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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區初中招生須知

虹口區初中招生須知

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級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虹口區初中招生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堅持招生入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區教育局和學校將通過區教育局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校門口和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

(三)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實施招生入學規範管理。各校應按市教委及本區規定的時間節點開展招生入學工作,嚴禁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招生。

(四)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根據生源、學校分佈情況,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範圍與招生計劃,確保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實施均衡分班,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再安排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妥善安排入學。各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五)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3月21日起,公辦學校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民辦學校可以根據本校實際情況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六)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工作。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准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嚴禁民辦學校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與範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對政策規定的優待對象、與高等院校聯合辦學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

學校的招生簡章經教育局審核備案,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佈。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鈎)、辦學特色等。

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如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將根據市教委統一要求進行公佈,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七)完善學生學年註冊制度。學校向學生家長統一發放“學年註冊告知書”,明確註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動簽註的除外)或補證。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註冊學籍所產生的後果。家長鬚向學校承諾並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二、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一)小學五年級畢業考試

跨區就讀的本市户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小學參加畢業考試。虹口區2020年小學五年級畢業考試由各小學自行命題,區教育學院根據課程標準做好命題、閲卷等工作的指導與監管。

(二)小學畢業信息核對

4月2日-13日,各小學有序組織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關鍵信息進行核對,並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繫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13日為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三)公辦初中入學安排

1.公辦初中的招生繼續執行一所或幾所小學對口一所中學的統配辦法。本區小學就讀的五年級學生按對口統配原則升入相應的公辦初中就讀,九年一貫制學校的五年級學生原則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小學學籍材料的學生。

2.跨區就讀或本區跨聯合招生地塊就讀的本市户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户籍(居住)地就讀初中。確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填報《本市户籍學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申請跨區就讀的學生家長鬚在網上進行填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按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方案另行制定)。辦理申請回户籍(居住)就讀手續的截止日為4月13日。

3.對已在本區小學就讀的非本市户籍小學五年級畢業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4.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户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户籍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參照一年級新生入學所需證件)到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祥德路141號)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日為2020年8月10日)。審核通過的,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四)民辦初中招生入學

1.2020年,初中階段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學生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初中就讀。

2.5月6日-5月8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家長鬚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願。

3.5月18日-5月19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20日-5月21日,組織民辦初中錄取驗證。

4.5月20日起,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調劑志願錄取。

5.5月27日,完成民辦初中招生工作。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攜帶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户籍人户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等證件進行辦理入學手續。

(六)招生日程安排

3月20日,公佈2019年虹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信息。

3月21日,開始舉行網上“校園開放日”。

4月2日-13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4月13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和辦理申請回户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

4月21日,小學完成初中入學告知書發放工作。

5月18日-19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5月20日起,陸續發送民辦初中錄取告知信息。

5月20日-5月21日,組織民辦初中錄取驗證。

5月23日-24日,民辦初中調劑志願錄取。

5月27日,完成民辦初中招生工作。

8月10日,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學通知書發放工作。

三、管理與監督

(一)加強招生過程管理與督查力度

區教育局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管理,嚴格執行市教委關於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進行。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督,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

區教育行政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本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落實招生違規問責與“雙減”措施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的,區教育局查實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鈎。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存在未兑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並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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