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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公司性質: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照甲乙雙方協商採用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終止。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_______工時制度,實行(二)、(三)工時制的需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文件執行。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休息日為。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不定時工作制度。

五、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你會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號應訴通知書收悉,答辯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辯如下:(寫明答辯的事實、理由、依據等內容)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有關證據______份;

本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説明

勞動爭議仲裁應訴答辯書是由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被申訴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的陳述自己意見和事實的法律文書

製作應訴答辯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人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之日起7日內對申訴進行審查,然後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和被訴人發送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同時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並限期要求被申訴人提出答辯書。

第二,被訴人應當在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第三,被訴人應當針對申訴書的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提出答辯意見,並同時引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有關證據進行反駁,以此説明申訴人的主張沒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辯是被訴人的一項權利,即是説,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棄,這完全由被申訴人自己決定,他人不得干預。在答辯方式上也可以選擇,可以口頭答辯,也可以書面答辯,可以在仲裁準備階段答辯,也可以在仲裁中進行答辯。答辯人如果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全稱,並由法定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法產假規定

在《勞動合同法》中明文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6周的產假。

3、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支付女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前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4、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5、女職工哺乳(含人工餵養)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以下稱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

6、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間女職工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時間作為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日增加1小時的哺乳時間。

二孩產假能休多久?

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範疇,更不是獨生子女,因此,一般二孩產假就只有基礎性的98天。

國家對於陪產假的相關規定

1、男二十五週歲以上、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

2、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3、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

4、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現行生育二孩規定:不享受晚育假

現行的孕婦產假主要由基礎性產假和獎勵性產假兩部分組成。基礎性產假為國務院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明確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獎勵性產假包括晚育和獨生子女增加的產假。

對於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不少地區將晚育範圍確定為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範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一般二孩產假就只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

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優待與獎勵:

1、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2、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十六週歲止,每月給予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並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安排就業、組織勞務輸出時,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

4、其獨生子女的優先入托、入園、入學、就醫,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免費

5、對貧困的獨生子女父母,優先發放或者適量增加社會救濟金和生活困難補助費

6、其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後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列為社會保障家庭,享受社會救濟金等優待

綜上所述,不論在產前、產後、流產、難產都應享受國家指定的休假,甚至連陪護人都有休假的標註,現在二胎政策的開放,也能享受98天假期,總體來説產假也是最大化維護了婦女在產前產後的權益,也説明了中國法律的人性化。

勞動合同 篇4

尊敬的局領導:

我叫xxx,女,xx歲,大專文化,xxxx年x月調入國土資源局工作,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現在xxx上班。幾年來,我在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盡心盡責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

一、

幾年來,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窗口辦是國土資源局對外的“窗口”和“門面”,其主要職能就是受理申請文件、接待羣眾來信來訪工作。長期以來,本人始終堅持方便羣眾、為民辦事的原則,主動微笑打招呼,主動詢問釋疑,主動維護窗口辦事程序,主動接文辦事,主動打電話通知客户辦理結果;注意每一個細節,辦好每一件事情,接待好每一個客户;真心實意地為羣眾着想,認真負責地為羣眾辦事,做到微笑出自內心,辦事出自真心,心裏裝着羣眾,盡心為着羣眾。認真佈置政務公開宣傳欄,向羣眾公開辦事結果,宣傳國土法律法規,做到簡潔明瞭,每月一期。

二、

以認真嚴謹的態度做好規費的收繳、統計工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前,收費做到日清月結,當收當存,繳款通知單與收款收據同行,開票人與收款人分離;改革後能認真學習好xx縣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條例及操作業務,嚴格按《xx省非税收入管理條例》的規定設定、徵收。按月編制各股室完成創收任務情況表,為領導及各股室負責人提供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參考依據。

三、

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工作之餘,繁瑣的家務之後,利用休息時間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學習國土法律法規,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xxxx年通過考試取得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在xxxx年國土資源與環境保護世紀行演講比賽中獲得x等獎,在xxxx年的全國成年人高考統一考試中被xxxx學院錄取為本科生。為適應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完善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制度,以信息化推進國土資源管理現代化的形勢,認真學習電腦基本知識,現在,對“用友grp非税收入開票管理系統”操作流利,對“led演播室”軟件編輯製作流程能得心應手。

