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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承包的合同範本

酒店承包的合同範本

篇一:酒店承包合同

假日酒店承包合同(公司)

酒店承包的合同範本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假日酒店,假日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崮雲湖南岸。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假日酒店財產移交清單》(附件)為準。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假日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雙方合同期滿後七日內辦理完畢交接手續,逾期甲方可自行處置留置於酒店中的所有物品。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為30萬元(大寫:叁拾萬元整)。

2.承包金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後15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________元。

(2)乙方日常經營發生的一切費用(除明確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員工工資保險福利、水電費、經營税、有線電視費、證件辦理年審費用等。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藉口衝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改造後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並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全部賠償。

7.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於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每年應提取一定的資金用於添置易耗品,對於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於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級品牌保持一致,並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9.甲方有權對房屋設備及電照、電器設施和其他備品的安全及使用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乙方限期整改。

10. 甲方人員到乙方經營場地消費,住宿按掛牌7折優惠,餐飲按對外價9折優惠(不含酒水)其它消費不予折扣。(甲方消費以簽字有效)

11.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2.承包期內所發生的工商、衞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2.如甲方出售該酒店,在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且不退還乙方所交房租,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如出現物品

缺失或損壞應按照《假日酒店財產移交清單》中的單價賠償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包期滿,乙方應七日內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二條 關於酒店名稱等的使用

承包之後,甲方可自行註銷假日酒店的賬户等信息,乙方如要使用假日酒店的名稱等信息,必須重新登記開户。甲方不提供公司公章給乙方使用,乙方承擔經營期間的所有債務等責任,甲方因此遭受損失,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租賃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酒店承包合同範本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大酒店,大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市路______號,面積 平方米。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

1. 該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半年為試運行期,不交承包金。

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3.鑑於本酒店為新建酒店,其中設備設施在甲方交給乙方後,應有一個設備試運營調試期。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給乙方半年試運營調試期,在乙方試運營調試期期間,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試運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水、電、氣以及人工工資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試運營調試期過後,假如設備設施仍然不能達到正常運轉狀態,試運營期順延,直到設備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為止,方可正式計算承包期及承包金。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第一年為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六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開始當月5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

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乙方向甲方預付第一年度第一個季度承包金。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此抵押金可衝抵第一年的承包金,金額為 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税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在保修期內,甲方負責酒店的設施設備維修,非人為原因造成酒店裝修或設施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

2.保修期過後,乙方在正常經營活動當中設施設備的損壞,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維修恢復到位。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應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後,甲方方可收回房屋: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購買財產險和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

篇三:酒店承包合同範本

發包方(甲方):南京興嘉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針對南京市北京東路40-37號“興嘉吉茶餐廳”承包經營事宜,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自願承包經營南京市玄武區北京東路40-37號興嘉吉茶餐廳(以下簡稱“餐廳”),該餐廳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餐廳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餐廳位於南京市北京東路40-37號;

2.該餐廳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餐廳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餐廳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餐廳,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餐廳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 向房屋產權人繳納的房屋租金。

(2) 非乙方原因產生的房屋維修費用。

2.乙方承擔以下費用:

(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

(2)履約保證金,為年度承包金的_____%.保證金隨承包金一同交付至甲方,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行為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税費、水電費、物業費用、餐廚垃圾處理費、乙方僱傭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費、房屋裝修維護費用以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等;

(4)本合同未列明但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第六條 餐廳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對餐廳房屋、裝修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0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可行性調整方案,獲取甲方許可後方可進行。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調整房屋結構或改變裝修的,應立即恢復原狀,並對後續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對餐廳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合同到期終止或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承擔乙方投入的裝修費用;

2.因甲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投入的裝修部分,由甲方賠償乙方投入金額與折舊的差額部分。折舊率按每年______%計算。

3.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餐廳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餐廳的轉讓與轉租

本餐廳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再承包、分包或轉租、轉讓。

第九條 經營許可及公章的使用

1.乙方必須按照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範圍開展經營活動,嚴禁非法行為;

2.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禁止以甲方名義對外借貸或提供擔保;

3.乙方因經營行為需使用甲方印章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蓋章。乙方對蓋章後的文件負直接責任。甲方指派__________作為甲方印章管理人,乙方需蓋章時可及時與__________聯繫辦理。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餐廳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餐廳: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餐廳.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除或變動餐廳結構.

(3)損壞承包的餐廳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超範圍經營.

(5)利用所承包的餐廳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餐廳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餐廳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餐廳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餐廳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餐廳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餐廳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餐廳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餐廳承包經營期間遇政府拆遷的,承包合同解除,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除退還未到期的承包金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搬遷或索要任何損失。

第十二條 勞動用工與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依照《勞動法》及相關規定與僱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時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工資及各項勞動待遇。因員工索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導致的材料供應商或消費者索賠、行政罰款,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餐廳的房屋,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

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餐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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