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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同模板7篇

承租合同模板7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租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承租合同模板7篇

承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互聯網專線,乙方向甲方提供專線接入internet服務等有關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用説明

甲方租用乙方的互聯網專線接入服務(“服務”是指甲方以專線形式接入乙方的互聯網端口),接入的地點詳見業務定單。

第二條租用種類,數量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互聯網專線電路,數量為_________條,速率為_________,ip地址數量_________個。

第三條租用期限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開通日為甲方所租用電路的起始日,由於乙方對甲方給予優惠價格,甲方至少租用期限為從起始日計算_________年。

第四條服務條款

1.甲方與乙方的互聯網電路維護界面以_________光電收發器_________為界;

2.乙方應保證甲方租用電路的正常使用。對於電路故障,經確認如屬於乙方責任內故障,乙方將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33條關於電信障礙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3.電路障礙經確認,屬於甲方維護界面內,由甲方自行解決;

4.乙方將為甲方提供關於電路的技術諮詢工作。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未獲得行業管理部門入網許可證的終端設備,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查閲,製作,複製,發佈和傳播淫穢色情和妨礙社會治安的信息。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在甲方租用的電路使用期限內保證服務的暢通和日常維護;

2.甲方在租用乙方的電路上所從事的業務應遵守國家互聯網的有關規定和法規,否則,乙方有權停止提供該項服務。

第七條開通與中斷補償

1.甲方租用的電路,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中斷,在規定時限內沒有處理好的,乙方對甲方應予以補償。補償的方式為延長服務時間,即在甲方服務期滿後,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中斷時間的兩倍作為補償服務時間;

2.如果乙方因測試電路等人為原因中斷服務,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因甲方提出測試電路要求,以及網絡擴容割接引起的線路中斷不包含在中斷補償範圍內。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為商業機密,不得外傳;

2.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隨意退出協議。如有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3.因不可抗拒力影響,不能履約的任一方應提前15—30天通知對方;

4.合作過程中,協議中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增補條款;

5.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各項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光纖工程建設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甲方支付費用及支付時間

1.協議約定,甲方按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繳納互聯網使用費。費用按_________計算,標準價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給予的優惠價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電路竣工用户簽字確認後,乙方開始向甲方收取費用,電路竣工七日內甲方需交納首月網費;甲方按期交納接入服務預付款,為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

2.乙方免收甲方一次性光纖工程建設費用約_________元人民幣,並免費贈送光電收發器;

3.甲方向乙方交納網絡調試費_________元;

4.乙方電路結算月是指上月___日至本月____日,不足___天按___月收費;超過___天,不足___個月按全月收費;

5.如甲方逾期不交納費用,乙方有權對甲方電路做停機處理,同時在甲方欠費期間不辦理任何業務,並且照常收取費用。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對於現金和轉帳支票用户,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甲方租用乙方本月電路月租費的付款通知傳真甲方。甲方於次月1日之前將本月租用費支付至乙方指定帳户;對於轉帳託收用户,乙方將在次月自動託收。交納租用費逾期超過五天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並追回欠費;

7.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務費用按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如我國現行電信資費的規定標準發生變更或調整,則需經雙方另行商定價格,並進行書面確認後按商定標準執行。

第十條雙方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有一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__式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份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二條如雙方發生爭執儘量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2

出租人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

二、有權決定在租賃期滿後是否繼續出租。

三、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

四、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有權責成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出租人有提前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損失,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出租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關知識:承租人違反規定的行為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的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或是與他人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租賃物結構或改變用途(拆改結構有可能造成租賃物損壞,改變用途則是違約行為);

3、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

4、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的租賃物;

6、法律、法規規定要以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其他行為。

相關法規: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承租人的權利主要有

使用權

按合同約定,承租人有權佔有、使用租賃物;

違約賠償

對出租人違約(沒按約定提供租賃物)行為,或因違約所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的租賃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並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賃期內,可以將租賃物轉給第三人承租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支付租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物使用細則

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後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於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妥善保管租賃物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租賃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瑕疵通知

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1)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該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於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合同 篇3

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閲讀本協議並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諮詢你的律師。

備註: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閲本協議附表5相同編號的註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閲該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_________________(“租客”)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並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就擬承租本協議附表1所列物業(“物業”)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代理。本協議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建議有效期不應超過3個月。)

2。代理關係及代理責任

代理與租客同意:

(a)代理與租客之間就物業而有的代理關係屬本協議附表1第4欄所指明的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關係;

(b)如屬雙邊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係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該代理關係以及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2內所列的責任。

3。佣金

本協議適用於租客須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規定,列於本協議附表1、3及5內(4)。

