)觸犯治安處罰管理條例情節嚴重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 需裁減人員的,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4)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合同期滿,甲方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合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的具體手續,依據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辦理。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除了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 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 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 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 工資的,按乙方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 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

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需償付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時當年月平均工資 一個月的違約金。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墊付費用的接收人員,還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 其標準為:培訓費人民幣元,墊付費人民幣元。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 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 的,可自收到仲裁書15日內向本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所在地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民營醫院勞動合同書

省 醫院勞務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合同第( )號

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合同期限為 年。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乙方應將其相關執業證書(證件、證明) 執業地點註冊在甲方,即桐廬佳玉潔口腔門診部醫院,乙方在任何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醫療機構兼職及註冊。

第四條

乙方須按照甲方工作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及其委託代理人的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

第五條

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為 個月基本工資 元,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每月 號支付清上月的基本工資:提成部分次月發放,合同終止時,工作移交完畢,基本工資及提成一次性支付,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六、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約定每年的6-9月乙方享有七天帶薪假期,具體時間雙方協商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六條

違規操作導致甲方經濟糾紛和事故乙方將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甲方的保密規定, 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祕密 、商業祕密等。

八、勞務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將相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執業地點註冊在其他單位,或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務協議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6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並支對方一個月工資。甲方應在合同終止前,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清算合同期間的工資及提成。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確定要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在一月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勞務協議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進行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甲方:×××醫院

乙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本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月日止。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擔任 職務,工作地點為。

2、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合理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3、乙方須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如指令性任務、日常性及臨時性工作任務。

4、乙方須接受甲方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

5、乙方在聘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6、乙方在聘用期間須有高度責任心,如違規發生糾紛及事故者,視崗位及輕重不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甲方內部處罰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四、工資及福利待遇

1、乙方工資待遇根據崗位及職責不同,按甲方相關工資規定執行。

2、甲方須於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3、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福利待遇及崗位津貼。

4、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以及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及學習的崗位及必備的辦公場所。

6、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

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五、合同的終止、解除、變更與續簽

1、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其中包括試用期(前三個月)內如一方有異議,則合同終止執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的;

(2)嚴重失職、誤職或違法亂紀,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曠工或以不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年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5)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的。

3、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調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但應填寫聘用合同變更書。

4、勞動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可續簽本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並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2、雙方另行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示範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不超過八小時),每週 (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勞動合同 篇8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勞動合同空白之處應協商一致後填寫,不需協商之處可以寫“無”或

劃掉。

8.勞動合同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9.雙方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件,以明確其權利義務.

10.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勞動合同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應及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交給乙方,並由乙方簽收。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

(用人單位全稱)

住所 :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一)、(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省、市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

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10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使用)

甲 方: 北京盛世匯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北京盛世匯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石崇陽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中路82號金長安大廈B2座1505室

第二條 乙方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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