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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模板合集9篇

建造合同模板合集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造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造合同模板合集9篇

建造合同 篇1

長春圖書館分館是長春圖書館在館外設立的讀者服務場所,在業務上接受長春圖書館的指導與檢查,在行政上隸屬其主管部門。為確保分館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明確長春圖書館與分館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長春圖書館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負責對分館進行業務指導及人員培訓;

2、負責技術支持,包括:計算機管理軟件的選擇、安裝、技術指導、維護等;

3、首次提供圖書500冊;提供較新期刊1000冊;

4、定期為分館流通圖書、期刊;

5、不定期為分館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錄光盤等資源。

二、分館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提供一處面積不低於40平方米的館舍;

2、保證年購書經費在20xx元以上或籌集有利用價值的書刊200冊以上;

3、設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並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分館工作人員調離時,應在有關人員的監督下清點藏書,辦理交接手續;

4、分館需與長春圖書館辦理集體借書手續,每次可借200—500冊書刊;

5、每年開館時間不少於100天,每年發展讀者不少於100人;

6、每年組織讀者活動不少於2次。

7、書架(單面6層,每個書架可放置圖書400冊)需5個以上;期刊架(單面6層,每個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種)需2個以上,並配備相應的報紙架、閲覽桌椅等專用設備;

8、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配置計算機,並通過網絡與長春圖書館實現資源共享;

9、做好各項業務統計工作,並及時上報長春圖書館,確保統計內容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

四、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雙方對協議無異議,可自動延長

五、協議解除之後,分館需返還長春圖書館為其配置的相關設備及文獻。損壞或丟失設備需按原價進行賠償;丟失、損壞長春圖書館的書刊需按長春圖書館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六、本協議未列事項,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長春圖書館 分館

公章公章

簽字:簽字:

建造合同 篇2

一、建造合同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一)建造(施工)合同的特徵 瞭解

建造合同屬於經濟合同範疇,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經濟合同,其主要特徵表現在:

1.針對性強,先有買主(客户),後有標的(即資產);

2.建設週期長,資產的建造一般需要跨越一個會計年度,有的長達數年;

3.建造的資產體積大,造價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銷合同。

例題:下列關於建造合同的特徵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先有買主,後有標的

B.資產的體積大、造價高

C.資產建設週期長

D.建造合同一般為不可變更合同

答案:D

(二)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此處以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為準。

例題:建築工程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了一份大型資產建造合同。合同規定,以雙方約定的基本成本為該資產的實際成本,合同總價款由實際成本加15%來確定,該合同是(  )。

A.成本確定價款合同

B.成本加成合同

C.固定造價合同

D.浮動造價合同

答案:B

二、合同的分立與合併(分開或者合併確認收入)

建造合同中有關合同分立與合同合併,實際上是確定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對象。

一般情況下,企業應以所訂立的單項合同為對象,分別計算和確認各單項合同的收入、費用和利潤。

例題:建造合同中有關合同分立與合同合併,實際上是確定建造合同的(  )。

A.收入

B.成本

C.會計核算對象

D.風險

答案:C

1.建造合同的分立

一項包括建造數項資產的建造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每項資產應當分立為單項合同:

(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

(2)與客户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3)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2.建造合同的合併

(1)該組合同按一攬子交易簽訂;

(2)該組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

(3)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例題:如果一項建造合同包括多項資產,每項資產應分立為單項合同處理,下列各項中不屬於必備條件的是(  )。

A.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

B.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C.建造承包商與客户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D.多項資產按一攬子交易合同簽訂

答案:D

三、合同收入的內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兩部分內容: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與客户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隨意確認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條件時才構成合同總收入。

1.合同變更,是指客户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

2.索賠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成本的款項。

3.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客户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

變更索賠獎勵屬於建造合同收入,也屬於施工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

【20xx】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規定的初始收入和(  )形成的收入。

A.材料銷售收入

B.合同變更、索賠、獎勵

C.讓渡資產使用權

D.合同變更、勞務作業

答案:B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要準確地進行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與計量,首先應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

如果建造合同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所謂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指的是完工的比例能夠可靠估計。

(一)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時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1.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標準

(1)固定造價合同

①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②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③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④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2)成本加成合同

①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②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如果建造合同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來確認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運用分兩個步驟:

第一步,確定建造合同的完工進度,計算出完工百分比;

