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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橋中小學招生須知

柯橋中小學招生須知

教授學童識字的“小學”,古代也叫“蒙學”,包括教育階段及教育場所兩種含義。教育內容主要是識字、寫字和封建道德教育。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柯橋中小學招生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招生工作原則

1、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在户籍所在地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結合學校招生實際,科學、合理劃定學區。學區內的義務教育招生對象,必須100%入學。

2、住户一致優先的原則。當學區範圍內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按照“住、户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後順序錄取。

3、免試入學的原則。小學招收新生不進行任何測試,小學升初中不進行升學考試。

4、陽光招生的原則。建立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各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學區範圍、錄取結果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及類別

小學新生為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讀過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新生為2021年受完6年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共分四類。

第一類:入學對象户籍與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校學區;或入學對象和父母户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校學區,且入學對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類:入學對象有本學區户籍,但不屬於上述類別。

第三類:入學對象為非學區户籍,但入學對象本人或其父母(監護人)在學區內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

第四類:符合柯橋區規定的入學條件取得鎮(街)內學校入學資格的(含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三、招生錄取辦法

1、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户一致”優先原則,按招生計劃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類新生。

2、學校嚴格按辦學規模規範制訂招生計劃,當同一類別的學生人數超過經核定的該校招生計劃時,由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排序規則和方法並報區教體局批准後實施。上述第一、二類對象按户籍登記時間排序,第三類對象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取得時間排序,時間早者優先。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和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進行有序分流。該學校未能錄取的新生原則上在教育集團內其他校區優先安排入學,也可以申請到有剩餘學額的其他學校就讀。若申請學生數未超過學校剩餘學額的,則全部錄取;若超過學校剩餘學額的,由教育黨委(總支)統籌安排入學,或回原籍學校就讀。

3、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民辦學校招生計劃事先應報區教體局核定並公佈。符合柯橋區公辦學校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或父母(監護人)持有柯橋區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填報國傑實驗學校,填報後不再參加區內公辦學校的報名。若填報國傑實驗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數超過該校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待國傑實驗學校錄取結束後,未錄取的學生若符合公辦學校的入學資格,則根據學生報名條件和學校空餘學額情況按相應類別的末位排序參加相應學校的報名入學。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未招足的人數補招時,如果報名人數超過補招人數的,也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電腦隨機派位由區教體局主持,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全程參加。

4、符合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優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九年義務教育就學“直通車”的若干意見》(紹柯政辦發〔2018〕56號)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報名仍由各鎮(街道)牽頭,按文件中相關意見審核查驗入學資格(各鎮街具體聯繫人信息詳見附件2)。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10日,統一在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核發地所在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5、因城市建設涉及住房拆遷並實行產權置換的適齡兒童、少年家庭,根據區政府關於拆遷户學生的就學辦法確定就讀學校。在拆遷期間,可攜帶拆遷相關證明材料及户口本原件、複印件和臨時居住的相關依據,於7月1日至7月10日到教體局普教科現場申請辦理,可按臨時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在拆遷安置後,按正常入學對象所規定的學區入學。

6、華僑歸僑子女、港澳台籍人員隨帶子女、現役軍人子女、人才子女,根據上級相關部門就學辦法確定就讀學校。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於7月1日至7月10日到教體局普教科現場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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