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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總序

弟子規·總序

  〈總 敍〉

弟子規·總序

  弟子規 聖人訓 首孝弟 次謹信 泛愛眾 而親仁 有餘力 則學文

註釋:

總敍

1、弟子規 聖人訓 首孝弟(同‘悌’) 次謹信

【解釋】弟子規,是聖人的教誨。首先是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其次是謹言慎行、信守承諾。

2、泛愛眾 而親仁 有餘力 則學文

【解釋】博愛大眾,親近有仁德的人。 如果家庭條件允許,只要有時間和精力,就應該多學多問。

相關擴展: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採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的`文義,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範。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其中記錄了孔子的108項言行,共有360句、1080個字,三字一句,兩句或四句連意,合轍押韻,朗朗上口;全篇先為“總敍”,然後分為“入則孝、出則悌、謹、信、泛愛眾、親仁、餘力學文”七個部分。“弟子”的意思比較多,北京市老百姓國學會鄧衞東老師指出,“弟子”的意思也應該與時俱進:在家,指孩子;在學校,指學生;在公司,指員工;在單位,指下一級;在社會中,指公民;在中華文化傳承中,指後學。“規”就是規範,就是規矩,就是規則,就是規律。

創作背景

康熙年間,統治階層出於長久統治的目的,主動追求對傳統優秀思想文化的認同。包括崇文尊孔,提倡修讀四書五經,尊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先師”;大修孔廟,春秋祭孔、宣諭以孔子儒教為立國之本。1670年,根據儒學核心制定和頒發“聖諭”十六條,作為人們的思想準則和行為規範:敦孝悌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良善;戒匿匪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生命。另外,康熙十二年的薦舉山林隱逸、十六年開設明史館、十七年的薦舉博學鴻詞,網羅名士,弘揚儒學。這些舉措都促進了儒家的發展。《弟子規》正是在這種文學氛圍下,寫作而成的。其原名《訓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間的一個秀才。他以《論語》“學而篇”中“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為中心,列述了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當恪守的守則規範。後來賈存仁將其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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