第二步,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和計量當期的合同收入。

必須先計算完工百分比,才能計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確定

(1)根據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

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具體來説就是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例1Z102032-1】某建築業企業與A業主訂了一項合同總造價為3 000萬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建設期為3年。

第1年,實際發生合同成本750萬元,年末預計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1 750萬元;

第1年合同完工進度=750/(750+1 750)×100%=30%

第2年,實際發生合同成本1 050萬元,年末預計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700萬元。

則:

第2年合同完工進度=(750+1 050)÷(750+1 050+700)×100%=72%

此處需要掌握。

(2)根據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佔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確定

這種方法簡單,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形象進度。

【例1Z102032-2】某建築業企業與B交通局簽訂修建一條150公里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工程總造價為60 000萬元,建設期為3年。該建築公司第1年修建了45公里,第2年修建了75裏。則:

第1年合同完工進度=45÷150×100%=30%

第2年合同完工進度=(45+75)÷150×100%=80%

(3)根據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術測量確定

瞭解,無考點。

3.當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這個地方則需要計算的是各年的收入,與完工進度不同。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當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另一種是(當期未完成建造(施工)合同)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應當按照實際合同總收入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即: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實際合同總收入-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

因為當期完成了,則總收入是能確定的。當然實際中不盡然。這種比較簡單,考試不考。

4.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合同總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

即: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一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例1Z102032-3】某建築業企業與某業主就一棟工業廠房的建造,簽訂了總造價為3 500萬元的固定造價合同,合同約定的工期為3 年。假定經計算後第1年完工進度為30%,第2年完工進度為70%。第3年該廠房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則:

第1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30%=1 050(萬元)

第2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70%-1 050=1 400(萬元)

第3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1 050+1 400)=1 050(萬元)

多項選擇題【20xx】72、某建築企業與甲公司簽訂了一項總造價為1 000 萬元的建造合同,建設期為2年。第1年實際發生工程成本400萬元,雙方均履行了合同規定義務,但在第二年末由於建築企業對該項工程的完工進度無法可靠的估計,所以與甲公司只辦理了工程款結算360萬元,隨後甲公司陷入經濟危機而面臨破產清算,導致其與款可能無法收回,則關於該合同收入與費用確認的説法,正確的有(  )。

A .合同收入確認方法應採用完工百分比法 B . 1 000萬元可確認為合同收入 C.360萬元確認為當年的收入 D . 400萬元應確認為當年費用 E . 1 000萬元可確認為合同費用

答案:CD

選擇題【20xx】50. 某造價合同總價為6 000萬元,合同工期3年,若第一年完工進去為20%,第二年完工進度為60%,第三年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則第三年應確認的合同收入為(  )萬元。

A.6 000

B.3 600

C.2 400

D.1 200

答案:C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必須結果能可靠估計。

 (二)合同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時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建築業企業不能可靠地估計建造(施工)合同的結果時,就不能採用完工百分比法。

【例1Z102032-4】某建築業企業與B公司簽訂了一項總造價為800萬元的建造合同,建設期為2年。第1年實際發生工程成本300萬元,雙方均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在年末,建築公司對該項工程的完工進度無法可靠估計。

由於B公司能夠履行(已經發生的)合同,估計當年發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收入可以確認。教材給的説法是確認300萬,實則有誤,應根據能收回的數額確定。

1.合同成本能夠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來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假定上例中該建築業企業與B公司只辦理工程價款結算220萬元,由於B公司陷入財務危機而面臨破產清算,導致其餘款項可能難以收回。在這種情況下,該建築公司只能將220萬元確認為當年的收入(300萬元應確認為當年的費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此處不能收回指的是完全不能收回。

建造合同 篇3

【判斷題】

“工程施工”科目餘額小於“工程結算”科目餘額,反映施工企業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已辦理了結算的價款總額,在資產負債表上列作一項流動負債,通過在資產負債表“預收款項”項目反映。(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判斷題】

如果建造合同的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則形成合同預計損失,應提取損失準備,確認為當期費用,該損失準備一經計提,在建造工程期間不得轉回。(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答案解析 :

預計損失不能轉回,只能在完工時,將該損失準備轉銷衝減合同費用。

相關知識點: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直接費用包括四項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指直接可計入合同成本的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生產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常見的用於間接費用分攤的方法有人工費用比例法和直接費用比例法。

