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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權力制止超時加班語文閲讀及參考答案

用公權力制止超時加班語文閲讀及參考答案

就是要用公權力制止“超時加班”

用公權力制止超時加班語文閲讀及參考答案

一些企業將生產旺季要求職工超時加班加點視為理所當然,這似乎成了業內行規。治理超時加班問題已經提出多年,但一直收效甚微。近期上海市再出重拳整治企業超時加班,並擬對違規企業處以重罰,對此措施我們倍感欣慰。

《勞動法》早就有了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得超過44小時,加班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定。但由於就業形勢嚴峻,不少人被迫加入超時加班行列,個別企業日均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甚至出現惡意超時加班的行為,不少企業加班工資標準也大大低於法定標準或者乾脆不支付加班費,嚴重損害勞動者健康和權益,是典型的既違法又短視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超時加班有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企業,從民工向白領蔓延的趨勢,其背後的深層原因值得關注。企業本性是趨利的,為逐利而迫使員工加班本屬情理之中,而員工在目前就業形勢下,明知頻繁加班和超時工作會影響身體,卻沒有多少人堅決拒絕,相反還常表現為“自願”承擔,確實令人玩味。當員工為了保住職業、爭取晉升機會或賺取一點加班費而不得不超時加班時,甚至把“超時加班”與“敬業精神”等同,形成了難以逆轉的“加班潛規則”時,當勞資雙方的利益趨向達成“共識”時,問題就變得嚴重和複雜了。

既然超時加班是違法行為,那麼執法者應該站在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公義的立場上制止超時加班現象對員工的損害,運用法律手段來規範市場主體即企業和員工的行為。作為公共產品的提供者,政府也有必要應用其公權力對違規進行處理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要遏制超時加班現象,在加大懲治力度和勞動執法力度的同時,還特別需要進一步完善勞動法律法規,當法律嚴重滯後甚至空白或不適合現實情況時,很容易給政府相關部門的.權力尋租和不作為創造條件。

既然超時加班是短視行為,企業必定要為此付出代價。一些企業屢屢超時加班和剋扣職工的加班費,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的違法成本較低,目前重點是要重視加大對處於弱勢的勞動者保護的執法力度。勞動保障部門應保障勞動者能以最快速度、最少成本維護其合法權益,同時更應該加強監管,做好防範,提高企業違法的成本,使其不敢隨意侵害勞動者權益。問題還在於,不少企業在重罰之下仍頂風作案,原因一是超時加班難以界定,甚至根本就無從罰起。二是處罰力度難以掌握,對於大企業區區幾十萬元的“重罰”根本起不了阻嚇作用。三是擔心處罰過重嚇跑企業。筆者認為,對於因處罰其超時加班揚言要將工廠搬出的企業,其實它們並無長遠打算,除了賺取血汗錢外,對地方長遠經濟發展和增強競爭力並無幫助,即使搬出也無礙大局。

在相關法律仍存在滯後性的情況下,工會等組織要充分扮演好職工權益代言人和維護者的角色。目前工會至少可以在確立三條基本底線等方面發揮應有作用:一是每週必須保證工人休息一天,每人每天最多加班3小時;二是加班必須是工人自願;三是必須按標準支付加班費。同時,勞動者自身也應加強維權意識,要從根本上破除“加班潛規則”,需要包括政府、企業、員工乃至整個社會輿論的共同努力。

問題:

1.你是如何理解“加班潛規則”的?(5分)

2.從全文來看,超時加班產生的原因有哪些?(5分)

3.從全文來看,抵制超時加班的措施有哪些?(5分)

4.根據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説法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破除“加班潛規則”,根本出路在於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

B、在有些時候,一些潛規則的作用很大,甚至超過了法律的地位和影響。

C、因“超時加班”而施重罰嚇跑企業,對於當地經濟發展有害無益,是一種得不償失的做法。

D、超時加班完全是一種兩方情願行為,他人對此無可厚非。

參考答案:

1.加班潛規則是與法律相違背的,並且廣泛存於當今的企業內部。形成這種規則的條件是企業從中牟利,員工則從中得以保住職業、爭取晉升機會或賺取一點加班費。這種潛規則表面使得雙方獲益,從而使雙方在利益上達到共識,但實際上對員工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2.企業出現生產旺季;企業出於牟利的需要,員工則藉此賺取加班費或得到晉升機會,保存自己的職業;相關的法律手段沒有得以執行;企業違法成本較低。

3.加大執法力度,完善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工會要採取措施,維護工人的利益;勞動者自身要提高維權意識。

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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