4。物業資料

代理須就物業向租客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a)如屬單邊代理的關係,該等表格須向各別業主的持牌地產代理取得;

(b)如屬雙邊代理的關係,或在業主並沒有持牌地產代理代表的情況下,該等表格須由代理填妥和簽署,

但如租客明確表示放棄收取任何該 等表格的權利,則代理無須提供有關表格。

5。代理須披露權益

(a)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6)/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有□?沒有□(8)

(b)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4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6。租客的確認

租客確認他已:

(a)閲讀並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協議第4條規定提供的而租客並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收取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7。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8。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牴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的話)

如租客是一間公司,請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 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的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營業詳情説明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必須立即給予租客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業

物業視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視察物業,請指明)租客放棄收取出租資料表格的.權利(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代理關係(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並刪去不適用者)業主所須支付的佣金(如適用的話)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所須支付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的簽署*

(a)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b)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c)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d)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e)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f)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g)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h)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i)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租客必須就所列的每項物業分別簽署。

附表2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a)為租客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

(b)因應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c)進行商議,並按租客的指示向物業的業主提交所有要約;及

(d)協助租 客與業主就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須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業主就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於: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租客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況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佣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租客。

3。如租客與業主非基於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於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為承租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的目的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租客無須向該等其它地產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內(不論是否透過代理),與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的業主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就代理就有關物業而提供的服務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5條,就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5註釋

(1)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籤。

(2)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單邊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

雙邊代理—指代理既為租客亦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但於稍後亦可能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4)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租客與代理商議。

(5)指明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東—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 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夥關係,或受僱於該人;或

(c)屬於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承租合同 篇4

委託人:

居間人:

合同編號:

鶻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鶻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鈎,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為室廳衞□;平房為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樓層:□;朝向:□;建築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後,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第八條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

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居間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

承租合同 篇5

現有蒸氣/摩托油輪_________號,懸掛_________旗,_________淨登記噸,有大約裝油_________容積,和船級_________,現正在_________的船東_________與租船人_________於本日相互達成協議。

1.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在各方面適合於本航次,在本航次中保持如此狀態,除海上風險外,應儘快開航和駛往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並按租船人要求裝滿全部的_________噸散裝貨物,但不得超過除屬具、船具、給養和設備之外本船可以合理地積載和裝運的數量(應在可伸縮的油艙中給貨物的伸縮部分留出足夠的艙容),將如此裝載的貨物駛往(如提單所指定的)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並按裝貨時每噸(20英擔)支付_________運費後,如數交貨。

2.運費應在交貨之時,在倫敦無折扣地以現金支付,扣除一切在裝港給船長的借支和有關保險費。如果需要,在卸裝的港口費用應以現行的匯率用現金墊付。

3.由於貨物原因而產生的税和其他費用應由租船人支付,由於船舶原因而產生的税和其他費用應由船東支付。

4.貨物泵入船艙由租船人承擔費用和風險,貨物泵出船艙由船方承擔費用,但船方的風險僅限於船舷以內。如果裝卸港口的規定允許船舶生火,船方提供油泵和所需蒸汽以及人員操作。如果港口不允許船舶生火,租船人應解決裝貨所需要的蒸汽和承擔費用。

5.租船人可允許用_________晴天連續小時(星期日和節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或船舶已經滯期)進行裝卸作業。租船人有權在晚上或除外時間進行裝卸,但應支付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6.船舶應按租船人的指示,去到達一個能使其經常浮起的地方或碼頭或駁船旁邊裝卸貨,但任何可能產生的駁船費和風險由租船人承擔。租船人有權在卸港將船舶從一個卸貨泊位移到另一個卸貨泊位,並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裝卸時間應從船舶裝備好接貨或卸貨時起算,船長給租船人代理6小時通知,無論是否靠泊。

8.滯期費應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但如果在裝港或卸港由於發生意外事故或機器故障所導致的延誤時間,租船人應將滯期費減少至每連續日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9.船方對天災、海上風險、火災、船長和船員非法行為、公敵、海盜、盜賊、統治者的拘捕或扣留、碰撞、擱淺,以及其他航行事故,即使是由於引水員、船長、船員或其他船東僱員的疏忽、過失或判斷失誤所造成,均不負責。船方對由於爆炸、鍋爐爆炸、軸的損壞,或任何機器和船殼的潛在缺陷造成損失,只要這些不是由於船東、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經營人未克盡職責而造成,都不負責。船方有權按任何順序停靠任何港口,沒有引水員而開航,或拖帶和救助遇難船舶,或為救助生命和財產而繞航,或為船東單獨的利益而救助。船方對由於罷工、停工、民事動亂、商業爭端、或任何有意圖或進一步行動,不論船東是否是其中一方,工人罷工、停工、騷亂或洪水,或其他事故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之外而導致阻止或延遲裝卸所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滅失、損壞或延遲,都概不負責。