合同完成後處置殘餘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衝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建造合同 篇4

國家財政部出台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等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試行。要求施工企業按照建造合同進行企業的會計核算。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針對性較強,主要針對施工企業的行業管理特點:產品單一,生產週期長,有的建築物施工週期要跨越不同會計年度。

一、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主體

由於施工企業具有生產分散、 流動性較強等特點,其組織結構相 對於其他企業來説,有其獨特之處。目前,改制後的國有施工企業一般分為四級核算單位,即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分公司、項目經理部。

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擁有法人財產權,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直接對投資者和國家主管財政機關及有關部門發生經濟聯繫,但由於投資人的一部分權益已不在公司的會計賬簿上反映,因此,只有彙總其下屬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才能完整地反映出股份公司的淨資產和財務狀況,因此,股份公司並不直接進行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

分公司由原來的工程處改造而來。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但它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擁有相對獨立的財產和生產經營資金,其資金的主要來源是股份有限公司撥付的,也包括從外部負債取得的資金。但分公司作為管理機構,並不直接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因此,不能成為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主體。

項目經理部是施工企業的特殊的組織形式,是分公司在工程項目所在地臨時組建的工作機構,其主要任務是按照建造合同與發包單位辦理工程結算,並收取工程價款,向工程隊撥付備料款,保證其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可以説,項目經理都是整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通過對資金的管理,最能直觀地反映工程收入和成本,所以,應該是建造合同的主要會計核算主體。

二、執行建造台同應做的各項基礎工作

1、加強對建造合同的管理。實行具體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發包單位與承包企業要規範建造合同的簽訂,保證建造合同的執行,減小合同風險,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使雙方經濟利益的及時流入。此外,施工部門應加強對合同執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因變更設計、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價的變化應及時取得發包單位的籤認,以便財務部門及時、準確地計算合同收入,真實反映施工企業的經營業績。

2、提高對成本的預測與控制能力。施工企業應利用實施建造合同的契機,將成本預測與控制有機地結合起來。目前施工企業應深化目標成本管理。目標成本作為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營管理目標,同時兼有目標屬性和成本屬性。目標成本應由會計部門會同行政管理、採購、勞動工資、工程等有關責任部門,根據企業的經營目標,在對工程項目建設的內外環境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共同確定。制定目標成本,既有助於在實行具體會計準則——建造合同時準確估計合同總預算成本,又可加強成本管理,挖掘企業潛力,還可用於評價和考核企業各部門的工作業績。可以説,目標成本是實現企業內部機制與市場對接的關鍵。

3、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項基礎工作。首先,應建立各種財產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報廢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和工程量統計制度;制定或修訂工時、材料、費用等各項內部消耗定額;完善各種計量檢測設施,嚴格計量檢驗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其次,必須及時、系統地核算和反映實施建造合同研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對於未完成合同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必須準確地進行歸集和登記,對於未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必須進行科學、合理的預計。應當劃清當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對象之間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與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計成本、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三、會計準則區別於現行財務核算

1、該會計準則明確指出由於“建造合同的開工日期與完工日期通常分屬於不同的會計年度,因此本準則的主要問題是將合同收入與合同成本分配計入實施工程的各個會計年度”。同時明確規範:“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與費用”。

施工企業現行財務核算的要求是:在會計核算期末必須依據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年度工程結算書,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於需要簽字確認的經濟文件,任何單位均都很慎重,因此很多合同的建設單位不願在年度工程結算書上簽字確認施工企業該年度完成的工作量,這就導致目前很多施工企業年度工程結算書是沒有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工程結算文件。施工企業一般習慣上把此類年度工程結算書稱為“內結”。而依據“內結”年度工程結算書進行的財務核算,審計部門均提出質疑。依據建造合同會計準則:施工企業在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前提下,企業可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意味着跨年工程的年度工程結算可以無須再經建設單位確認。該準則這一要點體現:在建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不同會計年度的合同收入和費用的劃分,施工企業可自行確認,並可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即會計年度財務核算的依據。該準則這一要點體現建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核算程序簡化,但與此相對應的是:該準則對建造合同執行結果的核算程序的強化。

2、設置“工程結算”科目,核算根據合同完工進度已向客户開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辦理結算的價款。明確規定該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備抵科目,合同完工後,“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科目餘額對衝後結平。