幾年來,我在平凡的崗位上做着一些平凡的事,雖然也是盡心盡責,也取得了些微小的成績,但離領導的要求可能還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局領導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勤懇工作,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實實做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年x 月 x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 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接受。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不定時工時制,主要工作集中在每天 至, 至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三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

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在非工作時間,應儘量不要外出,乙方外出從事非工作事項遭受意外或發生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有上崗協議的更改為:崗位工資隨雙方上崗協議中約定的標準執行),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 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 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1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D.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嚴重困難而不再經營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D.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E.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F.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C. 乙方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D.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E.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 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生產生活用品、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 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B.為乙方結算工資。

第二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一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甲方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通訊住址:

聯繫電話: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發文通知、《員工手冊》等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作為本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為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方同意以下條款內容為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或工作表現,單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完成某些臨時性工作;

(四)乙方同意上述工作崗位的安排或調整,應當按照崗位職責 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的公司生產經營場所及乙方的工作地點範圍為四川省範圍內,甲方安排乙方出差的除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每週工作 天。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請在所對應的“□”中打“√”)□年、□半年、□季度、□月度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與銷售任務掛鈎。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同時與乙方完成的銷售任務掛鈎,原則上乙方每天必須打卡上下班,但出差期間例外;具體工作時間的起止由甲方規定或乙方自主確定,但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每月銷售任務。

(二)根據甲方企業所從事行業的特點,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若屬於乙方必須完成的每月銷售任務而超時工作或在工作時間外完成銷售任務的不屬於加班,甲方也不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的、結合甲方實際情況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按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方式支付工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定,並告知乙方。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在甲方經濟效益提高和乙方遵紀守法、完成任務的情況下,甲方將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一)甲方在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另有約定的除外),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順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可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基本工資制: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乙方試用期後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2.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3.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4.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個人業績變化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但不能低於國家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應支付乙方離職前的(包括辭職、自動離職、開除等)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獎金、補貼、提成等應得部分)。如乙方未辦理完所有行政及業務、財務等交接手續和交接工作而擅自離開的,甲方有權暫不支付乙方按公司財務結算後所獲得的薪資,待完善後方予以支付。

第九條 甲方支付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病假等假期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員工手冊》相關條款約定執行。

第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月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月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交;具體辦理時間從乙方將其社保户頭轉至甲方所在地社保部門後或準確提交首次購買社會保險必需提供的全部資料後執行。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並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準確,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而無法享受社保福利待遇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後果,且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婚喪假、產期待遇以及病假等假期期間的工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甲方規定提供的各項福利。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職業危害防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或採取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冒險作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更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實施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方面的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操作規程、生產標準、工作規範。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一)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仔細閲讀並瞭解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願遵守甲方上述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否則,甲方有權給予處分直至單方面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乙方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保密條款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內若接觸到甲方包括文件、設計圖紙、會議記錄、客户資料、工藝配方等商業祕密的,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公開、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競業限制。若乙方違反雙方就保守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競業限制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條(二)的規定,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按《員工手冊》離職要求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須提前七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綜合部經理,乙方若已過試用期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綜合部經理,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正當利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理解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的;

(三)存在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嚴重工作質量問題及效率問題、私設小金庫、聚眾賭博、收受賄賂等不良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

(四)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情況、學歷情況、健康情況、履歷情況等所有與個人有關的資料)不真實或隱瞞了真實情況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存在本條第(三)項、第(四)項而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甲方除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外,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兩倍的違約責任。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任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勞動合同的續訂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二十五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違約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單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嚴重失職,徇(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乙方嚴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操作、作業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害,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知識產權管理、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瞭解、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三十七條 無論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還是離職以後,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競業限制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八條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已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三十九條 乙方已經知曉甲方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內容,並將其視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予以遵照執行。

第四十條 乙方確認所提供的通訊號碼、通訊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通知的有效信息,如發生變化,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承諾所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不實造成的後果自負。

第四十一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相關培訓協議及保密協議屬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繫人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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