10.如果租船人不能提供全部的貨物,船方有權不開航,直到船舶油艙能夠被裝到適航狀態,並且運費要按船舶裝載全部貨物來計算支付。

11.船東因未收到所有運費、空艙費、滯期費和彌補這些費用而對貨物享有絕對留置權。

12.船舶允許拖帶或被拖帶,援助遇難的船舶,或為補充燃料煤或油而停靠任何港口。

13.本合同應受裝運貨物之船舶的船旗國法律管轄,除非在發生海損或共同海損時,應根據“1950年約克-安特衞普規則”進行解決。

14.如果由於冰凍不能進入裝港或卸港,船舶應駛向最近的安全和開放可進入的港口,並把船舶到達用電報通知給租船人或收貨人,租船人或收貨人有義務用電報指定(由他們選擇)不冰凍和有能力裝或卸散油設備的港口。從船舶被冰凍停工,直到船舶到達最終港口卸完所用的全部時間應由租船人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15.如果船舶到達裝港或卸港外,面臨船舶被冰凍的危險,船長應用電報和租船人聯繫,租船人也應以電報答覆,並指示船舶駛往上述以外的沒有冰凍危險的和有裝載或/接受散油設備的一個港口,或者停留在原港口,由租船人承擔風險,並賠償船舶可能耽誤的時間,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16.船長應負責經常保持船舶油艙、油管和油泵清潔,但如果租船人所裝的油與以前裝在油艙裏的種類不同,由租船人負擔費用。船方對由租方裝載不同品種的油所產生的任何後果不負責任。船方對於滲漏不負責任。

17.如果租船人將船舶派往有檢疫的任何港口,時間應按船舶被耽誤的每小時計算,並且本合同第8條款規定的全部裝卸時間已被使用完畢,但如果在船舶駛往港口途中才宣佈的檢疫,租船人不負責由檢疫隔離所產生的延誤。

18.在履行本租約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在_________解決,船東和租船人各指定一名仲裁員,如該兩名被選出的仲裁員不能達成一致決定,則應再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員,首席仲裁員的決定為終局。如果雙方中的一方在接到另一方的要求在21天內疏忽或拒絕指定仲裁員,則單獨指定的仲裁員有權自行決定,並且他的決定對雙方有約束力。為了執行裁決,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19.不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罰金應以估計的損失金額和為彌補損失產生的費用來計算。

20.船舶應通知船東在裝港和卸港的代理辦理海關業務。

21.受載日不得在_________之前,除非租船人同意。

22.如果船舶在_________前沒作好裝貨準備,租船人有選擇取消租船合同的權利。

23.船長簽發提供給他的提單對本租船合同不受損害。

24.租船人有權轉讓本租船合同,但在如此情況下,原租船人應繼續負責完全和真實的履行租船合同。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船東(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船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6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 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邸∈啊≡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_sina_#8221_word__兜鬧湍山稹<追交褂τ械r蠐餛誚桓陡曳皆斐傻乃鶚а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承租最短3月,中途退租需按50%加收剩餘房租費,並有權3月後返還房租押金.

2、甲方將按新痴環遊戲規則返現100%---20%的 活動中,詳見 培養中國的比爾蓋茨(修改稿03).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承租合同 篇7

發租方:

轉讓方:

受益方:

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協議,將 出租車公司北京現代出租車車牌號為 ,承租經營權及後續所有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租權、車輛所有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一次性付清由甲方轉讓承租 出租車公司 車號轉讓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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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甲方承租 出租車公司 承租期內,公司需要承租辦理車輛所有證件及各項事項,甲方有義務和責任提供資料,能過户的情況下,甲方必須給乙方提供資料及協助乙方過户。

四、乙方在受益甲方轉讓 出租車公司 車號承租經營權期滿後,在後續下一輪出租車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下一輪辦理過程中需甲方提供資料的,甲方必須提供資料及協助辦理。

五、如後續下一輪出租車公司政策變動,甲方要力所能及地幫助乙方辦理經營權的相瓶在手續。如超過甲方能辦外的,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承擔由甲方轉讓承租經營轉租後,自公曆 年 月 日之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車輛費用、糾紛及違章以及一切違反法行為與乙方無任何關係。公曆 年 月 日之後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車輛損壞、違章、費用、糾紛以及一切違法行為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七、甲方雙方若有一方違約,按法律法規程序執行。

八、從購車日起,以前燃油補貼歸甲方,以後所有補貼歸乙方。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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