該準則要求設置“工程結算”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開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辦理的價款,並明確規定該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備抵科目,在合同完工後“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科目餘額對衝後結平。該準則對上述會計科目的設置和賬務處理的特殊規定,體現對建造合同執行結果的核算程序的強化,體現對建造合同執行過程的系統跟蹤核算管理的特殊強化。施工企業現行財務核算對建造合同收入和費用,強調的是會計年度的核算結果,因此,在會計賬務處理上,無論工程項目是否跨年,在會計年度核算期末,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收入和費用均結轉本年利潤核算,對跨年工程項目的逐年合同收入和費用在會計賬務處理上不作連續的會計記錄。如要對跨年竣工工程項目的收入和費用進行竣工工程成本考核,須通過對歷年會計報表反映數據進行整理和統計。施工企業現行會計賬務核算模式反映的是計劃經濟體制關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要求。很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以經濟合同規範經濟行為的原則。

3、開單結算的會計處理不同。本準則針對開單結算的處理應考慮到提供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會計處理上有了很大的改變。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將開單結算與收入確認同時進行核算,即開單結算時借記 “應收賬款”科目,貸記 “工程結算收入”科目,同時結轉已結算工程成本,借記 “工程結算成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四、施工企業實行本準則面臨的問題

1、企業的收入與賦税時間不一致。本準則是按完工進度確認合同收入,雖然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更能準確地核算施工企業的經營業績,但確認的利潤要立即繳納所得税,在目前工程款收入遠遠滯後於工程完工進度的情況下,企業需要墊付大量的資金用於賦税,這對於資金本來就捉襟見肘的施工企業,好比雪上加霜。

2、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有限。實行建造合同,並不僅僅與財務部門有關,需要各部門的配合,準確預測合同收入和成本,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嚴格控制成本開支,而目前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還很低,管理手段也很落後,有可能降低建造合同會計核算的準確性。

3、建造合同的不確定性相當大。由於建築工程項目價值較大,生產週期很長,經常發生工程變更,引起合同總造價的變化;此外,合同實際成本受市價的影響也較大,難以準確預計,影響了完工進度的計算。

4、目前我國的建築市場還不規範。最近幾年,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建築市場,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發包方故意拖延工程結算時間,拖欠工程款的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施工企業的現金流入,阻礙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建造合同 篇5

摘要:成本管理在我國的建築企業的內部管理當中一直是個重要的內容,建築施工企業做好成本管理工作,能夠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控制工程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但現實情況是,仍然有一些建造合同施工企業在成本管理這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難和挑戰,因此這些企業要認真研究現代企業的成本管理模式,學習掌握《建造合同準則》的要求,在實際的工作當中解決好施工過程中的人力、物力、財力問題。本文將對合同管理對施工企業成本管理的影響進行闡述,對當前建造合同施工企業在成本管理方面可能面臨的問題進行分析,最後對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成本管理論文

對於建築企業來説,成本管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對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產生着重要影響,而建築施工企業做好合同的管理,對於企業的成本管理又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只有將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建築企業才能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在激烈的競爭當中站穩腳跟,實現企業的穩定發展。

一、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對施工企業成本管理的影響

施工企業進行成本管理需要考慮眾多因素,如工程建設的有關指標、外部市場環境、國家政策環境、企業內部管理環境等,其中對合同的管理是一個貫穿項目全壽命週期管理的動因,加強對合同的管理能夠將工程的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防止因合同有歧義而使施工企業面臨着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因此需要施工企業明確自身的戰略發展目標,並將各項管理指標進行明確的分配,一步一步分解與分配到不同的部門崗位以及人員,使他們能夠明確自身的權責,進行好協調與分工,從而實現全面的、全程的合同管理局面,最終實現施工企業的戰略目標。

(一)在施工前的合同管理施工前的合同管理對施工企業成本的管理與控制有着重要的影響,其影響主要在於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環節,這對工程建設的施工範圍要求、施工內容要求、工期要求、工程進度的要求、項目投資等因素的分析與評估,從而對工程項目所需資源進行計劃,將其體現在項目合同當中,並且要嚴格制定合同,防止合同內容產生歧義而使後面的工作產生糾紛,甚至是造成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

(二)在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一項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個綜合全面的過程,特別是目前大力發展的ppp項目,因此在工程施工的過程當中存在着很多的變動因素和不可控因素,一旦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與合同約定的內容有較大偏差情況,將使施工企業的工程項目成本管理工作失控,將無法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的平穩運行以及施工企業的戰略目標的實現。例如在工程變更的問題上,應避免過多的工程變更問題,但如果在工程成本方面確實遇到一些需要修訂的情況,則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再如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因對合同的管理出現較大偏差而產生索賠的情況,這將增加施工企業的`建設成本。又如在施工過程應持續落實業主履約條件,保證合同如期執行,有效過程監控違約風險。

(三)在施工後期的合同管理一項工程項目的成本管理貫穿着整個工程的始終,因此在竣工結算階段,對合同的管理依然對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產生着影響,如對工程決算所需的資料的管理,招投標合同、竣工圖、合同書、結算書等,對這些內容都需要進行嚴格的審核,一旦發現問題就應該及時提出措施並進行補救。

二、施工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時可能出現的問題

(一)管理層意識的淡薄,缺乏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意識,因此在招投標合同的制定之時,對影響工程項目成本的因素沒有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與評估,合同的制定存在漏洞。同時由於管理意識的淡薄,對施工過程的控制與管理也會缺乏主動性,下面的施工人員就會產生違規行為,而對於這些違規行為又無法進行有效的管理,在最後就可能增加施工企業的成本,增加企業面臨的財務風險。

(二)管理措施的不到位,如一些合同管理的措施與辦法存在着缺陷,對《建造合同準則》、《經濟合同法》等內容的理解不夠全面,導致在實際工作當中對於合同的管理存在着缺陷,缺乏系統性、全面性,因此無法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成本進行可靠的管理,可能導致建築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低,無法使施工企業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

(三)合同簽訂審批環節不夠嚴謹。由於施工行業特點,每個對於各施工項目簽署合同大多具有專屬條款,審批過程涉及法務、財務、工程等諸多方面,缺乏嚴格的審批程序、對影響重大或法律關係複雜的合同文本缺乏聯籤聯審必要環節,可能會因此導致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當中因審批環節出現問題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以及可能使施工企業面臨法律風險。

三、建築施工企業做好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的措施

(一)加強對招投標的管理,注重對工程項目的內部管理。根據《建造合同準則》《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要求,在施工企業的戰略目標的引導之下,加大對建造合同的管理,加大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與掌握,加大對市場環境因素的考察與分析,設立專門的機構並明確各個崗位及人員的職責,對招標文件、投標書等進行科學的制定。例如在多方參與建造的情況時,合同的編制的時候應注意應明確説明收入的分配標準,在施工過程當中,由於市場環境的變化,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的,則要及時進行變更。

(二)建立起新型的合同成本管理體系。從合同定製,到按計劃實施,再到施工過程的控制,在建造合同的要求之下,嚴格控制工程施工的成本。例如材料物資,機器設備,工程所需的工具的採購,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資金支出的口徑保持一致,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對成本進行可靠地計劃、支出、核算、控制,對於建造合同的履行情況,要加大考核力度,認真分析施工過程中每一個階段的成本耗用情況,從而將工程建設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同時,在這一體系之下,應該要求業主對此工程進行確認之後,才算工程的完成。

(三)建立起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風險預警與防範機制,加強對建造合同的控制,主要是對風險進行及時的識別、分許,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的控制與處理。例如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在變化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當中,加上一些建築施工企業的內部管理還存在着問題,因此在合同的制定與執行的過程當中,不免會有一些貪圖利益之人,因此加強內部控制,對建造合同的控制,通過風險預警與防範機制,能夠避免建築施工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控制好工程的成本,從而實現最大的經濟利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最後促進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

(四)在建造合同下的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涉及到財務、税務、法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就需要建築施工企業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提升他們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提升他們的綜合素質,使他們在合同的編制時能夠提高合同的質量,避免因合同歧義而產生的法律風險和財務風險,在施工階段時對合同的管理時能夠更加的專業,更好地根據建造合同控制好工程項目的成本,從而能夠進一步地降低建築施工企業的施工成本以及可能面臨的風險。

四、總結

在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必須要符合《建造合同準則》和《經濟合同法》的要求,要建立起適於本企業發展與符合本企業戰略目標的基於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制度來管人,以制度來管事,以確保建築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有關措施能夠具體的落到實處,落到每一個人員身上,使工程項目的開展在制度的約束中之下順利開展,從而使建築施工企業在合法合規,保證質量的前提之下,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節約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利益,實現企業的可持續性的發展,同時也能夠促進我國建築業的健康發展,促進我國建築業業結構的優化與轉型,最終推動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潤青.建造合同下施工企業成本管理的研究[J].時代金融,20xx.

[2]王浩.施工階段建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研究[D].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20xx(05).

[3]高紅景.施工企業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河北建築工程學院學報,20xx(01).

[4]薛秉亮.施工企業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黑龍江科技信息,20xx(15).

[5]齊清華,李林革.淺談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中的作用[J].今日科苑,20xx(08).

[6]吳秋菊,姜金劍.合同管理對工程成本管理的影響及對策[J].德州學院學報,20xx(04).

建造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電話: 住宅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暫為 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合同期滿後未向另一方提出解聘和續簽,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實際履行。第二條、工作職責?x絞劍?/p>

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以及建造師的職責要求和行業要求履行職責。乙方根據公司規定確定工作時間及工作方式,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第三條、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分兩個部份,第一部份是固定年薪,甲方在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人民幣 元,分 次支付;第二部份,若乙方參與具體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則根據該項目的具體情況,提供一定比例的佣金。合同期間,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負責按國家規定支付辦理。

第四條、福利待遇:

1、建造師人員,證件年審、學習、培訓均由我公司統一組織,由公司統一安排住宿和生活,(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不單獨報銷其他差旅費。2、甲方招投標需要本人到場的,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要求,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助。注:(車費、住宿費、及差旅及補助費、按公司規定)。

第四條、管理要求:

1、本合同一經簽定,乙方應將其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並將建造師及其相關原件交由甲方管理,由乙方負責將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

2、尚未發證的,如乙方系考取註冊建造師資格已被確定,由乙方負責將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並在發證後的十日內將乙方建造師原件及其相關證件交與甲方單位管理。

3、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技術職責要求履行職責,乙方未履行上述要求或從事甲方工作以外的各項活動,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為甲方工作所獲得的成果歸甲方所有,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終結以後,乙方均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違上述規定,乙方雙倍償還酬金。

第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匯川區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他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造合同 篇7

聘用協議書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固話:固話:

手機:手機:

E-mail: E-mail: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 專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技術顧問,該職務實行不坐班工作制,不參與項目管理,在乙方的配合下為其辦理註冊手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3年,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結束。

第二條、聘用期薪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薪資採用税後年薪制,薪酬為 7500元 每年,大寫( 柒仟伍佰 元整),3年合計22500元,大寫( 貳萬貳仟伍佰 元整)。薪酬在合同簽訂之日先預付2500元,大寫(貳仟伍佰 元整),剩餘的20000元,大寫( 貳萬貳仟伍佰 元整),待建築部門審驗建造師資料、成功辦理註冊,建設廳網站公示後七日內,一次直接支付全部薪酬給乙方,但是最遲支付時間不能超過20xx年4月30日。

2、乙方收款帳户

收款單位(乙方): 開户所在地:

開户行: 賬號: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聘用期間甲方只能使用乙方的資格證書用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資質保級、資質年檢。免費為乙方辦理初始註冊、續期註冊、變更註冊、年檢等相關手續,並在《執業手冊》上記錄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

2、聘用期間,甲方涉及公司業務需要或應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需要原件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甲方更不得將乙方執業資格證轉借或註冊到其他單位從事非本單位業務之外的工作,因此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

後果和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聘用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符合註冊條件資料後的最近一個註冊期內造成註冊延期、註冊不成功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20000元,大寫( 貳萬元整)。

5、聘用期間,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學習,繼續教育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因工作原因,無法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甲方有義務請人代之學習。如建設行政主管單位要求乙方必須到現場並出具有效證件參加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乙方酌情核發一定補助。聘用期間,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註冊地業務培訓、差旅費(硬卧或者二等座,出租車票、食宿)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自行參加繼續教育。

6、聘用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註冊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若有損壞和遺失,或所有者(工程師)證件被吊銷,甲方需向聘用人員支付賠償金並協助辦理補辦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丟失發生後30日內向工程師支付賠償金,每個證書賠償金額如下:

(1)、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執業印章、註冊證,其中每丟失或損毀一個證書,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由於畢業證書無法補辦,如因甲方過失造成工程師每丟失或損毀一個畢業證書,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80000.00元(大寫:八萬元整);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執業資格證書被吊銷,甲方賠付工程師人民幣100000元(大寫:十萬元整);

7、聘用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其他職業資格報考的條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證書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證件資料有誤造成註冊未獲成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有偽造證件行為導致註冊無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30000元(大寫: 叁萬 元整)。

2、在甲方辦理資質升級、保級、年檢及應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必需提供乙方身份證、學歷證等證明材料原件併到現場參加具體檢查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

3、在申請註冊期間,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初始註冊,以便順利註冊成功。如因乙方配合不當造成註冊延期、註冊未獲成功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 乙方在註冊期間考取國家其他職業資格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報考、註冊條件。若甲方有其他職業資格註冊需要,應按當時市場行情價給予乙方相應經濟報酬。

5、聘用期間,如甲方因為業務需要需乙方到場參加開標會議或到現場參加例行有關工程業務出勤的,乙方應積極配配合甲方,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户籍信息和聯絡方式,以便甲方在聘用期間與乙方保持暢通及時聯絡,如由於乙方住址和聯繫方式分發生變化導致甲方無法聯繫到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解聘與續聘

1、聘用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

2、如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註冊材料,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的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註冊證等),不得無故拖延。

3、有以下情況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有其它重大違約行為的。

4、如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註冊管理機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致使乙方沒有辦法在甲方公司繼續註冊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提出與乙方解除協議。

5、聘用期結束前30天,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繼續續約事宜,如不續約則甲方在協議終止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調離手續,並歸還乙方註冊證書、職業印章等相關資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六條、其他事項

1、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3、特殊情形,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8

甲方(單位):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執業資格持有者)姓名: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繫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同意將其本人二級 (填寫專業)建造師執業資格通過甲方在國家有關機構註冊,註冊期限為 壹 年,註冊津貼標準為税後( )元/年(人民幣大寫: 萬/年),自注冊成功當日起計算一週年。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證書及證明文件:

1、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原件)、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建造師報名表(原件)、個人簡歷一份、註冊印章原件(變更註冊)、職稱證書(原件)和身份證(複印件)、安考證(原件變更)。

2、變更註冊需要提供原單位的解聘證明及原單位轉出手續。

3、其他註冊所需的資料(職業道德證明/繼續教育證明等);

4、一寸彩色相片4張。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相關原件資料,經審驗後,向乙方預付押金 3000 元(人民幣大寫: 叁仟元 整),如因乙方原因未註冊成功,此款由乙方全額無條件直接退還給甲方;如註冊成功,甲方支付的預付押金轉為註冊津貼。

2、執業資格在網上公示註冊成功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當年註冊津貼餘¥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3、待乙方註冊到成功領取註冊證書及註冊章和考完安全生產B證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餘下款¥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注:乙方提供銀行信息

開户名:

開户銀行:

銀行卡號:

第四條 註冊成功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乙方的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註冊印章交還給乙方。協議期間,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使用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證僅限於本公司的資質保級、升級、年審等用途。在甲方保管乙方證書期間,甲方對外使用乙方證書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證書遺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及承擔乙方因為證書的遺失而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 甲方、乙方的承諾:

1)乙方保證所提供給甲方的各種證件、資料真實、合法、有效,並保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是唯一註冊單位。

2)在甲方辦理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審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學歷文憑等相關材料,甲方應至少提前5-10天以本協議乙方預留的電話或E---mail地址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必須及時為甲方提供。

3)甲方按時支付給乙方註冊津貼,甲方無故拖延的,每拖延一個月,應額外支付乙方人民幣每月1,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月),超過15天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權扣、減乙方註冊津貼。

4)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應執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按時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培訓

5)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不得以勞動關係為由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6)甲方需辦理社會保險時,乙方需配合甲方辦理,費用甲方承擔。如果乙方無法配合甲方購買社保而造成註冊不成功。在乙方退還甲方的定金,甲方退還乙方所有原件後,雙方協議解除。

第六條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辦理相關教育、培訓、考試等事宜。甲方應提前5-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費用由甲方按每天補貼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佰元)於乙方。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考取安全B證,所考的安全B證只許用於資質及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用。

第七條 如本協議到期不再續約,雙方均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註冊轉出相關手續。甲方應返還乙方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原件及其他甲方保管的乙方相關證書。還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變更註冊事宜(蓋章同意轉出並出具利於變更註冊的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如因甲方的不配合導致乙方不能及時變更註冊,甲方支付乙方延誤期的工資(工資標準視同合同有效期工資待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變更註冊失敗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不真實、不合法、無效,或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使用證書(原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2、本協議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協議。確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協議的,雙方均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按以下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1)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協議的,乙方必須退還給甲方當年的註冊津貼以及為其支出的註冊費、印章費、延續註冊費、繼續教育培訓費等,且賠付給甲方違約金1萬元(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2)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協議的,甲方必須支付乙方一年合同的聘用金,且賠付乙方違約金 2萬元整。(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3)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資格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註冊,否則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到證書發下來為止。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 伍萬元整;資格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 伍萬 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甲方一概不負責。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證書只用在甲方辦理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年檢方面,不得用到甲方具體工程項目,乙方也不參予甲方所有具體工程項目的一切事務和甲方確要將乙方二級建造師證書用到工程項目上那就另行雙方協商按市場操作。

2、合同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甲方不同意續聘,需提前20個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證書註冊不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註冊失敗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乙方的一切證書原件交還給乙方。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自動終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塗改,此合同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

建造合同 篇9

長期建造合同確認與計量的常用方法,主要有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兩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企業需要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的比例,分階段確認收入和費用,並報告當期收益;而在完成合同法下,平時只記錄工程建造所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支出,直到整個工程完成後,才將全部成本與全部收入進行配比,確認工程項目實現的損益。

企業採用完工百分比法對長期建造合同進行確認和計量,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合同總收入能可靠地計量。如工程合同採取招投標方式取得,事先已經固定下來;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如合同的履行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和強制力,也就是説,工程完工後能夠順利地收到相應的工程款;或者是與當地政府機關簽約,承建一項市政工程,收回工程款也有較高的保障;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如果某項工程同時符合上述條件,那麼,建造合同的結果就能夠可靠地估計,就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某項工程不能符合上述條件或其中之一時,就應當採用完成合同法。例如,某高層建築工程項目在招標結束後,取得建造合同的企業在打地樁時,發現該建築所選地基屬沉積地形,地基成本難以確定,那麼,也只有採用完工合同法來核算該工程的收入與費用了。

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和計量長期建造合同的成功關鍵是恰當、合理地確定合同完工進度。

我國《會計準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對於完工百分比的確定規定了三種方法:

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佔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

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投入和產出兩個方面加以確定。其中投入量是將累計到某一日期(如資產負債表日)的工程投入與工程預計總投入相比較,藉以確定工程完工的程度或比例,具體用來比較的投入量是工程的累計投入成本與預計總成本。與投入量相反,產出計量是以工程完成的工作量為基礎,與工程總的作業量相比較,以確定工程的合同完工進度。

應當指出的是,在高度動盪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從事長期建造合同的實施,是一種需要較高投入的高風險經營活動,其結果有時實在難以預料。因此,應運而生了一種比完工合同法更為穩健的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的方法——成本回收法。成本回收法要求在所投入的成本未得到足額補償之前,不確認任何利潤。

在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第10號意見書允許在“缺乏預計可收回性的合理基礎”時,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收入及其利潤;“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其“財務會計準則”45號及66號有規定了可以採用成本回收法。

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第五章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也規定可以使用“成本回收法”來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如果長期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應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定;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成本回收法過分穩健,所以,其應用理當受到嚴格的限制。一方面,只有當工程收入的可收回性難以合理預計或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以及長期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時,才能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另一方面,當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後,必須在年度財務報告中詳細地披露採用該方法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由於採用該方法而對年度財務報告所產生實質影響的金額。

內容摘要:長期建造合同的交易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在此期間,由於客觀因素的變化,其收入和費用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承包商應合理地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關鍵在於合理把握與建造合同相關的風險與報酬的轉移程度並及時加以確認;選擇正確的計量方法。

關鍵詞:長期建造合同確認計量方法

對於承包商而言,長期建造合同是一種特殊的經濟業務,從工程開始到最後完工結算,一個完整的交易需要較長時間。在整個交易過程中,由於市場客觀環境的複雜多變,交易雙方的風險和報酬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因此,合理確認與計量同長期建造合同相關的收入與費用,對於正確估價企業在執行長期建造合同過程中所取得的報酬和所承擔的相應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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